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當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出書面異議。協會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基金從業考試實行百分制,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設有科目壹,即《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二,即《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以及科目三,即《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三科。科目壹為必考科目。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科目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