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賬戶部分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的門診費用,包括購買藥品和進行壹些常規檢查;2、統籌基金部分則用於支付較大額度的醫療費用,如住院治療和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這樣的分配方式旨在確保職工在面臨不同醫療需求時,都能得到壹定程度的經濟保障。
職工醫保基金的管理與運用:
1、門診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的普通門診費用;
2、大病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的大額醫療費用;
3、個人賬戶資金: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的個人賬戶範圍內的醫療費用;
4、預防保健基金:用於開展參保職工的健康體檢和預防接種等;
5、醫療救助基金:用於對困難職工提供醫療費用的救助;
6、行政管理費用:用於醫保基金管理機構的日常運行和管理開支。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公司繳納的資金通過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兩部分的合理分配,既滿足了參保職工日常門診費用的支付,如購藥和常規檢查,又能夠在職工遭遇重病或需住院治療時提供較大額度的醫療費用支持,從而確保職工在不同醫療需求情況下獲得必要的經濟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