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金,又稱政府補助資金、政府扶持資金、政府扶持項目、政府專項等。狹義上,通常指政府利用金融手段,通過政府與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聯合投資,促進特定領域的R&D投資,加速工業化,推動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從而實現國家層面的宏觀經濟目標、科研目標甚至國防目標。
政府資金通常以“專項資金指南”的形式發布:壹般由政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宏觀戰略,組織相關專家制定相關領域的短期目標(壹般控制在2至5年),同時制定分步驟的計劃和任務。同時,政府主管部門根據整體任務量和權重匹配財政資金,形成政府專項資金下達指南。可向社會公開的特殊項目,企業、事業單位等各類單位只要符合項目基本要求且自身項目符合指南要求,均可申報。政府對批準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多以無償補助、貸款貼息、獎勵等形式。
各類政府扶持資金之間沒有特別明確的界限,壹般按照歸口主管部門來區分:
1、通用技術研發、創新型政府支持資金
主要來源於科技(包括省、市、區縣),如:國家科技支撐計劃、863計劃、科技創新計劃;
2.R&D已經建成並大規模推廣。
多集中在國家發改委(含省、市、區縣),如國家產業化項目;
3.特定領域的特別項目
比如工信部電子產業發展基金、文化部文化科技計劃、商貿部外貿專項等。
4.具有區域特色的特殊項目
如安徽省的農業項目和內蒙古的畜牧業項目。
5、獎勵鼓勵專項
獎勵完成研發或成功大範圍應用的項目。
6.其他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