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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機構設置

(壹)辦公室(信訪科)

負責政務綜合協調、文電處理和公文歸檔;負責起草局機關重要文稿;負責主席團會議的組織和協調;負責內保、信訪、綜治、應急管理、110聯動、對外聯絡、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行政效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愛國衛生、無償獻血、省市建設年鑒編纂、保密和國家安全等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工作,承擔行業報瀘州通聯站工作。組織辦理NPC代表建議和CPPCC委員提案。

(2)勘察設計和科學技術科(建築工程抗震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咨詢業。負責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管理;辦理各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審查和節能設計備案手續;負責全市勘察設計咨詢單位的資質認證,參與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總承包資質認證;負責各類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參與註冊建築師和註冊工程師的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質量鑒定和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鑒定;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基本建設管理政策和地方性規範性文件;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招標監督;會同市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對全市防空地下室建設進行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組織制定和實施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制定行業科技發展重點項目規劃和技術引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研項目的研究開發、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和重大技術引進項目的論證,管理行業科技成果和技術市場;引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

(3)村鎮建設部分

指導全市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貫徹執行有關村鎮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全市村鎮建設發展規劃、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指導全市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審查和批準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和重點鎮規劃;指導村鎮住宅和公共基礎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指導村莊和集鎮的統壹開發建設,村莊和集鎮的容貌、衛生和綠化;指導普及農村居民建房通用設計圖紙;指導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中的村鎮遷建。

(4)城市建設部分

負責指導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市政公共規劃的編制;負責城鎮供水、節水、燃氣的監督管理;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儲備、建設、監督和管理;負責規劃區內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及配套設施的初步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規劃建設。

(5)安全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規範,負責下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開發市場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房地產開發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房地產開發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監督協調,城市綜合開發的規劃、計劃和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備案管理,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成片改造的管理。

(7)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法制和體制改革相關法律政策研究;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規範性文件,組織起草、論證、審查和報批規範性文件;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檢查建設系統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法律服務的綜合管理與建設;承辦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城建監察工作;指導全市建設系統的法制工作。

⑻規劃和財務科

組織制定全市城市建設發展的中長期和年度規劃;組織編制建設系統固定資產投資和利用外資的中長期和年度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建築業、房地產業、城市公用事業和園林綠化的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年度使用計劃,監督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本局財務收支的核算;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指導和會計監督;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統計信息系統的建設;負責並指導系統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9)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勞動工作;負責建築業和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師和技術工作等級的評定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規劃師、建設監理、房地產估價師、註冊建造師、註冊造價工程師資格;編制建設人才培養計劃,指導和管理本行業從業人員培訓、技能鑒定、崗位培訓、勞務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系統社區開展工作。

(10)監理辦公室

協助領導小組檢查系統各級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處理違反黨章黨紀的案件,受理對系統黨員的投訴;監督檢查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機關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的情況;受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申訴,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承擔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黨風黨紀教育,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十壹)黨委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黨組、局黨委日常工作和系統黨建日常工作;協助市委管理縣處級以上幹部;負責局機關、二級局(中心)和基層單位黨政班子建設,參與系統級幹部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群眾團體、知識分子、殘聯、統戰工作、幹部培訓、政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