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年度報告是反映基金全年的運作及業績情況的報告。除中期報告應披露的內容外,年度報告還必須披露托管人報告、審計報告等內容。該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後90天內公告。年報和中報主要應披露在報告期間內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資產投資的業績、基金的資產負債情況以及重大事件。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90日內編制完成年度報告,並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同時壹式五份分別報送中國證監會和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備案。基金年度報告的格式與內容應當符合本準則《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規定,其中財務報告應當經過審計。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個會計年度的前6個月結束後60日內編制完成中期報告,並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同時壹式五份分別報送中國證監會和基金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備案。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應當符合本準則《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規定。基金年度報告是反映基金全年的運作及業績情況的報告。除中期報告應披露的內容外,年度報告還必須披露托管人報告、審計報告等內容。該報告在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告。
基金中期報告是反映基金上半年的運作及業績情況。主要內容包括:管理人報告、財務報告重要事項揭示,下半年的投資策略,投資方向等,其中,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益及分配表、凈資產變動表等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以及關聯事項的說明等。該報告在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