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資者投資單個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計劃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單個混合類資產管理計劃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單個股權、商品和金融衍生資產管理計劃的金額不低於654.38+0萬元。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非公開發行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的資產規模或者收益水平,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累計人數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人數。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方應當是合格投資者,基金份額轉讓後的投資者人數應當符合本規定。
人民網-經濟日報: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上限應該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