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應自懷孕16周(含需終止妊娠)起,由個人或單位經辦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持以下資料到參保人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登記,填寫《佛山市職工生育保險定點醫院選擇申報表》,申領《佛山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確認證》(以下簡稱《醫療確認證》),選擇市內定點醫療機構。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加蓋準生育意見的原件及復印件(註:非本市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準生育證明)需到本市現居住地或本市男方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確認手續。如果現居住地不在本市,需要到參保職工單位所在鎮(街道)計生部門確認計劃生育證明。)
3.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原件(註明預產期)
4.1小壹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5、長期在異地工作(180天以上)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長期在異地工作的證明,可以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產前檢查、分娩住院等醫療服務。
註:1。《佛山市職工生育保險確認申報表》可以從網上(網站)下載,需要公司蓋章。
2.非現場檢查僅限於長期(180天以上)在非現場工作的員工。
3.請慎重選擇定點醫院,壹經選定,原則上不得更改。確需變更的,變更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4、因特殊情況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的參保職工需要在異地分娩的,或長期在異地工作的參保職工需要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書面申請,經社保機構批準後,在選定的醫療機構住院分娩。
(2)醫療管理
1.參保職工持就醫確認證明首次到選定城市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定點醫療機構應在醫保系統中為其辦理就醫登記。就醫登記後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記賬,個人支付的,由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職工直接結算。
2.參保職工因急診搶救在非選定醫療機構生育或流產的,應提供入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醫療機構出具的急診搶救證明,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
3.參保職工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內上級定點醫療機構或技術、條件較好的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由原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在醫保系統內申請轉院,打印市內轉院申請回執,加蓋醫療機構醫務科印章後交給申請人。申請人持《市內轉移申請回執》到轉入醫院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審批手續。
4.參保職工因病需轉往市外醫療機構治療的,由申請人提供《佛山市職工生育保險參保職工轉往市外醫院備案表》,由定點轉診醫療機構主治醫師填寫,醫務科蓋章(社保經辦機構壹份,參保職工壹份),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並在參保職工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診審批手續(急、危患者可先轉院,申請人自入院之日起轉院)。
5.參保職工因工作、生活需要中途更換醫療機構的。原選擇的醫療機構已發生記賬費用的,需自費結算費用,憑醫療確認證明及相關費用結算單據到原辦理醫療確認手續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在原選擇的醫療機構無記賬費用的,需提供書面申請,持醫療確認證明到原辦理醫療確認手續的社保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6、參保職工選擇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或選擇異地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妊娠並發癥及合並癥住院的醫療機構必須與選擇分娩的醫療機構壹致;選擇市內醫療機構產前檢查或異地醫療機構分娩的,妊娠並發癥及並發癥住院的醫療機構必須與選擇的產前檢查醫療機構壹致。
(3)零星報銷
1.下列情況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可在參保人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
(1)已辦理異地就醫審批手續且長期在異地工作的參保職工在所選擇的異地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2)已領取《醫療確認證明》的參保職工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生育醫療費用。
(3)參保職工在社保經辦機構批準的市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生育醫療費用。
2.對於零星報銷,應提供以下信息: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機構出具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以下材料:財稅部門印制的醫療費用收據或發票原件、與收據(發票)金額壹致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門診病歷或出院小結原件及其復印件。
(3)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備註:本市以外的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生育證)需要到男方居住地或本市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辦理確認手續。如果現居住地不在本市,需要到參保職工單位所在鎮(街道)計生部門確認計劃生育證明。)
(4)已領取就醫確認證明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證明原件。
(5)享受待遇人員的中國農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
(6)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參保職工,還應提供社保經辦機構認可的急診、搶救證明。
(7)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社保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
參保職工在分娩或流產後12個月內,需提供上述資料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因特殊情況無法在12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的,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參保人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核準後上報。
3、零星報銷待遇標準:
參保職工符合申請自然流產、產前檢查、分娩等零星報銷醫療費用的結算條件,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費用低於本市同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的,按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實際費用報銷(結算標準見下表);高於市內同級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標準的,按結算標準報銷。
(4)被保險員工的失業配偶
1.參保職工的失業配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按規定享受本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補助,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1)未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生育待遇;
(2)已辦理失業登記或取得縣(區)以上政府部門規定的其他就業證明。
2、參保職工的配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視為失業人員:
(1)城鎮失業人員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加蓋失業登記專用章。
(2)有民政部門出具的殘疾證,提供縣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3)其他無業人員需提供戶籍證明(戶口簿)和村(居)委會出具的無業證明。
3.符合申請生育保險醫療費用補貼條件的參保職工失業配偶,應在出院後12個月內提供以下資料,向參保職工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1)上述零星報銷中需要的信息。
(2)參保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配偶的就業證明
註:參保職工失業配偶參加居民醫保、新農保等其他保險的,應按規定到參保職工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5)產婦津貼
參保職工生育、流產、計劃生育手術後12個月內,由參保職工所在單位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並提供以下資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佛山市職工生育津貼申報表》並需單位蓋章。
3.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我市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備註:本市以外的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或生育證)需要到男方居住地或本市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辦理確認手續。如果現居住地不在本市,需要到參保職工單位所在鎮(街道)計生部門確認計劃生育證明。)
4.參保單位銀行賬戶原件及復印件。
5.參保單位已按規定向參保職工發放了產假工資全額證明。
6、根據以下不同情況,同時提供以下相關信息:
(1)正常或難產分娩者。
(1)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②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產婦或嬰兒死亡
①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②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墮胎
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計劃生育手術。
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須註明手術名稱)
註:用人單位在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撤銷或提前解散前,應向參保人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已辦理備案手續的用人單位參保職工,提供上述材料(第四項除外)和參保職工中國農業銀行活期存折或借記卡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
其他事項:
1.產假工作日的計算方法是:產假或計劃生育假的天數除以7,商乘以5,余數為工作日數。
2.本通知所稱年度為社保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按批準的分娩日期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4.2013 65438+10月1日起,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失業人員、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和辦理傷殘退休手續的工傷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已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女性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懷孕生育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壹次性支付生育醫療補助(含產前檢查和分娩住院),陰道分娩30。
5.參保職工懷孕16周以下就醫發生的費用,以及因急診、搶救、診斷妊娠並發癥在非選定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費用,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支付。參保職工自懷孕16周(含)至辦理醫療確認手續前就醫所發生的費用,生育保險基金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為避免您的損失,請從懷孕16周開始,及時到您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醫學確認手續)。
註:1。以上生育保險待遇如遇政策調整,以最新文件為準。
2.以上生育保險待遇僅適用於正常宮內妊娠。病理性妊娠(如異位妊娠、葡萄胎等)的醫療費用。)參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註:屬於市直機關單位的參保職工,請到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科辦理生育保險業務和咨詢;如果是各區企事業單位,請到各區社保局醫保科(單位)辦理生育保險業務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