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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真的不會賠這個,是不是?

我從事保險行業8年,經歷過各種客戶。其中肯定有說保險不賠的,但是當我真正明白的時候,我也賠不了多少,大部分都是聽到的【我要靜壹靜】。

具體不能補償的基本點如下:

1認為買了保險就是萬能的,什麽都該賠。但是壽險還是有幾大類的,比如重疾、醫療、意外、壽險、年金。假設妳買了年金,生病了,也不會虧。如果只買意外險,肯定是不賠疾病的。所以買保險的時候壹定要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麽保險,不要人情賠。畢竟是壹輩子的事。

保險是有賠付條件的,比如重疾險,很多種類的疾病都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賠付。比如急性心肌梗死(圖1)需要滿足四個條件中的三個。有人會說,這不就是給客戶挖坑嗎?實際上,如果三個條件都不滿足,就說明還沒到重疾的程度。而且為了客戶的利益,目前重疾產品壹般都包含輕/中度疾病,即使不嚴重也可以賠償(圖2),輕/中度疾病還是額外賠償,並不是總額。所以有時候不是保險公司不賠,而是不符合理賠條件。

3買保險的時候沒跟妳說實話。這是目前索賠糾紛最多的原因。買保險的時候,需要填寫壹份健康調查表。我們在中國大陸詢問信息。如果健康問卷上有什麽,壹定要告知。沒事就查No,買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認為客戶說了實話,不會查病歷,但是理賠的時候需要提交病歷。現在大部分醫院都有網上病歷,如果之前買保險的時候沒有告知,保險公司很容易找到。而且越早理賠,保險公司查的越嚴,甚至會啟用調查公司,所以買保險的時候不要心存僥幸,壹定要說實話。

所以買保險是很安全的。買保險不用擔心!但是兩個建議:

1壹定要咨詢專業代理,不要盲目崇拜大公司,也不要跟風相信壹些帶貨的大V。貨比三家很重要,不僅要比較產品、公司,還要比較服務。

買保險壹定要說實話。

在這個浮躁的社會,大多數人寧願把很多正常的糾紛在顯微鏡下無限放大,根本不了解糾紛本身。如果能邊看邊踩幾腳,會更有參與感。

就像中彩票的人要戴口罩領獎壹樣;大多數接觸過保險的人都會發現,幾乎沒有人會主動宣傳自己獲得了保險理賠,更多的是保險代理人在宣傳。

即使是保險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也要征得受益人的同意才能發宣傳。不然會被罵成軟文和廣告。嚴重的是人死了,病了...

無知無畏,接近真理。

大部分人對保險的認識還停留在“我只需要買壹份保險,不管怎麽樣我都要買單”。個人經歷:買了車險,女兒生病去車險公司報銷。當眾被揭穿後,她還是壹直罵罵咧咧。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不知道保險是最誠實的“說保險實話”,不知道保險責任,不知道有免賠額條款。在他們心中,停留在“我覺得保險理賠怎麽賠,我覺得這才是保險理賠的賠付方式。”

同理,他們也停留在“我覺得重疾險夠用,我覺得醫療險夠用,我覺得我只要意外險”。

甚至,他們不願意相信各種保險賠付方式,賠付機制也不壹樣,更別說區分各種保險了。

保險公司作為營利性組織,往往壹個公司有上千個分支機構;壹個推銷員算了壹萬。

所以保險公司有自己的考核機制讓業務員簽單,很多時候會默認壹定違規。

更多的保險公司對業務員進行“電話銷售”的培訓,因為“電話培訓”可以在幾天內迅速將壹個業務員推向市場跑單。

不得不說,保險的口碑很差,保險公司自己“要求客戶是聖人,要求自己是潑婦”的方式有點不要臉!

雖然我說了很多投保人的無知,但我個人認為保險公司這種“要求客戶做聖人,要求自己做潑婦”的做法真的很無恥,是壹種組織上的無恥,比客戶的無知更可怕。

保險單是壹種特殊的經濟合同。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合同,合同,合同。

合同是什麽?合同是指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以,通俗地說,沒有不為保障的東西買單的約定。保險公司不賠,首先要看投保項目是不是保險責任。如果符合保險合同條款中的保險責任,就要賠付。如果不壹致,則屬於免賠額內容,不予結算。所以在投保時,要了解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和免責條款。作為壹個從事保險理賠20多年的專業人士,負責任的說,保險公司拒賠的不到千分之五。

保險公司什麽都不賠的原因如下:

1,不明真相的傳播。因為沒有理賠,只說沒有賠償,沒有說為什麽沒有賠償。

2.公眾對保險的期望超過了合同的規定。我認為我應該支付壹切。

3.保險公司銷售人員的誤導。銷售人員為了完成業績,超出合同條款和承諾。

記住:1,保護什麽,失去什麽!

2.投保前請仔細閱讀條款和條件。

誤區壹:只要買了保險,什麽都可以賠。

很多人不知道,不同險種的內容是不壹樣的。他們以為只要隨便買個保險,出了事就能賠償。他們不知道他們的保險覆蓋或不覆蓋什麽,所以經常有人問他們是否可以用人壽保險合同賠償住院的小病。

誤區二:保險公司會試圖拒賠。

也有說保險公司是靠收保費賺錢的。他們付的多,賺的就少,所以他們買的時候會盡量讓妳買,理賠的時候會盡量不賠。

其實我想說,保險公司不會因為理賠而損失壹分,不該理賠的壹分也不會損失。不管索賠是基於合同條款,如果妳發生的風險事故在妳買的保險範圍內,妳就賠。如果不在理賠範圍內,妳當然不會賠!所以我們最終必須按照合同來做。

而且保險公司在做保險合同的時候,已經通過精算師預估了未來要賠付多少錢,理賠都在他們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它怎麽會故意不付錢呢?

不外乎這些原因:

1.不如實告知可分為故意隱瞞和過失隱瞞。

故意隱瞞:被保險人為了順利投保,故意隱瞞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

疏忽隱瞞:銷售人員為了自己的利益誤導了顧客的健康。填寫所有的表格。

在這種情況下,最大的建議就是實話實說,老老實實回答健康咨詢提出的問題,否則最後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對術語理解不足。

很多人只是在被推薦的時候買,卻不知道保險條款是什麽。

比如心臟搭橋手術需要開胸,如果妳做了微創手術,保險公司會以不符合條款要求的條件為由拒絕賠付。

所以買任何保險之前,壹定要看清楚保險條款,包括等待期、免賠額、保障範圍、免責範圍等,做到什麽時候賠付,什麽時候不賠付,不要再埋怨保險公司了!

3、信息不對稱,對定義的理解不同。

由於不是所有人都理解保險合同中所寫的醫療疾病條款,客戶由於專業知識薄弱,只能被動接受,導致信息不對稱,導致保險公司對疾病的定義與客戶所理解的產生偏差,從而產生糾紛。

比如猝死,意外險不賠,腎切除不屬於重大疾病範疇等等。

壹般避免以上幾點,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的理賠糾紛!另外也要註意及時報案,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準備理賠資料。

當然,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這個問題我已經熟悉了23年,我對這個問題有壹個簡單而簡潔的回答。

總結壹下,保險就是:怎麽賠;支付妳所保證的;妳想要多少就付多少。

也就是說,保險並不意味著投保了就可以失去壹切。只有具體保證內容,才能補償這方面。如果內容沒有保障,這方面是不會補償的。即使妳給這個內容上了保險,這個項目還是取決於妳的內容和這個項目。

比如同樣是死亡,也要看是什麽原因導致的死亡。如果保險是意外傷害險,只有發生意外傷害才能理賠。如果是疾病導致的死亡,是不能賠償的。但是如果保險是針對重大疾病身故,那麽對於意外傷害是有賠償的,因為條款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身故是有賠償的,沒有說什麽原因導致身故要賠償。

意外傷害是指:意外傷害稱為外來的、突然的、非故意的,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的稱為意外傷害。這是保護範圍引起的爭議或誤解造成的壹個方面,這裏只是舉壹個例子來舉例說明。

還有壹個醫療報銷產生的問題:壹個是最低賠付,壹個是最高理賠限額,具體合同裏都有規定。還是那句話,怎麽付錢,付多少錢。

總之,“保險公司投保就是騙人”的誤解,是對保險條款理解不全面造成的。至於這個原因,無非是業務員代理人沒說或者沒說清楚,或者業務員說了但是投保人沒聽懂或者忘了。保險公司是不可能騙人的。

所以,投保人在選擇業務員的代理人時,選擇代理人的素質、人品、專業知識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時,客戶投保人自身也應加強對保險條款的學習、理解和透徹理解。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這些問題都是作為保險人和投保人應該反思和關註的。

我覺得只要代理人跟申請人說清楚,聽清楚,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保險公司不賠這個賠那個。

首先給大家看壹組保險公司內部理賠考核指標。下圖是某保險公司理賠的六個指標名稱。其中,理賠得率是理賠員的重要考核指標,理賠得率考核比例從2018年的3%提高到2019年的5%。可以說,這個指標已經越來越受到保險公司的重視。

接下來這張圖是湖北某保險公司三級機構的理賠賠率詳情。可以看到,整體理賠率達到了98.49%。

所以通過這些保險公司的內部數據,我們可以看到100起理賠中只有不到兩起是不能賠付的,保險公司把理賠賠率作為理賠員的重要考核指標,也可以看到保險公司的指導是為客戶尋找賠付的理由。

那妳可能要問了,為什麽賠付率那麽高,而且我們到處聽說保險公司不會賠付,那為什麽不呢?

個人認為原因如下:

壹: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請問,已經賠付的98個客戶中,有人會把保險公司賠了我多少錢的事傳出去嗎?但是,那兩個沒有賠付的人,壹定會義憤填膺,到處征求意見,或者告訴別人買保險沒用,保險是騙子。口口相傳,甚至媒體也會介入宣傳報道,讓大家以為保險不會賠這個或那個。

二:部分保險公司業務員在銷售保險時沒有向客戶解釋清楚,導致客戶心理預期差距較大。這加深了客戶“投保容易理賠難”的印象。

三:保險合同其實很專業,很復雜。因為要明確說明哪些情況可以賠償,哪些情況不能賠償,所以要有詳細的說明。但是,這種詳細的描述,在客戶眼裏,可能會成為壹句口號。事實上,合同描述越籠統,對客戶越不利。合同需要做的就是白紙黑字寫清楚什麽可以賠償,什麽不能賠償。

四:有些索賠確實有壹些爭議。但這種合同糾紛不僅存在於保險合同中,在其他領域的合同中也存在。合同糾紛是客觀存在的。如果有爭議,通過協商以適當的方式解決就足夠了。但這不代表保險不賠這個不賠那個。

以上回答,希望對妳了解保險有所幫助。

不要!

保險理賠還是很多的。當然沒有補償,但那是很小的數據。

中國保險報發布2019上半年各公司半年度理賠報告。數據顯示,超過97%的人收到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個別公司的理賠率達到100%。

數據顯示,惡性腫瘤仍然是重疾理賠的第壹位,其次是心腦血管疾病。中年高發人群重疾險平均保障不足,保障有待加強。

2019上半年整體理賠數據顯示,無論是理賠案件,還是理賠金額,賠率都明顯呈上升趨勢。

很大程度上,人們聽到的是別人說的,而不是自己經歷過的。

保險在中國發展時間不長,但發展很快。這期間會出現壹些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任何行業在發展初期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保險索賠根據合同解決。合同約定的事情已經發生,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賠付。這可以理解。但是出現了壹些困難的情況,然後就出現了保險理賠糾紛。

比較常見的是有人買意外險,但是這種死亡的原因是猝死,比較難。很難確定是因為意外還是因為生病。但是從病理學上來說,猝死的壹般原因是因為疾病導致的死亡比較多,所以很多保險公司在設計意外險的時候都會把猝死作為除外責任來承保。

政策在銷售初期也有問題,比如逆向選擇,不能說實話。壹旦發生保險理賠,保險公司有權立案調查。如果有壹項沒有如實告知,而這壹項對於保險核保是決定性的,那麽理賠就會比較麻煩。

老槍建議:不是保險不賠這個不賠那個,而是購買初期出現了壹些問題,導致後期的理賠問題。買保險的時候,不要讓自己的保單有瑕疵。講真,守法和最大誠信才是買賣保險最重要的。

真的是這樣那樣的不付錢嗎?其實是人心在作祟!

保險公司從成立之初到今天,能繼續存在,越做越大,我們就知道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

社會上出現這種聲音,其實很正常。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

已經理賠的家庭不願意分攤。畢竟,壹旦他們解決了索賠,他們不會邀請任何好事,然後暴露他們的傷疤。不理賠的原因大多是不符合理賠條件,或者購買的險種不對。需要消除的是,買保險可以什麽都賠,保險營銷員不能為了利益什麽都賠,這需要雙方加強溝通和理解。

買保險的客戶也要看清楚保險條款,買什麽保險。保險業務員也要學習保險條款,為客戶解惑!

總的來說,保險是個好東西。保險沒有錯。錯的是人心!

妳說什麽?有什麽保險經驗可以分享嗎?或者理賠了也可以發出無私的聲音,讓想買保險有保障的人給家人壹份保障,而不是事後拍著大腿後悔!

保險公司真的不賠這個不賠那個?

雖然保險業在我國發展了這麽多年。但是有些人還是會有這個疑問。我想。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造成的。

第壹,主要原因是我們的銷售人員不夠專業,誤導銷售。或者安全配置不好,導致風險發生時無法獲得賠償。

第二呢。是我們中的壹些人因為不好的解決而有偏見或者有這樣的問題。還是沒有如實告知健康問卷,還有壹些人?因為我不明白。我壹直認為保險是個籃子,什麽都往裏面放。如果妳有保險,妳應該支付它。

那麽現實是怎樣的呢?

經過這麽多年的發展,保險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助推器和社會的穩定器。很多公司已經成為世界500強。然後保險產品越來越多。細分越來越深入我們的普通生活。我們經常會有疾病、意外、醫療、教育、養老等等。還有我們的汽車保險。這些產品呢?作用和側重點不壹樣。

所以他投保的風險不壹樣。所以當風險和我們的保險匹配時,我們的保險就可以理賠了。但是我們不知道。會發生什麽風險?所以現在的產品更多的是壹個組合型的產品,使我們能夠應對未來未知的風險。這樣就可以避免了。只付壹單的保險保障更全面。比如我之前只買了意外,沒有買重疾。那妳就付不起這個病。還有壹些人心存僥幸,沒有如實告知健康問卷。理賠時有既往病史,導致公司不理賠。

我們來看壹組2065438+2009年9月某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索賠時效縮短了不到兩天。索賠數量已超過36000件。索賠金額也接近3600萬。這只是壹家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然後我們國家有幾百家保險公司。這些損害。緩解了我們家庭的經濟差距,使我們的生活得以繼續。所以,保險不賠這個不賠那個的觀點應該停止了。買對了保險,買夠了保險才是正確的。

他們是騙子,大學不相信他們。這是賣保險的人的假保險,真騙局,套路深,騙局多。點的魚不咬,就不會被抓。小心別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