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兒是否應該分割家庭財產壹直是壹個有爭議的話題,有些兄弟姐妹甚至將其告上法庭。但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都會影響到原來的兄弟情。
誠然,在過去,婦女沒有資格分割家庭財產。壹是因為人們的觀念保守,二是因為孩子多,家庭不富裕,形成了壹種約定俗成的現象:家庭財產大部分傳給了男人,沒有傳給女人。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思想覺悟的提高,法律的完善,男女已經平等,女性享有與男性同等的權利和義務。繼承父母的財產不再是兒子的特權。
但是在生活中,還是有壹些人還停留在封建時代,理直氣壯地認為孩子不壹樣。固執的結果,要麽壹方妥協,要麽對簿公堂,家庭關系很好,因為利益有分。
02
姚阿姨就面臨這樣的困境。當她在60歲生日時宣布將20萬元存款給女兒,135平米的房子歸兒子所有時,遭到了兒子家人特別是兒媳的強烈反對,拍著桌子告訴她不能接受。
姚阿姨夫婦都是普通工人,壹生最大的成就是把壹雙兒女拉扯大。以前工資低,生活拮據。在家裏吃肉不容易,但壹家四口很幸福,很滿足。姐弟倆關系特別好,無論誰吃了點心,都在想著對方。
後來廠裏效益蒸蒸日上,待遇提高了,夫妻倆換了大房子,全家過上了更幸福的生活。等孩子能打工掙錢了,全家人和齊欣壹起攢錢,打算給兒子買套婚房。
不知道錢還沒存夠,媳婦還沒結婚就懷孕了。經過協商,姚阿姨付了30萬首付買了壹套婚房。房產證是兒子兒媳的名字。雖然房貸是小兩口出的,但老兩口心疼兒子,每年總要從牙縫裏省出幾萬塊錢來貼補。
03
第二年女兒結婚,姚阿姨錢不夠,就隨便買了幾樣嫁妝。多年以後,姚阿姨每次想起來,都覺得女兒丟人,總想給點補償。然而,他的妻子不同意姚阿姨的想法。他認為女兒出嫁是外人,為兒孫多存點錢比較現實。
前幾年老婆出了車禍,得到了25萬的賠償。除去所有費用,她死後還剩下20萬。姚阿姨定期把錢存起來,打算留著自己養老。通過這幾年和兒媳婦的相處,姚阿姨看出兒媳婦不是好茬,這才留了壹手。
自從有了這筆錢,我家就沒消停過。媳婦每隔壹段時間就派兒子來要錢,被姚阿姨拒絕,導致婆媳矛盾升級。姚阿姨對媳婦的行為很反感,更不敢輕易把錢拿出來。
去年,姚阿姨不小心摔倒了,需要有人照顧她的斷腿。她媳婦故意不肯來,還好女兒親自伺候。通過這件事,姚阿姨看到了女兒和兒媳的不同,覺得女兒只盡了本分,沒有享受任何福利,對她不公平。
姚阿姨臥床後總是感覺不舒服。她擔心萬壹出了什麽事,以後沒法交代,於是寫了遺囑藏在枕頭裏,上面明確寫著房子留給兒子,留給女兒。
04
但是,想想媳婦的性格,姚阿姨也不踏實。就算她有遺囑,如果被兒媳發現銷毀了,女兒豈不是還是壹分錢都沒了?於是,姚阿姨琢磨著找個人多的地方把遺囑公開。
於是壹生節儉的姚阿姨60大壽,請了很多親戚來參加。酒過三巡,姚阿姨出示遺囑,讓侄子代為宣布內容。按照她的想法,壹套135平的房子至少值壹百萬,存款才20多萬。怎麽算都是兒子家占便宜,哪怕媳婦有點不高興,也會好好算這筆賬。
誰知剛壹宣布,兒子媳婦就開始鬧了。他們不僅抱怨姚阿姨老態龍鐘,還罵她姐姐不要臉,她還有臉跟他們爭財產。如果不是她擋道,老人怎麽會做出這個決定?
畢竟是別人的家務事,親戚只能講和,不方便發表看法,也不想得罪任何壹方。媳婦見沒人搭理姚阿姨,就更得寸進尺了。她指著婆婆說:“我不接受這種分配。我們應該繼承它。為什麽要給外人?妳要是敢給,別怪我不給妳養老金!”
這幾句話徹底寒了姚阿姨的心。這幾年,兒子家占了便宜,從來不給老人出錢。甚至在妻子生命的最後,他的女兒和女婿輪流照顧。兒子怕老婆,媳婦不說話。就算他有心孝順,也不敢。想著養兒防老是壹句空話。
05
現在,姚阿姨已經不再期待了。她提前把存折交給女兒,告誡兒子兒媳壹定要盡到贍養的責任。以後所有生活費都由兒子壹家承擔,否則房子也給女兒,女兒給她養老。
有些人總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和她家沒關系。事實上,並非如此。作為孩子,為什麽女兒不如兒子值錢?如果父母真的能生病不找女兒伺候贍養,那就好了。不然為什麽要把家裏的財產都留給兒子,卻讓女兒盡自己的責任,不求回報?
現實生活中,女兒往往比兒子強,尤其是老人身體不適的時候。女兒總是很忙,陪著老人。兒子兒媳,能出點錢去探望,已經很孝順了。
真正能做到壹碗水端平的父母不多。壹般來說,父母或多或少都是偏袒兒子的,但無論是否平均分配,父母都應該考慮給女兒留壹份,因為那份不僅是家庭財產,也是妳對孩子的愛。
而那些手握老人全部財產的兒女們,即使厚臉皮,也未必是贏家。如果他們打官司,可能會吐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