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規定
1.各招生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制定了《春考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須真實、準確、規範,其主要內容包括:全稱、學校地址、層次、專業考試要求(時間、地點、科目、範圍等。)、錄取原則、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收費標準和咨詢聯系方式。
3.招生學校的招生章程應報主管教育部門審核。經審核的招生章程壹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嚴格按照章程招生。
4.招生學校應於2020年6月20日前將本校招生章程報送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中招生辦”),由市高中招生辦匯總本校招生章程並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有資格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三)普通中學、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以下簡稱職校)畢業生和持有本市正式戶籍或居住證人員子女的普通高中往屆畢業生;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具有正式身份的應屆畢業生。
2.下列人員不得註冊:
(1)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外的學生;
(二)高等學校中具有高等學歷的學生;
(3)最近壹年高考中使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以及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中嚴重作弊的;
(四)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第三,註冊機構
1.報名由各區招生辦(以下簡稱“區招生辦”)組織,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現場報名信息確認點(以下簡稱“報名點”)由區招辦確定。
2.報考科目。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管理服務、工程技術、藝術、體育中的壹門作為自己的科目。報考藝術、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管理服務或工程技術類綜合能力測試,並參加全市統壹組織或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
3.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於20119年10月26日至28日登錄招聘信息網(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春考招生系統(面向中職畢業生),按照網頁提示,輸入個人報名信息,經核實後提交。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後,憑網上報名序號在規定時間(65438+2月2-3日)到區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否則報名無效。考生應在規定日期前通過“網上支付”支付考試費;參加英語聽說考試的考生需要另行支付考試費。因本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網上支付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4.現場確認。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及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持本人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於2月2-3日2019到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已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由報名點根據考生報考類別授予14考生編號。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就讀學校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後,由中職學校到所在區集體辦理報名手續,並提交所有考生的學籍檔案,以及考生在初審中的各種資格證書或復印件。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須到戶籍所在區指定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
5.確認報名信息時,考生須提供網上報名序號,提交相關資格證書,並進行電子照相。考生必須按要求認真核對報名類別和個人報名信息,無誤後簽字確認。
6.根據規定,所有擬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市組織的英語聽說考試。參加考試的考生必須在報名信息確認後,進行英語聽說考試的報名。
7.符合免試免走條件的考生須填寫《2020年天津市春季招生免試生資格審批表》,經市教委相關部門審核、招生學校批準後,履行網上報名手續;並在報名確認期內提供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發。
8.各區報名確認點要組織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確認,確保考生報名信息的準確性和報名數據的正確性。區招生辦上報本區考生報名信息、考生攝像頭信息、免試學生相關材料、考點分布表、考點考官名單等。按規定時間到市招生辦。
第四,考試
1.考試科目。考試采用“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實行全市統壹考試。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分為綜合能力(管理服務)和綜合能力(工程技術)。要求考生憑本人考生身份證、身份證、考試用條形碼按自己的類別在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2.考試方法。考試方式為閉卷和筆試。各科滿分:語文、數學、外語150,綜合能力200。考試時長:語文120分鐘,數學和綜合能力90分鐘,外語60分鐘。
3.考試內容和要求。語文、數學、外語、綜合能力(管理服務、工程技術)科目以市高教辦編制的《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招收中職畢業生考試大綱》為準。所有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閱卷,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客觀題用2B鉛筆填寫,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回答。
4.考試時間。2020年3月21,上午8:00-10:00中文,
10: 30—12: 00綜合能力;14:00—15:30,數學,16:00—17:00,外語。
5.藝術、體育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專業測試實行全市聯考,專業測試安排另行通知。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招生專業是否進行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決定。凡專業測試的招生學校應成立專業測試領導小組,制定專業測試方案(包括考試科目、時間、方法等。),並在學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專業測試結束後,招生學校將測試結果通知考生,並將考生合格名單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
7.全市統壹組織的英語聽說考試將於2020年3月22日舉行。考生憑考生身份證、考試通知書、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文化測試成績公布時將通知考生測試結果。通過英語聽說考試的考生可以填報英語專業,未通過考試或未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允許填報英語專業。
動詞 (verb的縮寫)思想政治道德評價
1.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考生本人的實際表現。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無工作單位的考生是鄉鎮或街道辦事處的)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進行綜合鑒定。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考生,應當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和改正表現等詳細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2.招生學校在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時,要嚴格掌握標準,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或者加入邪教組織的;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性質惡劣的。
六、標記
1.評卷工作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統壹組織,實行定點、集中評卷的方法。評卷工作應當按照天津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考生的考試成績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統壹向考生公布。
2.考試成績公布後,對分數有疑問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核分數。分數復核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統壹組織,具體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填報誌願
1.資格。根據我市對考生“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的考查情況,根據市高職辦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高職院校春季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計劃》,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10%劃定考生誌願的分數線範圍。
2.舉報方式。《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公布後,符合填報誌願分數線條件的考生於2020年4月14日至4月16日登錄招考信息網(www.zhaokao.net),按照市高職辦公布的《2020年天津市招收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招生計劃》辦理網上填報誌願分數線手續。
3.誌願者設置。誌願者設置辦法另行通知。
八、錄取
1.按照本科批次、藝術、體育、高職教育高級批次、高職教育普通批次的順序進行錄取,實行網上計算機錄取。
2.按照“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市高中招生辦管理、監督、服務”的機制實施錄取。
招收藝術、體育等需要專業測試的學生時,在通過專業測試和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能力測試總成績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意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他招生學校和專業的錄取以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規則為依據,以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測試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綜合考核,根據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負責對落選考生進行解釋和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3.根據考生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測試在全市的總成績和招生計劃數,由市高中招生辦公室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範圍。在錄取控制分數線範圍內,招生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據考生意願和成績進行招生。入學照顧政策符合我市相關規定。
固定執行。
4.春季已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秋季普通高考批次錄取。春季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只有符合秋季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並報名參加考試,才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考生同時被本科高考和春季招生的高職院校錄取的,教育主管部門在電子學籍註冊時只保留本科高考錄取資格,取消春季招生錄取資格。
九、考生檔案
1.考生的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是學校錄取新生和審核的依據。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兩個檔案對應部分壹致的原則,認真做好考生檔案建立工作,準確采集考生基本信息。
2.考生檔案由區招辦組織,中職應屆畢業生檔案由考生所在學校建立,其他考生檔案由區招辦建立。考生紙質存檔材料主要包括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畢業生登記表、市級以上各類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學校學習成績登記表及相關政策照顧材料。
3.考生紙質媒體檔案由區招辦或考生所在學校集中保管。錄取結束後,被錄取的考生憑本人的錄取通知書、考生身份證、身份證到報名單位領取紙質媒體檔案。報名單位核實身份後,將密封好的紙質媒體文件交給考生。在檔案移交過程中,報考人員必須認真審查接收檔案的考生資格,履行交接手續。收到個人檔案的考生,壹定要保管好,並按照有關規定帶到被錄取的高校進行登記。
X.相關要求
1.春考報名資格由報名點審核,區招辦復核。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生資格逐壹審核,對考生證書逐壹核實。按照網上報名的要求,區招辦要加強對報名點的管理和培訓,認真履行報名程序,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在報名過程中,如發現以虛報、隱瞞或偽造、塗改相關材料等方式取得春考報名資格的考生,壹經查實,取消其春考報名資格;對在考生報名資格證書和證件發放、審核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撤銷工作職務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天津春考招生有關規定,積極宣傳各項招生政策,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考生誌願填報的引導,充分尊重考生意願和選擇,不限制考生填報,嚴禁改變考生誌願填報。
3.新生入學後,招生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在身體方面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徇私舞弊、違法亂紀的考生,招生學校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參加春考招生的考生應自覺履行以下職責:
(1)自覺遵守我市春考招生政策法規;
(2)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春考招生的報名、考試、誌願填報等工作。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的,由本人負責,不退還相關費用;
(3)準確提供自己的信息(如報名信息、誌願信息等。)並對資料進行自查。如因本人原因信息有誤,影響錄取,後果自負;
(4)按照有關規定網上繳納考試費;
(5)對招生學校的專業考試、招生等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舉報;
(6)認真對待所報誌願,壹經錄取,按時向錄取學校報到;
(7)自覺接受被錄取學校的資格審查。
5 .春季招生學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並按規定的時間和格式將招生章程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報送市高中招生辦公室;
(3)舉辦專業考試的學校應成立專業考試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專業考試工作,確保專業考試公平、安全、穩定、有序進行;
(四)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項規定,提高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接受社會監督,負責考生咨詢信訪和招生遺留問題的處理;
(5)遵守各項政策法規,實事求是地宣傳學校情況,為考生提供詳細周到的咨詢服務;
(6)按照全市統壹時間和要求招生;
(7)對錄取新生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並做好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