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是“電子商務”或“網上銷售”。
詳情見下文:
目前最大的CtoC網站每7秒鐘就賣出壹件產品,日交易額400萬人民幣。活躍的網絡交易背後,是法律從未觸及的地帶——
在積累了買賣經驗後,許多網民幹脆認可自己的商品,在上面開店,把全職工作變成了易貝上的生意。目前,易貝擁有超過50000家個人店面(資質不限,但店面只有產品信息)和5000家付費店面(店面可以有自己的公告欄和相關網頁的鏈接,但賣家必須在易貝上之前的交易信用記錄達到3星才能申請)。目前開網店限制很少。壹家二手手機店,生意很好。連我父親也下來幫忙,負責收錢,送包裹。此外,7名下崗工人在家就業。
CtoC變臉
如今,這樣的“網店店主”很多。
從1999開始,隨著互聯網的熱潮,個人對個人的電子商務(CtoC)逐漸進入中國人的視野,但當時的情況與今天有著本質的不同。起初,互聯網上CtoC電子商務模式的想法是壹個在線二手跳蚤市場:壹個人在互聯網上發布他不再使用或閑置物品的信息,等待有需要的人來購買。很明顯,這是短期行為,東西少賣壹個。但這種簡單的模式很難給CtoC網站帶來收益,網站本身在壹筆交易中的影響力就更少了,因為網站在這種關系中的作用本質上只是壹個新聞發布平臺。當時有人曾這樣評價電商模式:“BtoB是重中之重,BtoC是未來的方向,CtoC會很長壹段時間都是廢話。”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類似“免費網店創業”、“網店做生意”這樣的口號已經從各大CtoC網站的口中喊出。伴隨著不斷的口號,CtoC模式發生了本質的變化。今天,當妳打開淘寶、易貝、雅寶等CtoC網站,妳的賣家不再是“XXX”這個名字,取而代之的是“XX精品”、“XX專賣店”、“XX時裝店”之類的網店名稱。這個時候賣的大部分商品都不再是二手貨,而是包裝很好的全新商品。而這種行為也從偶爾的個人二手轉讓行為,發展到今天的購買過程正常、具有連續性、盈利性的商業行為。
CtoC網站的角色也開始發生變化。他們不遺余力地組織網店舉辦各種限時拍賣、熱門商品排名和熱門網店排名活動,通過廣告等形式宣傳自己的網店,通過認證等級體系和收款體系打通信用和支付兩大關節。此時,CtoC網站也開始分化為以淘寶為代表的免費派和以易貝為代表的收費派,CtoC網站的盈利模式日漸清晰。以易貝為例。店鋪主要是把商品放在自己網店的櫃臺上,需要支付壹筆登錄費。設定低價需要支付低價設定費;妳需要支付物品推薦費來推廣自己的商品;最終交易成功時,還需要支付交易服務費。在這種全新的CtoC模式中,除了配送物流,CtoC網站的影響力幾乎貫穿了從買賣雙方信用認證到最終支付的每壹個環節。此時的CtoC網站不再僅僅是壹個簡單的網上二手物品信息發布平臺,而更像是壹個網上虛擬商城的產權人。為網店提供網上存儲空間、交易平臺、數據管理等形式的虛擬專櫃,並為其提供統壹的包裝和宣傳服務。
網上開店違法嗎?
因為主流CtoC網站提供的模式已經變成了純粹的商業行為,其本質與真正的個體戶業務並無區別。但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個體工商戶必須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經營資格後,才能在許可的經營範圍內經營,而網上開店根本沒有經過任何行政審批程序。此外,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網店既然沒有經過任何行政審批,自然不可能征稅。這就是事實。記者通過網絡采訪的7位網店店主,根本沒有想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甚至沒有人能提供所售商品的發票。如此看來,網上開店明顯違法,易貝、淘寶、8848等CtoC網站明顯涉嫌非法經營。
網上開店是否合法,為其提供平臺的CtoC網站是否涉嫌非法經營?帶著這兩個問題,記者聯系了國家相關行政部門和業內人士,尋找答案。
國家工商總局的壹位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由於網絡上沒有關於CtoC銷售的具體規定,其行為本身是否合法,相關網站是否涉嫌非法經營,現在還“很難說”。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辦公室壹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目前情況還不清楚”,但“如果以後有這方面的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會統壹向媒體公布。”
北京市工商局壹位負責“紅盾315”的女士告訴記者:“傳統的CtoC電商模式並沒有錯,因為這只是壹種偶然行為。雖然出售的商品是二手或全新的物品,但這種偶然的交易行為最終並不以盈利為目的,所以根本不會涉及工商行政審批和所得稅繳納。但現在主流的CtoC模式是以盈利為最終目的的持續經營行為,與現實中的個體工商戶確實沒有本質區別。”
“在現實中,這些行為肯定需要登記和審批,讓消費者有壹個基本的保障。”負責的女士說。她告訴記者,對於相關CtoC網站,紅盾315目前並不是完全強制註冊。另外,各個網站的業務範圍劃定比較粗略,沒有具體細化。不過我們壹直在關註這個發展,以後會有相關的。最後,這位負責的女士告訴記者:“那些CtoC網站是不是違規經營不好說,但是他們下面的網店不需要審批,也不需要納稅,這真的是鉆了法律的空子。”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CEO阿拉莫斯在電話中也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觀點。由於這些網店大多不能開具正規發票,至少在稅收方面,確實是法律的漏洞。“雖然專門針對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但從本質上來說,由於其經營主體沒有經過任何審批,不具備經營資格,其行為是違法的。”同時他也表示,由於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暫時還跟不上,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法律法規肯定會逐步完善,網上開店的行為也會逐步規範。未來,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以及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的引入,網上開店模式會逐漸走向正規。“這個過程大約需要兩到三年。那時候可以說,現在的CtoC網店開店模式是違法的,必然會受到打擊。這和合法進口發達了,走私必然會受到打擊是壹個道理。”至於相關的CtoC網站,Alamus表示,他們自己的審批自然是相當健全的。“但是這個CtoC網店提供收費的平臺確實是打法律的擦邊球。”
發展和標準化
在個人網店中,顧客付款後再也聯系不上網店店主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網上顧客交易成功後發現手中的商品與網店店主介紹的相差甚遠。今年3.15消費者權益日之前,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03年消費者投訴舉報十大熱點,網絡購物赫然在列。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技術限制不再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問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物流問題、支付問題逐步解決的今天,信用問題正逐漸成為網購的主要瓶頸。在目前的網上開店關系中,由於沒有工商行政審批流程,僅僅依靠個人信譽和網站認證體系遠遠不足以解決問題。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最終需要立法和後續管理。
在壹個行業發展初期,過多的條條框框確實可能反過來制約其發展。由於電子商務畢竟是壹個新興行業,可以直接復制的成功模式並不多。從宏觀管理的角度來說,自然要給電商從業者留下更多的空間,這種“先發展,規範跟上”的思路無可厚非。關鍵是要把握好從“促發展”向“樹標準化”轉變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