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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徐州公積金

官網,徐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徐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試行)》,並做了政策解讀。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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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試行)

第壹條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職工個人住房消費,切實減輕借款人還款壓力,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徐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徐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全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是指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徐州市範圍內的商業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行為, 並委托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直接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每月本息。 委托按月提取商業貸款的員工稱為“借款人”。

第四條委托按月提取和償還商業貸款的申請條件

(1)借款人夫妻雙方均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以申請業務時借款人的婚姻狀況為準)

(二)提取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存款賬戶未被凍結、無擔保或公積金貸款。

(三)借款人申請按月償還商業貸款時,屬於正常還款,不存在逾期。

(4)提取借款人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必須連續還款6個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超過商業銀行每月應還本息的12倍。

(五)向借款人提取貸款的承辦銀行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商業貸款信息直接查詢協議》,並同意與公積金中心數據共享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信息。

(6)中央集中封存戶或公積金賬戶被封存的職工,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可申請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業務。

第五條在商業銀行有多筆個人住房貸款的,夫妻雙方只能同時申請償還其中壹筆。

第六條委托按月提取和償還商業貸款的程序

(壹)提取借款人攜帶的身份證原件、婚姻狀況證明、商業貸款合同等相關材料,按就近原則向公積金中心各管理部門申請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2)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後,與借款人簽訂委托償還商業貸款協議,建立委托償還商業貸款關系。

(三)《商業貸款委托還款協議》生效後,從次月起,公積金中心每月根據付款人上月實際還款金額(不含部分還款金額),將相應資金從付款人公積金賬戶直接劃入職工個人還款銀行卡。

當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小於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月還款額時,終止按月提取和償還商業貸款的業務,住房公積金系統自動停止轉移,不再補充,由借款人自行償還商業貸款。提款借款人應確保個人還款銀行卡上有足夠的金額,以防止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逾期的發生。還款銀行卡賬戶余額不足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逾期等違約責任由提款借款人承擔。

(四)商業貸款按月還款終止後,借款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後可再次申請。

(五)借款人在按月償還商業貸款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受委托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的轉賬順序。

借款人申請按月償還商業貸款時,要明確申請人的先後順序。第壹申請人作為第壹劃轉順序,每月優先從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劃轉資金用於還貸;不足部分按照《商業貸款委托還款協議》確定的申請人順序依次轉讓。

第八條商業貸款委托月提款還款變更

(1)委托貸款還款期間,借款人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公積金中心變更信息或終止辦理提取、償還商業貸款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糾紛及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二)《委托償還商業貸款協議》簽訂時,夫妻雙方只有壹方繳納住房公積金,且協議簽訂後另壹方也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辦理變更委托每月還貸手續,在滿足委托每月還貸商業貸款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增加委托人賬戶信息。

第九條商業貸款委托逐月提款還款的終止

商業貸款委托按月還款申請自委托還款協議簽訂次日起生效。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商業貸款委托逐月還款終止:

1.撤回借款人辦理終止委托手續;

2 .在委托還貸期內逾期提取還貸的;

3.借款人已還清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本息;

4.撤銷註銷或凍結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存款賬戶;

5.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小於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月還款額;

6.借款人未按《委托商業貸款協議》履行合同;

7.撤回借款人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8.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十條擁有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必須先申請住房公積金賬戶合並,再辦理委托按月提取和償還商業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信息不完整的,應當完善賬戶信息。

第十壹條首次銀行是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因政策原因需要暫停商業貸款按月提取和償還的,公積金中心將以通知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徐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1年8月2022日起施行。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下:

1,貸款所在地城鎮常住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公積金累計繳存時間不能少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房屋總價的30%以上,90平米以下首套房貸只需20%;

4.借款人有正當工作和穩定收入,每月有固定工資,有明確的還貸意向;

5.與房屋售樓處簽訂購房合同或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流程是怎樣的?

1.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管理局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

2.申請經公積金管理局批準後,將向申請人發送相關通知;

3.申請人接到通知後,需要在銀行與相關資料原件簽訂合同,然後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4.申請人持本合同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5.申請人持合同、公證書到公積金大廳領取轉移通知書,到銀行辦理最後的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