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考試采用百分制,滿分60分。考試由科目壹即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規範、科目二即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即私募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組成。科目壹是必修科目。考生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科目壹和科目二,或科目壹和科目三。各科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獲得該科合格證書。
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成績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交書面異議。協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