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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第二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

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公立本科院校,2019年獲重慶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秀集體”稱號。藝術教育等現有專業。在填報誌願之前,我精心準備了《重慶第二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考生找到心儀的大學。

第壹章重慶第二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教育學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重慶教育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校簡介

(壹)重慶教育學院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創建於1954,重慶教育學院於1984經教育部批準成立,重慶教育學院於2012經教育部批準成立。

(2)學校共有207.2萬冊圖書和支持學校教學科研的各種數字資源,如EBSCO、CNKI、讀書秀、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人大復印報刊資料、萬方、VIP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54.38+0.24億元;這裏有寬敞的教室、標準的運動場、先進的實驗設備和舒適的生活條件。

(3)學校地址:

1.學府大道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學府大道9號,郵政編碼400067。

2.南山校區: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街道崇教路1號,郵編400065。

規則三。體制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核招生工作;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工作。

第四條?本科學生在修業年限內完成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學分要求,符合畢業條件,準予畢業,授予國家承認並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學生,符合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也可以獲得合作學校授予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招生計劃和專業

第五條?2022年學校在15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學生3950人。學校統籌考慮國家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就業情況、歷年招生計劃安排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來源計劃的編制方法。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向考生和社會公布教育部備案的招生來源計劃。

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省份專業(班)選考科目要求,以重慶市教委發布、教育部下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的信息為準。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保留不超過總計劃1%的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於調劑生源線上的生源不平衡。使用預留計劃堅持集體審議、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七條?學校現有39個本科專業,涉及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學科。其中10專業按專業學科招生,招生壹年後按專業分流方案分流。專業類別和包括的專業名稱如下:

(壹)新聞傳播(廣告、網絡與新媒體、時尚傳播)

(2)外國語言文學(翻譯、商務英語)

(3)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四)旅遊管理(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

第八條?中外合作教育項目

(1)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紐約州立大學新帕爾茨分校合作舉辦學前教育本科教育項目。

(2)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西班牙埃斯特雷馬杜拉大學合作舉辦食品質量與安全本科教育項目。

第九條?小學教育專業(全科教師)列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提前分批錄取。定向就業區縣為萬州區、黔江區、綦江區、大足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忠縣、雲陽縣、奉節縣。本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免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畢業後以定向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類別)、招生計劃、招生批次以省級招生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三章申請要求

第十壹條?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英語、外國語言文學等專業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外語不限。新生入學後,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的外語課程為西班牙語,其他專業的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二條?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英語、外國語言文學等專業要求英語科目成績不低於100。

第十三條考生體檢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有些專業有特殊要求:

(1)報考師範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如果他們的身體健康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範類專業。入學後,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2)從就業需求出發,五官、四肢、體形等重度殘疾、生活自理困難的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師範類、旅遊管理類、房地產開發與管理類等專業。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四條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我校招生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招生政策的基礎上,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註重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按以下規定執行:

(1)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考生增減分的政策,根據增減分後形成的分數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二)換擋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三)實行“順序誌願”,優先考慮第壹誌願考生,第壹

如果誌願數量不足,則錄取非第壹誌願的考生;實行“平行誌願”,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壹般考生進入檔案時按以下規則確定錄取專業:

(壹)按照排名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的原則。

(二)分數和專業誌願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錄取;沒有相同排序規則的省份,語文、數學、外語的使用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3)當考生投檔分數線不能滿足所報專業誌願時,如考生進行專業調劑,則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省市招生計劃中未完全錄取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直至完全錄取,因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能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不服從誌願調劑專業的考生,如果所填專業已全部被錄取,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藝術、體育類考生按以下規則確定錄取專業:

(壹)專業文化成績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藝術、體育等相關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成績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體育相關專業考試成績。

(三)實行“平行誌願”,根據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四)實行“順序自願”:

1.藝術類、服裝與服飾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美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3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總分*70%。

2.戲劇教育專業按照文化成績排名。文化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3.體育專業按照專業成績排名。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學費:3125元/人。年-11500元/人。年(不同專業),23000元/人。年-28000元/人。年份(不同專業);住宿:1000元/人。年份。

其中,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分流前執行5625元/人·年的學費標準;分流後,數學與應用數學(非師範)專業學費標準為4625元/人·年,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5625元/人·年。

收費標準如有變動,須經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九條符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條件的學生,在合作學校學習期間,按照合作學校的標準收費,不支付國內費用。未出國留學的學生收費以國內標準為準。

第二十條?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獎勵、貸款和獎學金

第二十壹條?對貧困學生的獎學金、助學金和財政援助: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年。

(2)學校有綜合獎學金、大學生優秀成長獎勵資助計劃等獎勵資助政策,最高金額2萬元/人。

(三)對於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各種困難補助。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已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下設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4)學校還設有大學生資助服務中心,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七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二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校報到入學。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新生註冊入學後,學校進行復試,對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中以欺騙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新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冒名頂替入學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監督投訴電話:023-61638718(上班時間,只允許投訴舉報)。

第二十四條?聯系信息:

招生電話:023-61638299

學校網站:www.cque.edu.cn

第二十五條?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招生問題請直接聯系學校招生部門,否則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重慶第二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