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申購贖回的步驟有: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銷售網點規定的手續,在工作日的交易時間段內向基金銷售網點提出申購或贖回的申請。日常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日?(T日),並在T +2工作日前(包括該日),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可在T + 2工作日及之後 的工作日向基金銷售網點進行成交查詢。日常申購和贖回申請的款項支付申購:投資者申請申購時,通過指定賬號劃出足額的申購款項。申購采用全額交款方式,若資金未全 額到賬則申購不成功,基金管理人將申購不成功或無效款項退回。贖回:投資者贖回申請成交後,成功贖回的款項將在T+7個工作日之內,向基金持有人(贖回人) 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