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流程如下:
壹、經營項目申請
1,人才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存儲、發布及咨詢服務;
2.人才信息網絡服務;
3.人才推薦;
4.人才招聘;
5.人才培養;
6.人才評價;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業務。
以上人才中介服務1、3、4項為人才中介服務基本業務項目。
二、驗收條件
(壹)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可以申請設立從事人才中介服務基本業務項目的機構:
1.具有與開展人才中介業務相適應的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和設施,註冊資本(金)不低於65438+萬元人民幣;
2.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工作人員;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規章制度;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二次創業的申請人除符合基本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取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同意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2.開展人才信息網絡服務的環境條件和相應設備的證明;
3、具有壹定數量專職計算機信息與網絡服務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證明;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第五項業務的申請人除符合基本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專兼職教師資格證;
2、開展培訓項目或課程的證明;
3、相應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
4.教學場地和教學設施證明。
(4)申請第六項業務的申請人除符合基本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測評技術與軟件認證;
2、具有先進的人才評價軟件和設備證明;
3、具有從事人才評價技術的專職人員。
(五)申請從事第七項業務的,由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決定。
三。驗收程序
1、中央直屬、市屬單位申請設立國內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應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審核通過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2.其他單位申請國內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應當向所在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批準後,由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區(縣)對設立國內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的許可管理實行告知承諾制度。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申請人提供《人才中介服務許可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申請人接受承諾書的,應當簽署並提交至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驗收期限及管理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
2.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和完整合規的申請材料後,當場發放許可證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在2個月內對已頒發許可證的內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告知承諾書的內容進行核實和檢查。如果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承諾內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依法查處。
3、經批準取得《許可證》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應按規定向工商和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4.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取得許可證後,應當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日常檢查和年度規範運作檢查。
5、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如需變更或終止,應及時按原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實施日常管理和監督,發現違法經營活動,將依法查處。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材料
1.《上海市設立國內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申請表》、《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申請兼營時應提交營業執照和公司代碼證復印件);
3.機構負責人簡歷及身份證;?
4.五名工作人員基本情況(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5.房產使用證明(50平方米以上商業用房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房產證);
6、工作設備(型號、數量);
7.驗資報告(兼營機構應提交上壹年度的財務報表);
8.工作規範和章程;
9.其他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