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的對象
高校畢業生(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學生除外)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至少18歲到35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發現有作弊行為的,不得報考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公務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與公務員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職位。
二、註冊程序
(1)職位查詢
如需咨詢招聘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等信息,應聘者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招聘單位的壹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同時用新舊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格式為jpg,大小不超過20KB。報名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
2.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7月20日8:00至7月28日17:00期間,未提交報考申請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可改報其他職位。7月28日17:00後,不再受理報考和資格審查申請。
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壹定要記住自己的用戶名、賬號和密碼,否則將無法進入系統進行報名確認(即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
(3)註冊確認
(4)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應於2009年8月20日8:00至8月28日17:00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如有疑問,請與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管理處聯系。
第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公開考試的範圍以《2009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公開考試考試大綱》為準,可以在網上查到。
(壹)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類別為A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B類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省內公安機關職位增加專業科目。
2.筆試時間:2009年9月初(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合成:
(1)如果考試科目為兩科,60%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主,40%以應用或專業為主。如果考試科目為三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應用占30%,專業占30%。
(2)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少數民族人員,按其綜合筆試成績的5%加分。
(3)根據* * *共青團海南省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和改革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海南省中西部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工作的通知》(瓊團聯字〔2007〕8號),已來11市縣(瓊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樂東、東方、臨高、 定安、屯昌)和三亞部分貧困鄉鎮享受中西部政策,且服役期滿並考核合格的人員,報考上述地區公務員職位。
(2)面試
1,被采訪人。根據筆試綜合成績和招聘崗位數,按比例確定面試人員。10人以上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2,9人以下的職位面試比例為1:3。
2.面試方法。面試主要是結構化面試。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由省級招考單位人事部門和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綜合測試成績。面試結束後,將按照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論壇)成績。
面試前,進入面試範圍的應聘人員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準考證、報名表等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在職公務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材料缺失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專業科目面試、筆試結束後,按照綜合成績高的順序,按壹定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報考公安、監獄勞教單位人民警察崗位的人員,需通過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組織實施的體能測評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報考其他機關(單位)人員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雇用
各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聘用人選名單並予以公示。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嚴格審查擬錄用人員的戶籍、學歷、年齡、專業等是否符合招考條件,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省級以下垂直行政機關和部分市縣鄉機關實行不確定職位統壹招考,按照擬錄用人員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個人誌願相結合的原則確定錄用職位,具體辦法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規定。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者,予以任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不及物動詞相關解釋
(1)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地級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中小企業、非公單位和農村的工作經歷。自雇、個體戶的人員,也可視為有基層工作經歷。在基層工作過再進學校的應屆畢業生,也算是有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兩年”是指截至2009年7月31日,報考人員在基層工作滿兩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我省少數民族自治縣(市)招錄公務員,安排不低於40%的職位招錄少數民族人員。
(3)18至35周歲是指出生日期為1991的7月31日至7月31974日。
七、註意事項
(壹)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政策問題,可向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
(2)招聘專業條件原則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壹設置。未列入本目錄的專業,根據專業類別、名稱和課程設置確定。
(3)擬錄用人員在錄用審批前必須通過海南公務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資格考試。取得國家計算機二級以上證書、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省級公務員招錄部門認定的其他同等效力計算機證書的,可免試。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的考試。請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
(五)公務員招考信息請登陸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網上搜索“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咨詢電話:
海南省委組織部幹部壹處(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898-65220911)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管理處(0898-65200852)
技術支持電話:0898-65323395
附:1。海南省2009年省級黨群機關招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壹覽表。
2、海南省法院系統2009年公開招聘公務員職位表。
3、海南省檢察院系統2009年公開招聘公務員職位表。
4.2009年海南省市縣黨群組織招聘職位(指管理人員)壹覽表
5、海南省2009年行政機關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6、海南省省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09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
7、海南省工商、地稅、質量技術監督系統2009年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8、海南省公安機關2009年招錄人民警察職位。
9、海南省監獄勞教單位2009年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10 2009年海南省市縣機關招錄公務員職位表
11.海南省各市、縣(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09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12,海南省2009年公務員招考咨詢電話壹覽表
13,海南省2009年省、市、縣(市)行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咨詢電話壹覽表。
海南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0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