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兒童同伴沖突的過早幹預
案例1:
下午晚飯後,中班的王老師組織孩子們在室內玩玩具,在玩玩具車。這時,寶寶過來了。他還想玩小昭的玩具車。嬰兒對小昭說:“小昭,妳想借妳的玩具車玩嗎?”我也想玩玩具車。小昭不同意:"不,我還想玩。"妳去玩妳自己的玩具吧!”“寶寶非常生氣,伸手抓起玩具車就玩,差點把小昭推倒。班主任王老師看到後趕了過來,壹把搶過寶寶手裏的玩具車,嚴厲地對寶寶說:“誰讓妳搶別人的?”如果小昭不為妳打球,妳為什麽不推他呢?如果妳傷害了他呢?還學會了打孩子?向小昭道歉!”之後,老師溫柔地安慰小昭,請小昭原諒這個嬰兒,並把玩具還給他。
班主任王老師在沖突壹發生就選擇了介入,沒有給和寶寶單獨解決沖突的機會。雖然教師可以有效地避免兒童在沖突中受到傷害,但這無疑剝奪了兒童發展自己解決沖突的機會。可以說,王老師沒有把握住這次孩子沖突中的教育機會,孩子也沒有從這次沖突中學到什麽。
在隨後的采訪中,王老師坦言,這主要是怕孩子在糾紛中有暴力行為,孩子之間的沖突會升級,對沖突中的孩子造成身體傷害。王老師認為,幼兒園老師首先應該保護孩子不受傷害,保證孩子的健康。兒童之間的同伴沖突很可能發展成兒童之間的暴力沖突。保護孩子免受傷害比教育引導孩子在沖突中形成自己的沖突解決策略更重要。
孩子有矛盾的時候介入是很常見的。王老師不是唯壹這樣做的人。從王老師的話中可以看出,幼兒教師之所以迫不及待地介入學齡前兒童的同伴沖突,是出於對學齡前兒童安全的考慮。但它剝奪了孩子獨立解決同伴沖突的機會,削弱了孩子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由於沒有形成自己的解決同伴沖突的策略,兒童在發生同伴沖突時會更加依賴老師。
2.來不及幹預孩子的同伴沖突。
案例二:
今天中班足球課,黃老師讓孩子們站成四排。爺爺教練組織孩子們分組練習踢足球,踢完球的孩子在隊尾。打完球後,小吳然抱著球走到隊伍中間。隊伍中間的小朋友不高興了,大喊:“小吳,妳站錯了,妳插隊!”站在後面!"小吳拿著球,拒絕支持任何壹方。孩子們和小吳吵架了。黃先生站在足球場外,看到孩子有爭執,沒有立即介入。小吳拒絕到後面去選邊站,所以閆妍生氣地推了小吳壹下。小吳手裏拿著壹個球,其中壹個不穩地倒在地上。小吳疼得哭了。黃然老師幫助小吳。他壹看,小吳的腿都淤青了。
本案中的黃老師在發現孩子的同伴沖突後沒有及時介入,導致本案中的孩子發生肢體沖突,並傷害了小吳。在隨後的采訪中,班主任黃老師告訴我,她在發現小吳與其他孩子發生同伴沖突後,沒有立即介入,主要是想給孩子壹個單獨解決沖突的機會,形成解決策略。這位老師說,在沖突的整個過程中,她都在嚴密監控,只是為了在合適的時候幫助孩子解決沖突,在沖突升級之前幫助孩子解決問題。但即使老師們密切關註,還是有孩子在沖突中受傷。黃老師說:在發生沖突的情況下,教育孩子,保護孩子不受傷害,真的很難。
在我看來,不能過早幹預兒童的同伴沖突,但教師過晚幹預兒童的同伴沖突同樣不可取。黃老師的初衷是讓孩子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形成自己的沖突解決策略和能力。但是,壹旦孩子受到身體傷害,不僅會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傷害,還會使孩子對自己的沖突解決產生恐懼,這也不利於孩子自身沖突解決策略和能力的形成和發展。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們在戶外上足球課,會更加興奮和激動。而且孩子有容易傷害他人的足球,很可能導致孩子將語言沖突升級為肢體沖突,孩子被傷害的可能性增大,老師更難監控。因此,教師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的時間和地點開展教育活動,避免不良後果。
(B)幹預方法中的問題
1.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幹預孩子的同伴沖突。
案例三:
今天,千千帶來了他媽媽給他買的車。他自豪地對身邊的黃嘯說:“看,我媽媽給我買的新玩具真漂亮,它還會叫。妳們會抓到大壞蛋嗎?”黃嘯也喜歡千千的小玩具警車,所以他伸手去玩千千的車。千千非常生氣。他把玩具車搶了回來,朝黃嘯臉上吐了壹口唾沫。老師剛走進教室,看見千千正在欺負孩子們。他非常生氣。張老師拉了拉:“妳受得了,千千,還往孩子身上吐口水?”誰教妳的?別人吐槽妳妳開心嗎?老師威脅千千說:“今天沒事可做。”。讓我們班的孩子吐槽妳,讓妳感受壹下。”千千放聲大哭。哭著叫我再也不要,老師,我不敢。我不想讓人們唾棄我。再也不會了。”
在該案中,張老師在解決錢與的矛盾時,采取了簡單粗暴的教育策略。老師威脅錢停止向其他孩子吐痰是不正確的。千千只是被老師嚇到了。其實他並沒有真正意識到向孩子吐口水是不對的。恐嚇只會暫時停止孩子的行為,但不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這會給千千留下壹定的心理陰影。在老師介入兒童的同伴沖突後,千千沒有產生積極的情緒,他的情緒體驗甚至是恐懼的。
這樣做也會給其他孩子帶來壹些不良影響。許多孩子喜歡模仿別人,尤其是他們的父母和老師。對於沖突中的,他從張老師那裏學到的沖突解決策略是:他朝我吐口水,我朝他吐口水。教師的行為會使孩子在以後處理同伴沖突時更多地采用威脅、抱怨等策略,不利於孩子良好行為的養成。
在日常的幼兒園教學過程中,以簡單粗暴的方式幹預幼兒的同伴沖突是非常常見的。比如同伴沖突雙方的孩子都是通過威脅的方式進行教育,很多老師會用“不聽話就不能回家/警察會把妳帶走/送妳去別的班”這樣的話來嚇唬孩子,讓他們不會再調皮搗蛋。表面上看,老師成功地制止了孩子的同伴沖突,孩子在壹段時間內不敢再犯同樣的錯誤。但是粗暴的方法並不能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孩子只是害怕在老師的權威下犯罪,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不知道怎麽改。威脅的方式也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不利於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
2.教師在解決同伴沖突時指揮和控制孩子。
案例4:
上午,在大班的戶外活動中,老師讓孩子們玩布球。君君跑著扔他的布球取樂。不小心,君君丟了球,他急忙去找。君君的布球落在小樹旁邊。小樹壹直想玩君君的布球。他撿起來後,沒有把它還給君君,而是自己去玩了。君君環顧四周,發現小樹正在玩自己的球。他走過去對小樹說:“這是我的布球。還給我。”說著,君君伸手去拿球,撞倒了那本玩得很開心的小書。林老師正在看孩子們做遊戲,這時她看到小書掉了下來,就走了過來。老師了解情況後,對君君說“快給小樹道歉”,對小樹說“君君不是故意的,原諒他吧”。
案例中,林老師幫助孩子解決了同伴沖突,雖然公平合理,也避免了孩子的安全問題。然而,她采取了迫使君君道歉的方法,沒有考慮孩子們的自主權,也沒有向孩子們解釋道歉的理由。雖然君君向小樹道歉,但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麽道歉。經過老師的幹預,君君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他也不相信。他不明白撞小孩是不對的。由於負面的情緒體驗,下次君君遇到同樣的問題時,他不壹定會采用老師提供的解決策略。這樣,教師的教育活動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教育效果。
這種問題在教師工作中也很常見。老師在解決孩子的同伴沖突時容易犯這樣的錯誤,更傾向於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根據自己的觀察,教師讓自己去思考沖突的原因和如何解決,而不是孩子,命令孩子采取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這剝奪了孩子獨立解決沖突的機會,阻礙了孩子解決同伴沖突策略的形成。此外,教師站在自己的角度評價兒童在同伴沖突中的行為是主觀武斷的,可能會導致不公平的結果,會給兒童的身心帶來不良影響。
(三)幹預態度的問題
1.不幹涉孩子之間的沖突,敷衍地面對孩子之間的沖突。
案例5:
午餐時,童童和小木坐在壹起吃飯。童童的手帕掉在了地上,小木正在專心吃飯。他沒有看到童童的手帕在他的腳下,不小心踩了幾腳,把童童的手帕弄臟了。同學們看到自己的手帕被小木踩在腳下,大聲向老師喊道:“老師,小木踩了我的手帕。”周老師忙著幫別的小朋友吃飯,沒時間跟她講道理。她對她說:“吃完飯老師會幫妳處理的。現在先吃飯。”吃完飯,同學就忘了這件事,老師也沒幫她做。
在這種情況下,教師面對童童和小木之間的沖突采取了冷漠的幹預態度。在事後的采訪中,周老師告訴我,我之所以不理會同學和的沖突,是因為孩子們經常在爭座位、妳踩我手帕我碰妳這種小事上發生沖突。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沒有什麽教育價值。
通過觀察和訪談,我發現在幼兒園的實際教學過程中,很少有不去幹預幼兒之間沖突的情況。老師不幹預孩子之間的沖突主要是因為相信孩子有獨立解決沖突的能力,或者認為有些沖突經常發生,缺乏教育價值。
其實老師可能會覺得每天反復幹預類似的沖突很煩很沒用,但是每壹件小事都有它的教育價值和意義。老師應該對小孩子更有耐心。同時,即使孩子有壹定的解決沖突的能力,老師也要關註正在發生的沖突,防止孩子發生意外。
2.不相信孩子有自己解決矛盾的能力,權威地控制孩子。
案例6:
結束上午的活動後,小班的林老師會帶孩子們去戶外活動。外面有點冷。老師安排孩子們在更衣室穿上外套。浩浩拿著他的外套回到教室。看到寧寧做到了自己的座位,她大聲吼道:“妳坐錯位置了,那是我的座位。”寧寧在扣座位,沒理浩浩。浩浩很生氣,就用手拖著寧寧,大喊:“這是我的座位,請讓開。”寧寧不肯,浩浩使勁推,不小心推了寧寧壹把。林老師走過來,拉著浩浩說:“不就是壹個座位嗎?妳呢?給寧寧道歉。”浩浩道歉後,對寧寧說:“跟孩子說沒關系,唉,沒錯。”
案例中林老師的做法是典型的權威控制幼兒。林老師根據自己的觀察和了解,直接對寧寧和的沖突下了結論,要求向寧寧道歉,要求寧寧原諒。在解決沖突的過程中,林先生沒有詢問沖突雙方的意見,沒有向他們說明這樣做的理由,也沒有詢問浩浩和寧寧是否認同自己的做法。整個過程中,林老師以權威自居,讓自己代替孩子思考矛盾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的方法,命令孩子采用老師認為對的方法解決問題。
采訪中,林老師告訴我,她這樣做是因為沖突雙方都是小班的孩子。在林老師眼裏,小班的孩子是無能的,什麽都要靠老師。他們自己解決不了問題,也不太懂道理。所以她才會采取這種態度來幫助孩子解決矛盾。在幼兒園,有很多老師采取權威的控制來解決孩子的同伴沖突。這些老師不相信孩子有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不耐煩給孩子仔細解釋道理。這樣做,沒有把沖突作為孩子學習社會交往的機會,沒有考慮到沖突解決的結果及其對孩子的影響,對孩子的社會性發展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