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為改革的先行者,將“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委員會”改為“深圳市羅湖區消費者發展保護委員會”,並與行政部門適當分離,實現其相對獨立運行,即不再隸屬於市場監管局,改組為區政府直接領導的行政事務監督機構,主要承擔對轄區內消費市場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事項的監督、咨詢、受理、調查、調解、建議、制定、協調、參與和配合等職能。
委員會由區政府職能部門代表、行業知名人士、消費者代表組成(各占三分之壹);主任、副主任和成員都是無薪社會福利服務職位。下設消費信貸中心、消費宣傳教育中心、消費投訴部、消費監督指導部、法律部、行政綜合部等六個部門。
擴展數據:
公共機構改革: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以及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按照政企管分開的原則,努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以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
壹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界定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分工,有效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分離;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壹,依法規範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幹預。
二是明確事業單位的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行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與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開;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壹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如人權使用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審權、資金設施使用權、自主經營權等。
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的公益屬性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與受資助組織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實現管辦分離的有效途徑;如何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事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各級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責,組織相應的機構。
第五,積極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壹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搭建政策平臺,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公益服務;另壹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範的監管,完善收費標準、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政策,規範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4.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事分開、政企分開的要求,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進壹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性服務的需求。
5.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分類指導,根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特點實施改革和管理;堅持開拓創新,破除影響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鼓勵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
堅持發展,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公共服務提供者和方式的多元化;堅持統籌兼顧,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註重與行業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的銜接,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6.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職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共服務體系。
未來五年,事業單位分類將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完成,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改革將基本完成,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將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在管辦分離和完善治理結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進壹步優化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體制環境,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
7.清理規範現有機構。未按規定設立或原具體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者職責相近的,應當整合。
8.對現有機構進行分類。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將現有事業單位按照社會職能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類。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轉到行政事業單位或轉為行政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制為企業;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審批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的設立。
9.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機構。按照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從事公益性服務的事業單位分為兩類:承擔基層義務教育、基礎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性服務的,不能或不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列為公益性;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可部分由市場配置的公益性服務,列為公益性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
10.嚴格確定標準和範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1.根據不同情況實施改革。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政府機構改革結合起來,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壹的大部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機構改革。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允許突破政府機構編制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逐步解決空缺。
對壹些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把屬於政府的職能劃給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後,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任務不足的要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
已確定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過渡期內將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機構編制只減不增,人事、財務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管理。
推進公共服務機構改革;
14.明確改革的目的。強化事業單位的公益性質,進壹步理順體制、健全機制、完善制度,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的生機和活力,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推動公益事業蓬勃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15.改革管理體制。政企分開,理順政府和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部門要加快轉變職能,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範、監督指導等職責,進壹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不同類型的機構由不同的機構管理,科學制定機構標準,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監督管理。
16.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機構,應當探索建立董事會、管理委員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完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保障公益目標的實現。不適合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機構,應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改造和搞活聘用制度為核心,以完善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明確、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督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員管理,按照編制管理辦法設置崗位,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崗位聘用和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重點,完善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結合規範事業單位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壹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實施情況;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步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
根據改革進程,各地各部門要針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探索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9.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獨立於單位、資金來源多元、保障層次多、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立,實行省級統籌,基礎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國人漸進過渡”,妥善保障改革前參加工作和改革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和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
20.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管。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評價制度,評價結果將作為確定預算、責任人獎懲和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據。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機構應當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應當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應當公示和聽證。
21.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機構,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工作, 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推動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落實。
構建公共服務新模式;
22.大力發展公共服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不斷拓展公共服務領域,增加公共服務品種,擴大公共服務供給總量。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不斷增強公益事業活力。通過改革,形成供給主體和方式多元化的公益服務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公益服務。
23.強化政府責任。按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優先發展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基本需求、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公共服務,促進公共服務公平正義。加快農村、欠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公益事業發展,縮小城鄉、區域差距,有效滿足農民和城市低收入群體對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務的需求。
優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合理規劃布局,科學設置事業單位,打破條塊分割和行政區劃界限,促進資源共享。創新公益性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24 .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完善相關政策,放寬準入領域,促進公平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進入公益事業領域。對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在設立條件、資質認定、專業資格和職稱評定、稅收政策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與事業單位公平對待,加強監管,引導其健康發展。完善和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向公益事業捐贈。大力倡導和發展誌願服務。
25.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公益事業領域配置資源的積極作用,為社會資本投資創造良好環境,促進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
26 .加大對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支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努力構建財政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長效機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金融政策,形成多渠道籌集資金發展公益事業的投入機制。對事業單位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嚴格資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財政支持方式。按照國家政策和以事定費的原則,結合不同機構的具體特點和財力狀況,對不同類型機構實行不同的財政支持方式,合理制定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完善監管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效益。對於公益性的,根據正常業務的需要,給予財政保障;對於第二類公益性,根據財政收支情況,政府給予財政補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支持。
28.推進預算管理、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體系,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編制有機結合,加強事業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執行,規範政府采購操作實施。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嚴格審批收費項目和標準。建立健全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規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5438+0984+02年6月在國務院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組織。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到2016年,全國縣級以上消費者協會3000多個,其中省、自治區、直轄市31個。農村鄉鎮和城市街道建立的消費者協會分會、村委會、居委會、行業管理部門、大專院校、廠礦企業建立的監測站、聯絡站等基層網絡組織15.6萬個,誌願者100多人。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組織是理事會。協會日常工作由常設辦公室承擔,秘書長、副秘書長專職管理,對會長負責。中消協的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贊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消費者協會應當履行下列公益職責:
(壹)為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消費模式;
(二)參與制定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和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和調解;
(六)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投訴,可以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支持受害消費者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揭露和批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其他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其章程,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南方網:羅湖消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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