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上只有對稅收的支配權,如果當年稅收總額不足以支付財政及大型項目、軍事支出,就以未來的稅收作為保證,向社會借線就是發行國債,央行只是國債的承辦商,向政府收取手續費後,幫政府分銷國債,國債的購買者會是基金、企業或個人。央行不能直接借錢給政府是因為要政府官員量入而出,保證金融穩定和人民幣的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