購房合同中業主約定委托開發企業代為辦理交款:(1)代理企業在北京市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進行登記審核-項目登記-樓棟清查-分戶清查審核-打印交款通知書;(2)代理企業憑交款通知書和支票到中國光大銀行營業網點交款,資金到達銀行賬戶後,銀行按戶開具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3)開發企業應根據京建[2005]69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在15日內按戶開具銀行開具的北京市住宅維修基金專用收據。如果車主沒有及時領取專用收據,可以向城管部門舉報。
可以驗證是無法打印還是開發商想取得相關手續。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可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