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可轉債可以由公司贖回。強制贖回是指股價連續15天高於轉股價格。這個時候股價可能已經很高了,但是股民還沒有轉股。無論什麽原因,公司都有強制贖回的權利。
第二,因為公司破產,債務無法償還。這種次級風險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在中國的股票市場上,為了保護弱勢群體,證監會對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有嚴格的要求,所以發行可轉債的公司破產的可能性很低。
本文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