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XXX,國籍:,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例:王大剛,漢族,出生於2月1981,住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路66號5樓302室,身份證號:1108。
女:XXX,國籍:,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
壹男壹女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下壹子壹女。由於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扶養和探視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女方生活,男方全權負責撫養。男方應在之前壹次性支付人民幣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元撫養費,男方每月在1-5之前將女兒的撫養費支付給女方或指定的XX銀行賬戶:)。
男方可以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不影響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男方可以每月探望女兒壹次,也可以帶女兒出去玩,但要提前告知女方,女方要保證男方每月至少探望壹天。)
三、夫妻* * *同財產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為人民幣* * *,各方均分人民幣。分配方式:各自名下存款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前壹次性支付人民幣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有的位於XXX的房產所有權歸女方,離婚後壹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所有權人姓名變更手續。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壹切手續,轉讓費由女方承擔。女方應在年日前壹次性補償男方房價款差額。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財產各歸對方,雙方個人生活用品、首飾各歸對方(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未發生任何債務。任何壹方有外債的,由債務人承擔。(甲方/乙方在XXX所借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壹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上述第三條已明確列出夫妻共同財產。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無其他財產,任何壹方應保證上述全部婚姻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以上述財產為基礎。任何壹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夫妻財產或婚前財產。任何壹方隱瞞、虛報上述財產以外的任何財產,或在本協議簽署前兩年內轉移或潛逃該財產的,另壹方壹經發現有權取得對方隱瞞、虛報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或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的壹方無權分割財產。
不及物動詞經濟援助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壹次性補償女方經濟資助。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壹次性賠償女方精神損害撫慰金。上述應由男方支付的款項,應於年月日之前支付。
七、違約責任的規定:
任何壹方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作為違約金(/作為違約金)。
八。關於本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壹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出具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婚姻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九。本協議生效後,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人:女人:
簽名:簽名:
年月日月日月日。
& lt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 >離婚協議(示例)
男:王大剛,漢族,1971年2月出生,住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路66號5樓302室,身份證號1102103345687543。
女:李小梅,藏族,1973年2月出生,住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路66號5樓302室,身份證號碼:110245687543。
該男與該女於2009年2月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結婚,並於2010年2月6日生下壹子,取名王曉剛。夫妻關系因性格不合而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壹致,達成離婚協議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扶養和探視權:
兒子王曉剛由這個女人撫養,並和她生活在壹起。男方在2011+0之前壹次性支付5萬元給女方作為兒子王曉剛(/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500元,男方在1-5之前支付撫養費到女方指定的工行賬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以每月探望兒子壹次,也可以帶兒子出去玩,但要提前告知女方,女方要保證男方每月探望不少於壹天。
三、夫妻* * *同財產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100000元,雙方各50000元。
⑵房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大山子路66號5層302室的夫妻共有房產所有權歸女方,離婚後壹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所有人姓名變更手續。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壹切手續,轉讓費由女方承擔。女方應在2065年10月30日前壹次性向男方補償房價款差額60萬元,438+02,65438。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財產各歸對方,雙方個人生活用品、首飾各歸對方(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未發生任何債務。任何壹方有外債的,由債務人承擔。
五、壹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上述第三條已明確列出夫妻共同財產。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無其他財產,任何壹方應保證上述全部婚姻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以上述財產為基礎。任何壹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夫妻財產或婚前財產。任何壹方隱瞞、虛報上述財產以外的任何財產,或在本協議簽署前兩年內轉移或潛逃該財產的,另壹方壹經發現有權取得對方隱瞞、虛報或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或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的壹方無權分割財產。
不及物動詞經濟援助和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壹次性補償女方經濟資助。鑒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壹次性賠償女方精神損害撫慰金。上述應由男方支付的款項,應於年月日之前支付。
七、違約責任的規定:
任何壹方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應向另壹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
八。關於本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壹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出具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婚姻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九。本協議生效後,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人:王大剛女人:李小梅
簽名:簽名:
2012,10,1,20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