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大連海事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二條學校名稱:大連海事大學。上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國家重點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應當貫徹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四條學校招生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和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重大招生事項。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成立招生工作組赴各省(區、市)。招生工作組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各省(區、市)招生宣傳咨詢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國家政策、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學生狀況、人才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報交通運輸部和教育部審批。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堅持優化生源結構和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各省(區、市)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預留計劃數為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0.5%,用於調節各地網上聯考生源不平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使用前,錄取業務組會根據錄取情況提出具體的使用要求。經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後,優先考慮生源相對較多、質量較好的地區。錄取後將成績報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
第四章專業準入條件
第十壹條外語要求:英語、日語專業要求為英語;其他專業沒有外語要求,但英語是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軟件工程等專業本科的主要外語課程。
第十二條性別要求: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救助打撈工程等專業因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合女生報考。
第十三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壹、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2.根據中國人民國家標準《海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13),該校航海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的體檢要求為:無色盲(弱)、無復視。其中,導航技術專業要求身高1.65米及以上,雙眼裸眼視力達到4.7(0.5)及以上,矯正視力達到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輪機專業)和輪機電氣電子工程要求身高1.60m及以上,裸眼視力4.6(0.4),矯正視力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3.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入學相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入學考試不合格者,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在體檢(含高考、復試錄取)中作弊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部分招生專業特別說明
壹、輪機工程專業
1.輪機工程專業分為輪機工程(近海專業)和輪機工程(陸上專業),分別為提前批和本科壹批錄取。
2.輪機工程(輪機專業)分為輪機方向和輪機設備技術與管理方向,新生入學後根據相關規定選擇專業方向。
3.輪機工程(近海專業)和輪機工程(陸上專業)均授予大連海事大學輪機工程專業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大連海事大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二、交通運輸專業
1.第四學期期末選擇專業方向,分為外貿運輸方向和港口經營管理方向。
2.選擇專業方向時,兩個方向的學生人數按本年級交通運輸專業學生總數的1/2的比例確定。根據學生自己的專業意願,按照前三學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
3.畢業成績合格者授予大連海事大學交通運輸專業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大連海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法學專業
1.第四學期結束,選擇專業方向,分為海商法方向和國際經濟法方向。
2.在選擇專業方向時,海商法和國際經濟法按本年度法學招生總人數的2/3和1/3的比例確定學生人數,根據學生的專業意願和前三個學期的學習成績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畢業成績合格者,授予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遵循?學校負責招生和監管嗎?新生入學原則的實施。在教育部和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統壹組織下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確定查閱考生檔案的要求。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進入調檔線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符合專業要求的,予以錄取;按順序誌願投檔批次,學校調閱學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公布的招生計劃,按考生成績(高考成績加政策分)進行專業錄取。先得分?錄取原則是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均合格的前提下,優先錄取高分學生的專業誌願,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對於分數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排序,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排序。
第十八條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如下:選A、B,要求4C;根據進入檔案的考生?先成績,再成績?在錄取方式上。
第十九條學校在檔案調劑時,原則上錄取省(區、市)招生部門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給予考生政策加分。
第二十條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壹是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即國家專項計劃);二是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
第二十壹條保送生、自主招生、港澳臺等特殊招生事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相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必須繳納學費和住宿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遼寧省物價局和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十三條學校收費暫定如下:
第壹,學費標準
1.2500元/生?學年: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專業)、船舶電氣電子工程專業。
2.4700元/生?學年:交通管理與物流管理專業。
3.4800元/生?學年:交通運輸、物流工程、法律專業。
4.5200元/生?學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土木工程、英語、日語專業。
5.4600元/生?學年:所有其他本科專業。
二、住宿費標準
1.學生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分為1000元/生。學年和1200元/生?學年的兩個標準。
2.學生入學後,學校根據學生的專業和性別安排住宿。
三、學費和住宿費的具體標準按遼寧省物價局批準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學生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將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
五、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航海類專業畢業生就業後不在船上工作的,應向學校償還專業獎學金,並補足學費與非航海類專業的差額。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和完善學校。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救助、愛心互助?等方式形成全方位聯動扶貧體系,並登記建檔?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博聯獎學金基金會?、?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二十五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授予大連海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大連海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聯系信息
部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
聯系電話:0411-84727233
傳真:0411-84724303
紀檢電話:0411-84729225
招生網站:
學校網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後,如遇教育部及部分省(區、市)政策調整,學校將根據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招生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