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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科技創新不斷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幹意見》精神,進壹步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結合科技部、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開展的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充分發揮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的多功能優勢,更好地服務本地區新農村建設發展, 教育部和科技部決定聯合開展高校新農村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 1.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是落實《國家中長期科技教育規劃綱要》的戰略舉措。

國家中長期科技和教育規劃綱要分別指出,要鼓勵和支持多方式、社會化的農業科技推廣,建立多元化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要積極推進城鄉和區域合作,增強高校主動服務社會的意識,加強科教資源的統籌協調和綜合利用,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大力提升高校服務“三農”的能力。

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以區域創新和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求為導向,以機制體制改革和服務方式創新為重點,加快轉變農業高校辦學模式,組織引導師生深入農村基層開展科技服務,有效解決農村發展的實際問題,發揮高校在區域創新發展和新農村建設中的帶動和引領作用。

2.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是完善我國新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重要舉措。

我國現有的專職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農業科技開發和應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僅僅依靠專職技術推廣隊伍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發展日益增長的綜合需求。近年來,在黨、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湧現出許多符合市場需求、深受基層群眾歡迎的充滿活力的科技服務模式,極大地豐富和拓展了農村科技服務的內容和範圍,逐步形成了包括公益性推廣服務、社會化創業服務和多元化科技服務在內的農村科技服務新格局。

高校是我國農業科技推廣和農村社會化服務的重要力量。多年來,他們探索建立了太行山道路、農業科技專家大院、科技大篷車、湖州模式、百教授興百村等多種形式的科技普及和服務模式。在總結這些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大力推進校、所、校、企的深度合作,構建以高校為依托的“高校農村科技推廣服務模式”,使之成為我國新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力量。

3.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是推進高校改革發展的有效途徑。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深入,高校迫切需要從傳統的個性化、自發的服務向系統化、組織化的服務轉變;迫切需要從間接的、短期的服務向結合農村發展的長期服務轉變;迫切需要從單純依靠涉農院校向多學科融合、多校聯盟、政產學研壹體化方向發展。

以服務為導向,以改革促發展,通過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壹方面加快高校內部改革,另壹方面促進高校之間、高校與社會之間的協同創新和服務,促進資源共享,發揮協同優勢,在實踐中探索出壹條社會服務與高等教育相互促進、優勢互補的發展之路。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制定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協調發展。支持地方政府和高等院校先行建設,統籌相關資源,落實建設條件和配套措施,在充分完善建設方案的基礎上提出申請,成熟壹批啟動壹批。

2.省聯合,學校* *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和科技廳(科委)牽頭組織申報建設,教育部和科技部共同審批。依托高校與縣市人民政府共建綜合示範基地、特色產業基地、分布式服務站,建立穩定、實質性的合作,形成長效發展機制。

3.綜合服務和綜合開發。圍繞新農村建設發展中農業生產、村鎮建設、資源開發、生態保護、醫療衛生、政府咨詢、農民培訓等綜合需求,發揮高校多學科、多功能的綜合優勢,整合地方政府、企業、科研院所、農民合作社等各方資源,促進政產學研緊密結合,推動高校與新農村建設融合發展。

4.機制創新與模式探索。加快高校人事管理、科研組織、社會服務、人才培養等綜合改革,為新農村發展研究院提供制度保障。鼓勵地方政府和高等院校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建立適合本地區新農村建設發展的科技推廣和服務模式。1.建立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服務基地。(1)綜合示範基地。充分利用高校多學科、多功能的優勢和特色,通過校、所、校、企合作,建設壹批具有壹定規模的集科研中試示範、成果推廣轉化、農民技術培訓、學生實習創業為壹體的綜合示範基地,加快成果孵化和轉移,使之成為區域新農村建設的輻射中心。(2)特色產業基地。緊緊圍繞當地農村特色產業發展需求,建設壹批特色產業基地,創新校地、校企、校農等合作模式,從* * * *關鍵技術入手,有效提升特色產業產品質量,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使之成為縣鄉特色產業發展引擎。(3)分布式服務站。依托村鎮建立分布式服務站,及時掌握新農村建設發展的現實需求,結合農村科技創業等科技特派員活動,組織高校解決實際問題,為專職推廣人員提供技術指導,為當地農民和生產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務,使之成為連接高校與農村發展的橋梁。

2.開展新農村建設宏觀戰略研究。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前瞻性、戰略性、全局性問題,通過深入的政策研究和理論創新,努力為黨和國家的科學決策做出積極貢獻,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智庫。科學判斷推進區域新農村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研究城鄉協調發展路徑、農業產業體系規劃、村鎮建設優化設計,成為區域新農村建設的服務中心。以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為載體,推進交叉學科建設,培育新興學科,加快形成學科集群。

3.搭建跨學校、跨區域的資源整合共享平臺。建立新農村發展研究院信息網絡平臺,提供產業指導、經營形勢分析、科技推廣、成果展示、農民培訓等綜合服務。,並形成高校專家、鄉鎮、企業、農民的縱向聯系。同時,以信息網絡平臺為基礎,實現互聯互通,構建跨學校、跨區域的資源整合共享平臺,構建高校服務新農村建設的信息系統。

4.創新體制機制。以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為契機,積極推進高校人事聘用和管理制度、教師評價和激勵機制、學生培養和創新創業模式、資源配置模式等改革,為服務新農村建設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高校與地方政府實質性的長期合作關系,明確參與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各方的定位、責權利和成果利益分配機制,構建校、校、校、農協同服務新模式,加快高校辦學模式轉變。1.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自2012開始實施,已有壹批成熟並獲批,每年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2.管理形式。成立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領導小組,由科技部、教育部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負責政策設計、總體規劃、項目立項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科技部農村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共同組成。負責處理新農村發展研究所的規劃、資金籌措、項目評審、檢查驗收等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教育部科技司。

成立由國家有關部門、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專家組成的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重大政策、規劃設計、實施方案等方面的咨詢。,並給出建議等。

3.宣布評估。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科技廳(科委)牽頭組織高等院校等參與單位* * *設計建設方案,在前期充分培育論證的基礎上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申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的建設方案進行初審,並組織咨詢專家對初審通過的方案進行評審。審查後,由領導小組批準進行施工。新農村發展研究院運行壹段時間後,教育部、科技部根據批準的建設方案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國家對建設成效顯著者給予額外獎勵;對於實施效果不佳或無法實現預期目標的,要及時整改或停止建設。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的建設和發展,將其作為壹項關鍵性、先導性工作來抓,成立相關職能部門,依托高校聯合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整體推進,落實相關政策和支持條件,為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的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2.以高校為依托,本著服務新農村建設的根本原則,充分調動和利用學校自身和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加強合作,開展協同服務。明確責任機構和人員,制定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的建設方案、管理辦法和相應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在機制和制度創新方面。

3.教育部和科技部將在政策、資金和項目安排上給予優惠。地方和高等院校作為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的主體,要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設立專項資金支持新農村發展研究院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