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名稱:沈陽藥科大學
2.學校位置及校址:藥學(理科基地班)在學校本部辦學,地址為沈陽市沈河區文化路103。
其他招生專業在南校區辦學,地址是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佗街26號。
3.學校類型:普通高校(公立)
4.教育程度: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辦學主要條件:校園占地面積654.38+0.33萬平方米(約654.38+0.994.2畝);每個學生的平均教學和行政面積為24.3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積13.2平方米;生師比21.1;專任教師664人,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比例為95.0%;教研儀器設備總價值46564萬元,生均教研儀器設備價值29765438元+03.3元/生;擁有產權的紙質圖書83.2萬冊,生均圖書531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方法
學校將根據國家要求,實施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招生計劃,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學生就業和各省市生源質量等實際情況,確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重點培養藥學領域特色學科和重點學科的專業人才。學校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批準的省級招生計劃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和高校官網公布為準。
2.外語要求
語言不限,所有外語課程和部分專業課程均以英語授課和考試,其他語言考生要慎重報;
3.其他要求
學校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屆畢業生壹視同仁。
三、專業設置
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如下:
註: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為準。
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完成學業並考核合格的,授予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動詞 (verb的縮寫)費用
1.費用和住宿費
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並經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住宿:1200(人民幣/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退款方法
因故休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學生,按號文件規定辦理。遼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2006]76號。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3.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學生獎學金和助學金:為了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學校設立了各種獎學金和助學金。其中有國家資助的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遼寧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生);國家助學金(壹等:4400元/年/生;二類:2750元/年/生)。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包括優秀學生獎學金(150—1500元/學期/生);還有壹些關註藥學教育發展的國內外企業和校友設立的專項獎學金,金額從1000-18000元/年/生不等,形成了學校獨特的獎學金體系。
學校構建了“獎、助、貸、勤、免、補”全方位、立體化的學生獎勵扶助體系,以解決學生實際困難為基本原則,從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幫助貧困學生解決困難,不讓壹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不及物動詞國際交流與合作
(1)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專業在我校同批次招生(按招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批準的批次執行);
(二)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納入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專業學生在國內完成學業後,符合申請簽證條件且成績符合要求的,可自願申請出國留學。國外學費以國外合作學校制定的標準為準;
(3)生物醫學工程專業(中外合作)學生完成學業並考核合格,授予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達到沈陽藥科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沈陽藥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外國學位授予標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專業學生,將獲得英國特倫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方法
1.投資比例
自願按順序報送的批次,報送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提交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2.身體健康要求
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考慮到藥學人才培養、藥學專業學生就業和工作崗位的特殊性,我們對考生的身體條件提出如下要求:
(1)色盲、體質弱的考生不能被我校藥學相關專業錄取,包括:藥學(理科基地)、藥學、藥學(日語強化班)、藥學(英語強化班)、制藥工程、環境科學、應用化學、藥物化學、中藥學、中藥學(日語強化班)、生物工程、生物制藥、臨床藥學等。
(2)根據藥學專業的培養特點,建議有肢體殘疾、行動不便、化學試劑過敏、嗅覺遲鈍的考生認真向我校各專業報到;
(3)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應慎重報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
3.大學誌願與錄取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文件要求,確定本省的錄取辦法。普通班(不含提前批次)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對於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報專業必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在按誌願順序錄取的省(市、自治區),按考生誌願報考。當第壹誌願網上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訪問其他誌願考生的檔案;當第壹誌願網上考生人數少於計劃招生人數時,在同批次錄取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只錄取填報誌願的考生,不調劑錄取誌願考生。入學後,該專業不參加專業調劑。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高校誌願招生中,學校執行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和減分錄取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享受國家規定政策的考生。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數不得用於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5.考生入檔專業安排辦法
進入檔案的考生以“明確分數(分數優先)”的形式錄取,學校以“投檔分數”為基準分數。基準分數相同時,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則根據其化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當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如果考生進行專業調劑,出現不完整專業,則從學校調劑到相應的不完整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在內蒙古,招生計劃實行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在報考專業時,必須符合我校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投檔錄取規則按所在招生省(市)確定的相關政策執行。
6.特殊類型的招生提示
保送生的錄取嚴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執行。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者提交沈陽藥科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審核。符合保送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測試,才能被錄取。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校園網公示,並上報高中進行公示。同時將考生情況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報教育部備案,並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錄取手續辦理完畢後,通過學校校園網公布保送學生的錄取名單,高考時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經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和高校學生司批準,學校繼續與中國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合作,聯合招收港澳臺學生。
7.其他人
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15天不報到者,取消其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新生入學後,學校會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審核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舞弊者,取消錄取資格。
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課程培養的學生在基礎課程階段學習後,根據成績和誌願分流專業。學生專業定向培養以協議為準,不參與專業分流。具體招生類別和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布為準。
8.聯系電話和網站
電話:024-43520666
招生網站:
微信公眾平臺:沈陽藥科大學招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