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目標明確,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全覆蓋。
2011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目標是:在全面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嚴厲打擊水產品非法添加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方案》, 並努力解決水產養殖過程中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禁用漁(獸)藥,嚴肅查處。 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和暢通高效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體系,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構建水產品質量安全長效機制,推動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
根據上級的統壹部署和目標要求,結合我區漁業生產活動的特點,
成立“新洲區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由中心主任陳小喬任組長,全面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分管副局長、紀檢書記、總工程師任副組長,生產處、漁政站、水產技術推廣中心等單位參與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成立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公室。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新洲區2011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和工作目標,明確規定水產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由區漁政站、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具體承擔。在此基礎上,中心與各鎮場、漁業專業合作社和健康養殖示範場、標準化養殖示範基地、漁業科技重點示範戶簽訂了150份《水產品安全責任書》,實現了水產品質量安全全覆蓋。使水產品成為忻州市場上吃起來最安全的食品之壹,為“平安忻州、和諧忻州”建設貢獻力量。
二、宣傳和培訓,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深入人心。
為加強從魚塘到餐桌全過程的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我中心積極宣傳水產品質量安全,* * *印發了《嚴厲打擊水產品非法添加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漁業法》、《湖北省實施漁業法辦法》、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和《水產品養殖質量安全管理條例》。 同時,區漁政站通過電視臺、水產品安全執法檢查等活動宣傳水產品安全法律知識,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利用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機會,宣傳普及水產品健康養殖知識。全年,* * *接受水產品質量安全法規知識宣傳和科技培訓人數達1.5萬余人。通過宣傳,讓群眾對如何生產安全水產品、如何鑒別健康水產品有了清晰的認識,使水產品質量安全深入人心。
三、源頭管理,加大對水產品投入品的日常監管。
在日常監管過程中,針對我區水產品安全現狀和特點,依托全區24.5萬畝養殖水面,重點對全市5個國家級、省級健康養殖示範點和標準化養殖示範基地、綠色無公害水產品基地、12個無公害水產品認證單位、38個規模養殖專業合作社和8個“蔡瀾子項目”新建(改造)集約化魚塘單位的生產記錄進行了審核。。
在水產品投入品監管過程中,水產服務中心將全區35家大型魚藥、魚飼料經營者作為治理源頭,對其經銷的飼料、魚藥進行監控,加強違禁魚藥、飼料添加劑監管,並與其簽訂責任書。明確規定不準銷售和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不準銷售和使用偽劣獸藥和農業部禁止使用的藥物。不得對全區所有經營漁藥、飼料的門店和養殖大戶進行抽查。按照市區主管部門下達的400年壹批抽檢的目標要求,區漁政站在全區範圍內開展了水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抽檢工作。區水產技術推廣中心大力推廣水產養殖標準化生產技術,改善生態環境,減少環境汙染,引導廣大農漁民積極開展無公害水產品養殖基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重點檢查養殖生產過程中的養殖許可證、魚苗生產許可證和漁藥使用情況。4-6月魚苗生產季節,根據農業部發布的《水產魚苗禁用藥物抽樣檢驗技術規範》,
在全區11魚種生產基地開展水產魚種農藥殘留專項抽查。檢查中,責令兩個基地補辦水產生產許可證,立案查處無證經營1家。6月初,農業部和省市漁業部門對我區兩個制種基地進行了抽檢,未發現違禁藥物。為了讓消費者吃上放心魚,區漁政站查處了王集、陽邏、蕪湖、雙流街等地10余起農藥汙染死魚、農藥中毒魚案件,監督養殖戶將死魚就地掩埋,杜絕了有毒有害魚流入市場,避免了可能發生的水產品安全事故。特別是7月12日,總工程師余有如帶領區漁政站、水產技術推廣中心等部門檢測是否存在孔雀石、氯黴素、硝基呋喃代謝物等違禁魚藥殘留,並邀請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區工商分局、區食安辦、藥監中心、市場中心等單位協助。依法抽查了諸城、陽邏、倉埠等街道農貿市場和轄區內鐘白、上中超市等重點經營場所銷售的水產品質量。抽查了黃顙魚、鯽魚、鰱魚、草魚、鯿魚等7個品種,檢測樣品30批次,產品合格率達到100。10年10月23日,農業部對信州區張度湖漁場、信州區湖港水產養殖合作社、xx煥彩水產養殖合作社生產的青魚、草魚、鰱魚、鱅魚、鱅魚、黃顙魚等20種無公害產品樣品檢出違禁藥物殘留,產品合格率達100。通過全區460批次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查,禁用魚藥檢出率為零,有效確保了無重大水產品疫情、無禁用投入品使用和食用水產品中毒事件發生。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壹是水產品質量安全難度很大。全區漁民21,000人,分生產經營。
散、多點、廣,給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帶來巨大壓力。少數漁民水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保護意識不強,水產品源頭質量安全不容樂觀;極少數養殖戶對“三證”不夠重視,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基礎不紮實,原因是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經濟的新型替代漁藥和疫苗研發滯後。加上水產養殖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和良種、疫情、檢測體系投入不足,全面推進健康水產養殖,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持續提升的難度很大。
二是質量安全工作隱患多。在生產過程中,少數漁民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認識模糊,未能認真落實科學養殖、提高產品質量的方法和技術;壹些養殖戶盲目追求高產,增加魚苗和飼料用量,惡化水環境,引發更多病害,加大用藥量;部分養殖戶不具備疾病防治的科學知識和合理用藥,難以對癥用藥,重復用藥、過量用藥造成藥物殘留嚴重、水汙染加重,導致水產品質量下降。壹些魚藥生產企業不標明化學名稱、主要成分、禁忌和副作用,產品名稱標新立異,造成壹藥多藥,任意誇大藥物的適應性和療效,誤導養殖戶,使其用錯藥或用藥過量,造成藥物殘留。
三是質量安全工作基礎薄弱。壹、我區水產品質量安全檢查今年剛剛開始。區內只有漁政站有初級定性檢驗設施,區內水產品產地、農貿市場、超市、鄉鎮均無相關設備。每年檢測的養殖單位和個人數量和批次有限,大量的養殖生產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仍在監管範圍之外。二是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專項經費不足,很多工作難以開展。三是檢測水平相對落後,技術力量、設備設施投入遠不能滿足我區水產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