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大公報》1月7日的社論《中國將收復臺灣省》,理由充分,足以代表全國人民,我很佩服。但史料太少,可能不足以供外人爭議。因此,寫了壹篇《中國在臺灣省最初行動簡述》作為補充,發表在1月9日的《大公報》上。是1月14日《大公報》方耀先生《賀蘭·高雯擾臺略》的延續,更是對我的《中國最初在臺灣省的運作略》壹書的補充,令人欣慰。這篇文章不僅是為了補充事實,也是為了糾正我的謬誤。第壹,說森林幹道是森林幹道的錯,引史書為證。這是我的錯誤,桂思稿原文引用的是森林幹道,沒錯。據說高不是來自中國,而是來自荷蘭,這可能是我的誤解。姚先生的《明史》與《集解》、輯佚和《荷蘭》如出壹轍。
但《集成》壹書說源於《明史》稿,與《明史》同源,可以合二為壹。考明與賀蘭人接觸之初,他們的名字都是從主人那裏音譯過來的,並不附上中文名字,怕失真混淆,如馬的貓很難是真的,丁八桂子等等。杜高·呂雯有壹個中文名字,似乎來自中國。當時國內的人其實都是蘭州人用的,比如李進,潘秀,郭震,李丹等。(見《明·蘭州外傳》)。故高知是為了賀蘭,而明知不是為了敵人?知望是敵人中的美男子,人們也稱他為敵人。明朝人稱蘭的首領為“酋王”。稱王,如《媯耒稿》引稱臺省屬王,而《從正實錄》稱邑是也。自稱酋長的,比如第壹次擾亂澎湖的,叫馬尾郎。
《明史·域外蘭列傳》說:“萬歷三十五年七月,其土司馬到達澎湖,長期砍樹造屋。十月底,他沒有食物就起航了。”萬歷末年(這三個字輔以《明史·外傳·雞籠山》),賀蘭人再次入侵臺灣省土地,造屋耕鑿,可謂蓄謀已久。但是,第二,按照澎湖的說法,它的首領仍然是馬,或者說有必要成為壹個國王。運河裏長得帥的只是領導軍官,不是領導,可以是自己人,也可以是外國人。《讀史記紀要》說“天啟二年,高法擾澎湖”,卻沒有說高法與蘭壹起擾澎湖,這也是可疑的。《賀蘭篇》也說:“天啟四年,南居越兵平澎湖,各軍齊進,甚窘,乃發兵請緩,允米入舟,而後退。將軍們許下諾言,試圖追擊敵人,於是他們起航了。杜曲·高帥·呂雯等12人被高樓護衛,被俘獻給朝鮮。澎湖的警察已經停止呼吸,但跟著臺灣省的人卻猶豫不決。”據此,且主力軍已起航,其領軍將已去,故據臺省猶自若也。高不過是大官之壹,和李旦壹樣,經常疏遠明朝的連長余,所以棄之不用,但因為是中國人,所以很容易疏遠他。如果他是賀蘭的酋長或者國王,他的士兵會從容起航,拋棄他的酋長或者國王嗎!有沒有酋長或者王敢不下令就揚帆而去,或者有沒有酋長或者王會帶著士兵揚帆而去,只留下十二個人等死?這個可疑的人也是兩個。
姚俊翻譯了17世紀荷蘭人的兩次航海,其中壹次是龐德高寫的,他在書中說:“被俘的荷蘭司令是Christaeennm司令,意思是高文定律與Commander相反,是司令的意思。”case Com-mander好像是翻譯成高文的,不可能和高文的節奏緊密相關。而且明朝的歷史給的是自己的名字,不是官方的名字。如果它的正式名稱是總司令,再加上曲帥二字,就不是壹個字了。這也是可疑的。姚俊補充說:“寫航海的龐是個上尉,經歷過澎湖的戰鬥,所以他所記錄的可以彌補明史的不足,帥被俘時就很詳細了。”龐是的隊長,他壹定會在澎湖之戰中揚帆遠航。他怎麽能看出被俘虜時的尷尬?這個可疑的人也是四。姚說《荷蘭人的航海記》是弗蘭克等人寫的,其介紹說荷蘭人於1624年在臺灣省西海岸的臺南建了壹個港口,以保護商業航線。姚道:“此段說荷蘭人於1624年在臺灣省建港,是高文法對臺灣省的侵擾。”1624年,也就是明天四年,高在南澎湖被俘,正月發兵。幾個月後,澎湖開始被夷為平地,於是高今年開始在澎湖參軍,最後在朝鮮被俘。他怎麽能驚動臺灣省建堡壘呢?這個可疑的人也是五。中國記載,天啟二年,高擾澎湖,將軍兵南移北港。《明外國傳》說:“雞籠山在澎湖島之北,故名北港。”但是,高文的律所是來臺北的,不是來臺南建堡壘的。當時好像是和賀蘭首領分道揚鑣了,後來又勉強聯合起來,希望能再次驚擾澎湖。後來澎湖建城失敗,最終失敗,於是其首領遷怒於他,故意棄城而去,以至於明兵被俘而死。這也是可疑的。據中國記載,高擾澎湖,但何時擾臺省無明文。去了北港就走了。《明史·域外蘭傳》說:“守臣恐禍,說毀城(澎湖)而遷遠,是使互相往來。有人許諾,天啟三年,城毀則舟移。”還是他和組長蘭把律師事務所賣了,所以他獨自搬到了北崗兒。但天啟四年,高未擾臺省事實,即萬歷末、天啟前壹年,未擾臺省事實,亦可疑。從這壹點來看,高是來自中國,而依戀和蘭花是相似的。身為賀蘭和總司令的音譯令人生疑。姚在荷蘭的歷史,詳細報道壹下是否正確?
姚俊以《賀蘭高雯擾臺略》為題,在補充書《中國最初在臺灣省作戰略》上作了標記。夫,作為補充,應該補充崇禎以前中國在臺灣省運作的史實,而不是考證高,這也是我為什麽補充中國最初在臺灣省運作的原因。這分為兩個方面:
壹、明朝治理臺灣省的人
這壹節的補充主要是鄭和、林道幹、鄭誌龍。《圭司類稿》引用周瑩《董藩紀》說:“宣德稱帝時,宦官入洋,東去臺灣,方知之,謂之臺員。”這個丐幫太監就是鄭和。《明史·外國傳·雞籠山》中說:“雞籠山名北港,又名董藩。鄭和下西洋後,無法避免獨自前往東方。和邪,家帶銅鈴掛物品。後人反目為寶,有錢人連飾幾件,說是這祖宗留下的。”這也是證據。周瑩的《董藩紀》,即《臺員紀》也。
《明史·外傳·雞籠山》雲:“嘉靖末,倭寇擾國,戚繼光將軍大敗。日本人藏在這裏,他們壹行人跟在後面。我怕日本人跟我匯合,我怕官兵追殺我。我將直接航行到伯尼,擾亂它的邊界,住在香港。而且雞舍被日本人燒了,國家也破了。當我第壹次得知我住在海邊時,我被日本人弄得很尷尬,於是我躲到了山後面。突然,中國漁船從臨港漂進來,所以商人來來往往很正常。”《明史·外國傳·博泥》雲:“博泥後名,國人居其所。嘉靖末年,閩粵殘余逃到這裏(即林道幹等。)並累計2000多人。”《明史·外呂宋傳》中說:萬歷四年,朝廷軍隊將海寇林道追到本國,待佛機(明史稱葡)強盛時,與呂宋通商。根據他的國家,他的名字仍然是呂宋。先是福建人近其地而幸免,攤販數萬,往往久留不歸,後又被佛郎機所殺,先後兩萬五千人。
《明史·域外列傳·雞籠山》中說:“萬歷末年,紅發船泊於此,因有事掘出。崇禎八年,他勸何凱、陳靖海說:‘金苑、、、楊策、鄭之龍、李、、相繼亂了,海上不得安寧。如果妳想平息今天的氣氛,妳必須摧毀它的洞穴。它的洞穴有多大?臺灣省也是。臺灣省是壹個幅員遼闊的國家。當初窮人各奔東西,調節魚鹽之利。後來他們看到士兵劣等,就經常聚眾偷盜。那時候所謂的小偷大多是商人。當時蓋在海外做生意,所以帶兵自衛,即使是西方人。明朝嚴禁下海,有大量商人下海。他們經常被稱為小偷,他們被迫反抗,所以他們總是被稱為小偷。敵人敷衍,中國很多人也從商人變成了小偷。)附近,紅發建城,與漢奸交易,巍然屹立,成為壹個大部落。”“在此基礎上,稱臺灣省為我國根據地的,不僅林道幹,顏思齊、鄭之龍也有。我有明末曹海燕呂泰的《靜海集略》四卷,明末鄭大禹的《郭靖雄略》四十八卷,弘光元年的《鄭之龍》,其中有嚴思齊、鄭之龍等許多東西,都存放在休寧,無法備存。簡而言之,在明朝,臺灣省由鄭和管理,鄭成功是後來收獲的。雖然耕田的人很多,但要把這兩項鄭成就作為最大的,這其實是中國不朽的事業。
第二,明朝經營臺灣省的記錄。
這壹節增加的是進攻荷蘭,拿下澎湖全境和臺灣省。
《明史·域外蘭傳》雲:“自姬閬城香山起,二十九年(萬歷)被松露、賀蘭仰慕,壹直薄於松露。呂宋不答應,轉投象山灣。澳洲和中國的人數被起哄,說要過恭城,有困難就開始領。海城人李進和奸商潘秀、郭振長期生活在達尼,向賀蘭人取經。'金悅曰:‘欲通恭城,無壹如漳州,而張成之南有澎湖島。‘去海原,取之而守之,恭城不難。’首領馬說:“如果大臣不被允許,我們該怎麽辦?”說:‘稅使人富,愛金銀,厚賄。如果彼得知道了,他會償還的。酋長說,“很好。”金為王書代大尼,已移收,備為副,移守以炫耀,震齋。阿航心急,不敢久留,駕著大船向澎湖駛去。三十二年七月,他建了很久的房子。傅稱,嚴禁奸民入海,違者必受懲罰,所以去援之路又窮又無糧。十月底,揚帆遠航。修、金等。對死罪和駐軍有不同意見。當時佛機渡海,紅發爭雄,泛舟東方,突破米洛的國土,用佛機保衛。萬歷末年,入侵臺灣省,蓋房子種地,但不能久留。又出澎湖,建城駐防,漸次謀市計。守軍害怕了,說要毀城遠走,就是要做互市。粉絲們跟著它。(天啟二年,高擾澎湖,連長余移北港,即如此。)天啟三年,城毀船移。然而,據臺灣省稱,他鎮定自若。然而,共同市場失敗了,人們抱怨說,他們重建了澎湖市,掠奪了600多艘漁船,以便中國人可以運輸木材和石頭來幫助建設。找廈門,官軍統治,俘虜數十人。要錢是狡辯,然後被允許破城遠走,但還是壹如既往的建了起來。又已泊舟鳳貴城,出沒於吳語,白坑,東港,浦頭,古雷,宏宇,沙洲,嘉州,求互市。而海口李旦助紂為虐,濱海縣戒嚴。當年總督到南聚義初議。第四年正月,派將軍奪取鎮海港,取之於城,築之以戰,百姓退守鳳貴城。聚義又派兵來援,攻了幾個月。然而,寇並沒有撤退,而是派他的部隊和所有的軍隊壹起前進。兩位特使感到尷尬,要求減速,讓賴斯上船,然後撤退。將軍們許下諾言,試圖追擊敵人,於是他們起航了。杜曲·高帥·呂雯等12人被高樓護衛,被俘獻給朝鮮。澎湖的警察停止了呼吸,但跟著臺灣省的人猶豫了。“今與蘭人兩次侵澎湖,皆敗大致。
《明史·域外蘭傳》雲:“住臺灣省者,崇禎年間,為鄭之龍所滅,數年不敢窺大陸者。”在此基礎上,鄭之龍還試圖打敗臺灣省的河漢人,不屏蔽福建的廈門、澎湖,還讓歸義王無法統壹臺灣省,為他兒子的成功打下基礎,這也是功不可沒的。
明代戶部官員楊穎在《從征實青》壹書中說:“四月初壹日(清順治十五年),我到臺省。天色已晚,池前城的長貓難以蟄殼我們的營地。第三天第三天,伊伊去敵營,壹鼓作氣,伊伊就要把鬼子揪出來,剩下的伊全被打死了。農歷四月初四,貓因無法用力撕咬幫助城市缺水,即被送往臺灣省城市,在那裏被傳喚投降。農歷五月初五,王怡派人來說,但熠熠無意投降。他願意每年損失幾萬稅,每年照常進貢,給勞動者發十萬兩銀子,但諸侯下令。當地社區的領導都來歡迎他們。比如《新佳音·困惑》中,諸侯下令厚宴,賜袍、帽、靴。於是南北路上的地方社區接踵而至,地方社區平服。第七天,三藩杜詩轉移到紮昆山,等待攻臺省城。24日,臺灣省藩鎮城無可奈何,將其圍困,使其淪陷。(案情是,在月底,王壹國王乘船出逃,這不包括在本書裏。)五月初二日,賈凡駐臺省,嵌赤千之地改為東京明靜,壹府兩縣,府為天府、天星縣、萬年縣;改臺灣省為安平港。”
根據以上所述,荷蘭入侵中國臺灣省後,先後被鄭之龍和鄭成功打敗。從萬歷末年(四十五年)到李詠十五年,每隔四十五年,臺灣省幸運地回歸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