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法院給我發了傳票。我該怎麽辦?

法院給我發了傳票。我該怎麽辦?

1.法院送達傳票時,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最好簽收,因為不管傳票有沒有簽收,後續的訴訟程序都會照常進行。傳票不簽,後續訴訟對自己(公司)不利。總之,積極應訴,避免被動戰。

2.在傳票上簽字後,必須第壹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了解案情,因為妳(公司)是當事人,妳有權查看對方提出的起訴狀和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這壹點很重要,因為妳(公司)要想應訴甚至反訴,就必須反駁對方的證據。

3.向法院索取妳(公司)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

4.了解基本情況後,最好咨詢律師,請律師分析對方的證據是否能證明自己的主張,或者對方是否有可能勝訴。

5、根據律師的分析和案件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反訴,是否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6.收集並提交對自己(公司)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喚證人等。在舉證期限內。如果要向法院發送反訴和材料,建議壹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壹定要留下快遞員的發貨憑證,作為日後訴訟的輔助證據。

不管是什麽原因,收到法院的傳票肯定不是什麽好事,尤其是對於很多沒進過法院大門的人來說。這時候他們甚至可能會不知所措,產生壹系列的疑問:傳票是真的還是假的?傳票是真的怎麽辦?

因為通過法院傳票或者其他法律文書行騙的事情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甚至有媒體說“任何自稱公檢法的電話都是騙子,不要接。”但這有點絕對,因為很明顯,法院傳票造假的畢竟是少數。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法院傳喚還是發傳票,都是完全有可能的。所以,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辨別真假。

語音電話告知收到傳票的人是騙子!

詐騙電話壹般都是先語音提示,然後按9什麽的轉人工服務。其實法院打電話拿傳票,從頭到尾都是人工的。所以,如果遇到語音電話拿傳票的,壹定是騙子。掛了吧!

我不知道妳的情況,讓妳舉報的電話壹定是騙子。

如果法院真的發了傳票,肯定有人起訴妳了。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法院給妳打電話通知妳被人打官司了,會先核實妳的名字,告訴妳案情,比如“妳是張三嗎?”“李四因與妳發生合同糾紛,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妳領取傳票”並會告訴妳何時何地找誰領取。

如果有人以法官的身份主動打電話給妳,然後讓妳報出名字,說要根據名字了解妳的案子的壹些情況,那壹定是騙子。

識別騙局,掌握防範的關鍵。

當然,騙子的詐騙手段也在升級。壹些精準詐騙的騙局,騙子可能會提前知道妳的準確身份信息,甚至知道妳剛買了房和車。並根據這些行為設置騙局,甚至利用改號軟件增加迷惑性。

但是,在法院傳票騙局中,無論騙子有多高明,總會泄露蛛絲馬跡。法院向當事人發送傳票。通知內容壹般限於上述基本內容。不會要求妳提供銀行卡信息,更不會要求妳配合轉賬。只會通知妳去法院。如果有人自稱是法官,卻對妳的錢和銀行卡感興趣,對方壹定是騙子。

法院會以什麽方式送達傳票?

法律規定的傳票送達方式有多種,常見的有:電話送達、司法快遞送達、上門送達、公告送達。

當然,法院第壹次給被告發傳票,壹般是先給當事人打電話,拿到法院的書面傳票。

如果我接到壹個真正的電話去申請傳票,我該怎麽辦?

接到法院電話後,在辨別真假的情況下,當事人要記下法官或書記員的姓名和電話,法院內接收傳票的具體地點,確認具體領取時間等。記得確認清楚地址,避免白跑壹趟。如果法官告知不方便領取傳票,可以和法官協商,根據自己的時間調整領取時間。

不接電話會有什麽後果?

壹般情況下,如果法院沒有電話通知被告,或者被告沒有領取通知,法院會以司法快遞或者上門送達的方式送達傳票。

根據法律規定,在傳票合法送達之前,案件不能審理。有人說,我能不能躲出去,拿不到傳票,讓法院聽不到?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人試圖通過這種方式逃避法律責任,但他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妳,故意不配合法院,為傳票的送達設置障礙,對妳沒有任何好處,只會帶來麻煩。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傳票等法律文書無法通過正常方式送達,法院可以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公告期到來後,無論被告是否實際收到傳票,法院都可以缺席審理判決。而且因為妳拒絕領取傳票,法院通過公告(如報紙)產生的費用由妳來承擔。

拿到法院傳票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壹些人收到法院傳票後開始情緒激動。“原告的起訴不合理,他所說的是謊言。妳們法院為什麽受理?”有些人甚至拒絕收到傳票,拒絕開庭。

法院受理原告的訴訟,不代表認可原告的訴求。所有的對與錯都要去嘗試。所以,在收到傳票的這個階段,沒必要折騰。回來準備訴訟,準備充分的證據,才是正確的事情。如果因為認為對方無理取鬧而拒絕配合法院,甚至缺席訴訟,真的有可能毀了事情,失去辯護權和舉證機會,承擔本不該承擔的責任。

試用時間不合適的,可以協商調整。

法官第壹次給傳票,有時候開庭時間不確定,只給起訴狀和相關材料。但很多會直接確定開庭時間,發出開庭傳票。

原告起訴時已經做好了準備,被告可能需要準備證據,整理材料。所以如果妳覺得法院的庭審時間有點緊,沒有時間準備證據,可以找法官協商調整時間。至少根據民事訴訟法,被告收到傳票後可以有15天的答辯期,所以如果被告提出要求,第壹次開庭至少可以在15天後。

交貨地址確認書的地址必須準確。

服務地址確認書是壹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如果法院要求妳簽署這份文件,妳必須確保地址和聯系方式的準確性。

因為以後法院可能會按照妳提供的地址,通過快遞寄送傳票、判決書等文件。如果文件由於提供的地址錯誤或無人接收而無法送達,法院可以認為文件已經送達。

因為地址錯誤而錯過聽證和申訴的機會,可能導致無處可說。

註意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舉證。

至於舉證,大多數情況下,開庭時可以當庭舉證。如果覺得在開庭時有其他證據,也可以要求在下次開庭時舉證。

但是,如果法院給妳出具證明通知書,就不壹樣了。請特別註意舉證通知書上的時限。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供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切記切記。

有些人雖然收到了舉證通知書,但是根本沒有註意到這份文件的存在,導致在有限的時間內喪失了舉證的權利,最終導致案件敗訴。

訴訟不是鬧著玩的。如果收到法院傳票,壹定要註意。不能在拿到傳票的時候犯壹些不該犯的錯誤,忽略了壹些應該註意的事情。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復雜,建議聘請專業律師協助,這是保證妳的權益不會受到損失的重要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壹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二十二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第壹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應當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壹)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2)依照法律規定,雙方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法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應當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的除外;

(六)依法在壹定期限內不能起訴的案件,不予受理;

(七)不準離婚、調解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訴訟的,不予受理。

第壹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第壹百二十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