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4日,保監會宣布由保險保障基金以市場價購買新華人壽問題股東手中的股權,解決資金挪用問題。保監會持股38.815%,為新華人壽第壹大股東。這時候就相當於保監會接手了新華人壽。接手並不是保監會永遠是股東,只是暫時管理,尋找合適的運營公司。保監會是政府部門,和央企還是有區別的。它肯定不能經營新華人壽,需要找到合適的經營公司。
2009年6月,保監會保險保障基金將新華人壽38.815%股權轉讓給中央匯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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