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近,石又曝光了壹張圖片,稱應該為其在網上的不實言論接受調查。
即使不追究法律責任,張玉婷的黑料也夠多了。大家對張玉婷的話都有不好的印象。史為什麽堅持要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有網友說:不愛,就要痛不欲生。
事實上,這更有可能是因為這涉及到他和張玉婷之間的財產分割。
石說在澳洲留學的費用和平時旅遊奢侈品的消費都是他工作負擔的,將近654.38+0萬。
在曝光的聊天記錄中,她說她和史沒有壹輛房車壹樣的財產,但她也承認史在他身上花了670萬元。
石今年33歲,在澳洲已經工作了10多年。就算他沒有房車之類的固定資產,他的財力應該也不錯。
只要他婚前沒有做過財產公證,他壹定有證據可以在法庭上拿出來,哪怕張玉婷明目張膽地出軌,否則那份就給她。
她還說,張玉婷的財產,她壹個“剛畢業的小女孩”,哪有那麽多錢?陳軍答應讓她壹年賺30萬,剛好相當於石四年來平均每年給她的開銷。
況且,事情曝光後被開除的張玉婷離職了,這30萬還沒有著落,更不要說已經不翼而飛的3000萬了。她是壹個“壹無所有的人”,幾乎沒有財產可分。
離婚時,財產壹般平分,但會議以照顧女方和無辜壹方為原則。
雖然出軌在道德上是可鄙的,但在婚姻法中並沒有將其列為離婚時分割財產的依據。只有在對方掌握了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下,才能證明這壹方在婚姻上是法律錯誤的。這時候財產分割會偏向沒有出軌的壹方,妳也可以向出軌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張玉婷,她壹直說這670萬元(她承認的數額)是她在戀愛時花的。石本應咨詢律師,知道沒有足夠的證據和理由要回四年間花在身上的錢,但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是可行的。可以看出,他遠遠走在張玉婷的前面,做了充分的準備。
不僅如此,如果婚姻因為家庭暴力或虐待破裂,財產也不會平分。
近日,石在微博上發布圖片,表示在社交網絡平臺惡意捏造並發布不實言論,侵害了其名譽權,嚴重傷害了其本人及家人的心理,對其造成了極大的不良社會影響。
因此,已委托律師追究張玉婷欺騙懷孕並在社交網絡平臺上發表惡意誹謗的不實言論的法律責任。
看到張玉婷說的了嗎?
在她的聊天截圖中,她說石壹直打她,直到她流鼻血。她還說史給她買的奢侈品包是假的,編造了澳洲綠卡的身份和房產信息等等。名單還沒寫完,史就突然從壹個願意為她花幾百萬的癡情丈夫,變成了壹個為了追求他而用假貨愚弄她的詭計多端的男人。對了,她還標榜自己不介意,還和他約會。
且不說她怎麽發現豪宅房產證是假的,就說打她構成家暴。那麽離婚時對石的財產將非常不利。
雖然在道德上她承認了自己已婚,並且出軌了情人的孩子,但法律上他們還是夫妻,應該分。比如當當網的李國慶和魚雨是夫妻創業,誰管公司的章是誰的,只是左手換右手的問題。但現在夫妻做不到,誰掌權差別很大,於是就有了“逼宮”和“搶章”的戲碼。誰不想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
當然,和他們兩人都曾努力創業,但和的情況略有不同。在澳期間得到了史的全力支持。現在他面臨的問題是,有可能給她100多萬元,張玉婷也有可能分他的個人財產。
也許很多人會罵張玉婷不顧面子,沒有道德底線,但這是事實。如果她在乎錢多過面子,她最終會設法擺脫史的財產。
哦對了,離婚前隱匿轉移財產也是違法的,雖然名人離婚案件時有發生。
有人說石的情商和智商都很高,也有人說他太精明,太頑固。現在他成了綠區的名人,以後很難找到對象了。但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妳能不能保住妳的財產。
《非誠勿擾》滿屏的時候,馬諾曾經用壹句話表達了她的愛情觀:我寧願在寶馬裏哭,也不願在自行車上笑。
壹個漂亮的普通女孩通過婚戀市場得到壹輛寶馬是個人價值,不違反法律。但是,如果壹開始搶著坐寶馬,路上走累了,就找個便宜的車,然後遇到寶馬就壹腳踢開,太貪心了。
貪婪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妳貪婪懶惰,沒有道德底線,遲早會跌入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