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文章和書籍都討論過父母和孩子分房睡的利弊或必要性。最大的好處無非是“幫助孩子盡快走向獨立”,而最常見的反對理由是擔心“孩子以後會沒有安全感。”在從“獨立與安全”的觀點進行的討論中,有許多豐富的材料可供參考。想了解更多的家長可以在網上搜索相關文章。
但是,關於“父母和孩子是否應該分房睡?還有壹個維度在我們的文化中極其隱晦,人們習慣於避而不談,但卻非常重要:如果和父母同房的孩子“反復”目睹父母的性行為,會對孩子產生什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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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目睹父母性行為的影響
小琪(化名)是高二的壹個男生,長相在同齡人中比較單薄。在學校監視女老師被抓,在校園裏成立了性別平等委員會。
學校開始調查後,“案外案”滾雪球。原來,小琪從小學高年級就開始偷窺,但因為對方選擇原諒,年級級老師輕輕放下,雙方私下和解。直到初中,到了新的環境,故態復萌。在這件事之前,已經有很多人受害而沒有被發現,直到這次才被發現。
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決議,壹方面要求孩子接受心理咨詢,另壹方面也請家教和咨詢室加強家長教育。當導師帶著導師去家訪時,導師驚訝地發現,由於家庭經濟拮據,壹家四口為了省錢,只租了壹個較大的學生套房,裏面有壹張大床(父母睡)和壹張小床(案主和小學的妹妹睡);環境又亂又猥瑣。真正的問題是房間內部沒有隔間,只有兩張床被半透明的蚊帳簡單隔開。
輔導員心裏拉起了警戒線,直覺不對。在與孩子深入討論並尋求專業監督後,他進壹步確定了孩子性偏差問題的癥結所在,然後請心理醫生介入並協助。小琪回憶說,從他記事起,他就多次在夜裏醒來,目睹父母做愛。他父母知道後,只訓斥了他壹句,沒有再做什麽。他從“偶然撞見”“偶爾看見”到“故意裝睡期待看見”。而且即使孩子已經明顯偏離了性觀念,可能觸犯了法律,家長也沒有警覺,只是嚴厲打罵。
心理學家和導師對事態的嚴重性感到震驚,並告訴他們的孩子少保護社工,要求他們的父母改善他們的室內空間,並確保他們被分開。同時,請小琪姐姐學校的咨詢室主動同步介入,減少對姐姐的負面影響。
“單次發生”和“多次重復”的區別
目前,現有的文章大多討論和分享“單壹發生和見證”的情況。根據研究,與歐美相比,中國家庭的父母受“在談論性問題時,他們可以回避或留給老師來教”的文化影響,他們大多數缺乏對孩子進行性教育的能力。很多家長覺得難以啟齒,也不知道怎麽跟孩子說,就幹脆不談。歐美的家庭和家長比較好,因為很多國家的性教育啟蒙的比較早,實施的比較多。
這壹點是基於國情和文化的影響,所以區別還是很明顯的。
但是,如果妳反復目睹,無論國情文化,無論研究成果還是實際觀察,都會指向“容易導致兒童或青少年的性偏差(包括觀念和行為)”,而且以後還會經常涉及性犯罪。“反復目睹”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空間不足”,即“父母與子女同房”最容易促成“子女反復目睹父母發生性關系”的狀態。
包括,在咨詢實務和監理工作中,類似前述齊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絕非特例,也不在少數。
基於性教育,父母和孩子分房什麽時候最合適?
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壹般認為“3 ~ 6歲”是壹個人開始有“性別意識”和“性心理發展”的啟蒙階段。父母在教育過程中,很容易觀察到:
1.在這個階段,孩子逐漸從“無意識地觸摸自己的性器官”轉變為“有意識地觸摸”,以尋求觸覺。
2.剛開始,孩子在和父母或兄弟壹起洗澡時,會好奇別人和自己性器官的區別,會進壹步問“為什麽妳有,我沒有?”“這種問題。
因此,在3-6歲時,父母應該逐漸計劃讓孩子和父母分房睡,不僅是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也是家庭性教育中更好的考慮,有助於為孩子的“性心理發展”提供積極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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