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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2021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高考#簡介尚未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獲悉,福建2021普通高考招生簡章: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已公布。詳情如下:

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2021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位於中國經濟特區廈門,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為保證我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推進招生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本章程所稱招生工作,是指經省教育廳批準並正式下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層次和招生計劃

第四條學院全稱: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4257

第六條學校地址: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3000號,郵編361102。

第七條招生層次:大專。

第八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十條2021學校按省和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壹條錄取新生生活環境優美,教學生活設施完善,管理服務規範。允許入學後完成全部學業並經考試合格的學生畢業。我校將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

第三章招生要求

第十二條專業教學和培訓使用英語。

第十三條各專業不設性別限制。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組織和準入原則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民主決策和表決,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為學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的制定,以及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五條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全校的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計劃部門批準的當年招生計劃和學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計劃招生。

第十六條成立由學校分管領導任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第十七條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我校執行各省招生政策,根據學生情況確定招生比例。

第十九條學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頒布的相關政策和實施細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充分體現“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對於按高校誌願模式投檔的考生,專業安排采用“專業清零”模式,即按第壹誌願安排專業且第壹專業考生人數未達到計劃數,按專業順序遞補專業。填報專業誌願的考生不予錄取。如需進行專業調劑,可根據分數線轉入相關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條福建高等專科學校、藝術高等專科學校、體育高等專科學校均采取專業誌願平行招生的模式。無論是常規誌願還是征集誌願,原則上都按照招生計劃的100%采取專業誌願平行招生的模式。

壹般考生按高考總成績排序。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名第壹,再按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復選科目成績、復選科目第二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排名還是壹樣,那就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生按省統考類別綜合成績(含照顧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然後類別內考生按專業填報順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按高考總成績、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復選科目成績、復選科目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排名還是壹樣,那就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壹條藝術體育專業錄取

1、新聞采編與制作、室內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影視動畫、數字媒體技術:我校確認各省藝術類專業聯考成績,根據考生所在省份2021指定的藝術文學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如有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學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

2.社會體育、電子競技與管理、體育藝術表演、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我校確認各省體育專業聯考分數線,根據考生所在省體育文學考試成績2021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學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投檔原則為準。

第二十二條各種優惠政策的相關實施細則由省招生委員會制定。

第二十三條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退款措施

第二十四條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學院嚴格執行福建省相關收費規定。經相關物價部門批準,具體學費可在我院招生網站查詢。

(1)旅遊管理、會計信息管理、建築經濟信息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學費9800元/生/學年;

(2)護理、嬰幼兒護理服務與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電子商務、物聯網應用技術、建築消防技術、智能交通技術、健康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運動保健與康復、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學費10800元/生/學年;

(3)智能建築工程技術、動畫制作技術、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體育藝術表演、社會體育、影視動畫、新聞采編與制作、室內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技術、軟件技術專業學費為11800元/生/學年;

(4)空乘專業,學費128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1600元/生/學年;

3.其他收費標準:

教材費:600元/生/學年。

嚴格遵守“專款專用,無利可圖”的原則,每學年按實際發生額結算壹次,畢業前退還余額。

4.退款方式:

因各種原因休學的學生,按照《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省字[2019]394號)文件精神予以退回:

(1)繳費後未入學者,按收費標準的90%退還該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2)繳費後入學不滿壹個月的,按收費標準的80%退還該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3)繳費後已入學壹個月以上至壹學期(含壹學期)的,按收費標準的50%償還學年學費和住宿費。

(4)繳費後上學超過壹個學期的,不退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

(5)被學校開除的,該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償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通過EMS或掛號信發送錄取通知書;

2.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網站()發布;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和社會發布各種渠道的高考信息。

第二十六條聯系信息

希望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我校辦學情況和相關招生信息。

學校地址:福建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3000號。

郵政編碼:361102

招生辦電話:0592-7762777 7762778 7762779(上午8:00-65438+下午00: 00)

招生辦傳真:0592-7762779微信微信官方賬號:xmblkjxy

QQ:2522536498 1724497422 1035370598 QQ群:218519819。

招生監測及投訴電話:0592-2291666。

網址:電子郵箱:xmafxyzsb@163.com

第二十七條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與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廈門安全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