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強我項目部管段連續梁施工的安全性和可控性,規範施工作業秩序,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二。適用範圍本細則適用於中鐵二十三局集團佛兆GZZH-2標項目部所有連續梁施工。三、根據1,按照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實際和項目特點,明確施工安全責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預防事故發生。2.根據設計施工,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將安全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前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3.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作業,消除現場安全隱患。4、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足額投入,確保作業環境的安全,施工安全措施費用不得挪作他用。5、發現施工現場與設計文件不符而影響施工安全時,應立即向有關單位報告,並及時采取安全防範措施。6.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規定報告事故。四。安全管理要點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堅持“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2.安全資源配置:根據項目施工實際,制定安全費用使用計劃,配置相應的安全資源,專款專用。3.安全管理目標:將安全管理目標責任細化分解到每壹個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明確責任,落實各級保證體系,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4.安全教育培訓:三類管理人員應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或鐵道部頒發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對操作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崗前培訓和“三工”制度教育。5.專項施工方案:根據關鍵施工工序的安全風險,編制專項施工安全方案,組織安全風險評估。6.安全技術交底:根據項目施工實際,向操作人員宣傳“危險源”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交底記錄。7.應急預案: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8.安全檢查:自檢和接受上級檢查;制定檢查計劃,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及專項安全檢查,針對重點項目的安全制定安全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保障。9.做好防洪工作:當工程修建在山區或跨越河流時,應高度重視防洪工作。組織安排專項檢查,提前制定防汛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當暴雨或洪水來臨時,它能迅速而冷靜地做出反應,確保安全防洪。10.信息反饋: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和落實,並向檢查單位和上級反饋處理意見,以保持工程穩定和現場安全受控。五、連續梁安全檢查控制要點根據施工生產進度,制定檢查計劃,施工安全管理重點檢查:壹是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情況;二是安全資源的分配;第三,建立安全管理體系;第四,安全目標控制;五是安全教育和培訓;六是專項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第七,實施安全技術交底;第八,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九是工程安全的可控性。對檢查中發現的因素,下發《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跟蹤核實。1.班前安全交底會:每天開工前,作業班組負責人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向操作人員強調安全註意事項。2.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3.吊籃、移動模架、移動支架等大型非標設備的設計、制造和使用應符合以下要求:①必須由有資質的生產企業設計制造。(2)設備設計和制造單位應制定明確的非標設備研制計劃和驗收大綱,由設備制造單位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定。設備制造過程驗收和工廠驗收由設備制造單位根據驗收大綱進行。(3)設備進場時,應仔細檢查各部件的規格、型號、尺寸和數量,檢查部件有無缺損,表面有無損傷和腐蝕,附件和專用工具是否齊全等。,並做好記錄。(4)設備的安裝及安裝後的檢查和調試應在設備制造廠派出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跟蹤和指導下進行。(5)非標準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裝載。4.吊籃的設計除滿足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①吊籃總重量的變化不應超過設計重量的10%。(2)梁段混凝土澆築和行走時的抗傾覆安全系數和自錨系統安全系數不應小於2.0。③吊籃底模懸掛系統采用精軋螺紋鋼筋作為吊桿時,應采取保護措施。5.穿越道路、河流施工①穿越道路、通航河流時,應事先與當地行政主管部門聯系,約定施工期間的安全事項,發布公告,並按有關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誌。(2)穿越道路前,施工單位應編制穿越道路專項施工方案,並報監理和施工單位審批。建設單位應當與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聯系,協商辦理施工或者道路封鎖的相關手續。6.穿越道路和施工人行道時應做到以下幾點:①根據道路交通的實際需要,設置施工標誌、道路圍欄、錐形交通標誌等安全設施,夜間應有反光或施工警示燈信號,必要時由信號或專人控制交通。(2)對於交通不間斷的施工道路,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協助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3)應采取防護棚等防墜設施,防止墜物砸傷行人和車輛。(四)施工作業結束後,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並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7、掛藍裝拆安全要點1)工作平臺應滿足承載力要求並搭設牢固,平臺上應設置圍欄和梯子。當墩高超過2m時,應掛安全網。2)施工時,不得碰撞模板和腳手架。3)拆除模板時,應劃定作業區域,懸掛警示牌,並按規定辦理拆模手續。4)吊籃的組裝和拆卸應符合下列要求;(1)掛藍杠和使用機具設備(千斤頂、滑道、手拉葫蘆、鋼絲繩等。),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2)掛藍組裝應對稱進行,構件應及時穩固,整體性好,防止傾倒傷人。(3)掛藍操作平臺應掛安全網,四周設置防護圍欄,並設置專用梯子上下。(4)在掛藍組裝過程中,嚴禁隨意切割焊接螺孔。如果真的需要擴孔,壹定要找掛藍設計單位統壹。嚴禁在精軋後的鋼筋吊桿上進行電焊和點火,所有精致的鋼筋吊桿必須用雙螺母鎖緊。(5)吊藍組裝後,應全面檢查組裝質量,並進行載荷試驗,以確定變形量,消除非彈性變形。6吊藍拆除應按要求順序對稱拆除。8、掛藍班次的安全要求;(1)滑道應鋪設平穩,並按要求錨固。(2)掛藍前檢查行走系統、懸掛系統和模板系統。(3)橋墩兩側的藍吊應對稱移位,尾部應裝有制動裝置,移動速度應控制在0.1m/min以內。掛藍要在移動到位後及時錨定。前吊桿和後錨桿的錨固力應調整均勻,前限位裝置應設置牢固。
以上連續梁施工安全規則是仲達咨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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