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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不能直接支取。

到2022年底,網絡直播的行業報告公布,主播賬號數以億計,幾乎每10人中就有壹個是主播,有直播行為的活躍賬號約65438+億。具有網絡表演(直播)經營資質的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超過7000家,受眾約6億人。

這就是妳在祥順財稅讀到的17459。

國稅部門正式出臺新政策,對網絡主播進行轉讓相關約束!

根據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要求,從2023年6月5438+10月1開始,部分平臺主播將無法通過個人賬戶直接提現,需要有公司銀行結算賬戶才能提現,需提前註冊公司辦理手續,防止正常結算。

到底是怎麽回事?私人避稅還可行嗎?個人賬戶轉移有哪些風險?話不多說,壹起來看看吧!

01

錨個人賬戶體現新政策

65438+10月正式實施

根據國家稅務合規相關要求,改變主播原有提現方式,要求主播自行成立公司或合作公司,提現前承擔稅收等相關費用,自5438年6月至2023年10月執行。

也就是說,從2023年6月5438+10月1日起,網絡主播_將無法通過個人賬戶直接提現,需要公司或個人銀行賬戶+註冊執照+地址+開戶。

現在各個平臺的個人主播都會受到很大影響。主播的收入每年都在逐漸增加,但是沒有控制,個稅壹直在監管之下。因此從2023年開始,要求主播成立自己的公司,以公司員工的名義進行直播,然後將收到的禮金提取到公司賬戶。

這意味著直播行業的稅務監管將越來越規範化、正規化。

02

私下避稅真的不行!

多家公司支付寶/微信收款被查!

案例1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過支付寶賬戶和航湖公司收取收入,導致少收1萬元,少交1萬元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另外,稅務局通過核定征收的方式查出該公司少繳納企業所得稅1萬元。

最終,上述公司被罰款50%,* * *元。

案例2

江門某信息咨詢公司,經核查,通過微信、私人賬戶或現金收取會計費用,其中隱性收入281,000元,最終納稅85萬元,罰款42萬元。

案例3

廣東珠海某公司用員工私人賬戶、微信、支付寶、現金收取客戶裝修款,沒有壹筆打入公司賬戶。同時,公司聘請會計僅根據公司賬戶中的少量分錄進行申報納稅。

經查,該公司偷逃繳納增值稅184元,城建稅12元,偷逃稅款197元。偷逃稅款占公司應納稅額的比例,最後壹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某、財務負責人曾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

以上三種情況都屬於隱性收入,其獨特之處在於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新興支付方式實現。企業頻繁使用個人微信和支付寶,為隱藏收入提供了可能,也逐漸成為稅務局檢查收入的重點!

嚴查已經開始!從今天開始,稅務局將用五大措施監控!私人賬戶收付的企業要小心了!

多部門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

稅務稽查不僅要依靠已經正式啟動的金稅三期和金稅四期系統,還要依靠第三方力量的支持——銀行、國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保、交通、工商管理等部門進行稅務稽查。

壹人壹稅號壹檔。

現在不僅是企業的壹個稅號終身不變,個人也壹樣。金稅四期+大數據下,每個人的身份證號都是唯壹的,而且是聯網的!對於領工資的人來說也是有風險的。

分級分類管理

分高收入人群、高凈值人群、壹般人群三類管理。

兩級管理:高收入、高凈值人群在市級稅務機關之上,即省市級稅務機關進行監督管理;壹般人群由縣、區以下稅務機關監督管理。

大數據分析掃描

金稅四期+智慧稽查系統+大數據都體現了稅務處於高科技前沿,通過大數據實時掃描、分析、識別涉稅信息。

建立個人稅收信用制度

除了建立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稅務機關還計劃今後對我們每個自然人的納稅信用等級進行評估。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要嚴格依法查處曝光並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信用記錄,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

03

個人銀行賬戶

要檢查多少錢?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第3號[2016])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大額交易將嚴查!

簡單來說,這九種情況都會被監管!

不僅如此,央行還發布了《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2020]105號),這表明國家對私人戶避稅零容忍。

04

立正!私人賬戶收支

八大風險點!壹定要警惕!

涉嫌虛開發票

通過私人賬戶、個人支付寶、微信進行收付,會造成三流(資金流、貨流、發票流)不壹致,存在涉嫌“虛開發票”的風險。

增值稅不能抵扣。

不能扣除的原因有:

1.買賣雙方通過微信進行資金交易。

2.開特價票時,優惠券信息需要填寫完整。

3.由於微信轉賬,無法填寫發票上的銀行賬戶信息。

4.賣方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買方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

6.應付增值稅增加

相關成本和費用不能在稅前扣除。

通過微信、支付寶、私人戶支付或支付,可能無法獲得支付憑證或合法憑證,稅前扣除可能增加。

可能被稅務局認定為偷稅漏稅的風險。

1.增值稅:

1容易與個人消費記錄混淆,導致部分微信收款;

2收入未申報增值稅,存在偷稅漏稅風險。

2.企業所得稅:通過支付寶、微信轉賬收到的款項並沒有體現在企業賬戶的收入中,存在漏收的風險。

3.個人所得稅:通過支付寶、微信轉賬發工資、發紅包,存在漏稅或故意逃稅的風險。

可經稅務局批準並繳納20%的稅款。

如果公司直接將公戶轉到私人股東戶,長期不還,稅務局可以視其為股息,繳納20%的稅。

公司管理混亂,不利於長遠發展。

通過微信、支付寶、私戶等方式收付,容易導致公司資金混亂,給客戶、供應商等外人留下公司不規範的印象。

股東對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如果壹個公司長期使用股東的個人賬戶進行收付,很容易分清公與私。如果企業資不抵債,股東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以個人資產償還公司債務。

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占

個人微信、支付寶、私人賬戶等交易可能涉及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