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的來源如下:
1,市、區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
2、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
3、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4、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5.社會捐贈的資金;
6、其他渠道籌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
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外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承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工程為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