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我省農村教育事業在職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每兩年組織開展壹次申報工作,每次獎勵300人左右,每人獎勵10000元。依托河北省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進壹步健全基金管理制度,逐步擴大政府支持力度,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並適時提高獎勵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