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政府采購;業務流程;賬務處理;質保金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制度是強化我國財政支出管理的客觀需要,也是新時期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加強財政支出管理的必然選擇。本文以義務教育學校為例淺析政府采購業務的流程及賬務處理方法。
壹、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其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並公布。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實行集中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屬於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確定並公布;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