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協調發展,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魯函[2021]9號)、《菏澤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合字[2020
壹、指導思想
以習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確保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陽光化,努力讓每壹個孩子享有公平優質教育,促進我區教育公平公正均衡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壹)依法依規開展招生工作。
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要求,本著穩步完善工作的原則,加強過程管理,實行陽光招生,推行“壹張網跑”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依規入學。
(2)“就近、劃片、免試”錄取。小學招生將實行“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辦法。初中在嚴格資格審查的基礎上,對學區內小學畢業生實行直接招生。嚴禁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選拔性考試,確保學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
城區小學要按照2020年調整後的學區招生,鎮街所轄小學要按照中心校劃定的學區招生。嚴禁亂招生,嚴禁跨學區招生。
市區初中招收轄區內小學符合入學條件的畢業生。市第壹實驗小學、春雷小學畢業生按2020年8月3日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全市部分小學招生升學工作協調會會議紀要》的相關要求執行。
(3)嚴格控制入學年齡。小學壹年級只能招收年滿六周歲的兒童(315年8月36日及以前出生),六周歲以下的學生不予報名。
(4)嚴格控制班級數量。按照解決大班額問題的要求,小學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50人,學生人數較多的學校招生班級不超過55人。
(五)履行休學的法定職責。各學校要嚴格履行輟學法定職責,完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做好輟學書面報告、聯防聯控、勸返復學工作,以殘疾兒童少年、貧困家庭兒童和留守兒童為重點,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學校要按照《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加強輟學治理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河政辦發〔2018〕53號)要求,制定“壹校壹案”工作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輟學治理工作。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接受義務教育,不得在家學習或者以“國學班”、“經典誦讀班”、“私塾”等形式接受教育,以替代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因身體狀況確需延期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解珍中心學校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可以延期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不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者無正當理由輟學的,由解珍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教體局將以中小學學籍系統為基礎,對學校輟學控制和教育保障工作進行監控和通報。
三、招生方式
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推進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將統壹使用“牡丹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除特殊情況外,全部實現“壹網通辦”。
(1)報名。監護人通過“菏澤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愛山東”APP進入平臺,根據平臺操作手冊和提示進行註冊報名。如果無法在平臺上完成報名,可持報名材料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小升初將報名材料提交給畢業小學,畢業小學初審後提交給相應的初中。
(2)復習。招生學校通過平臺大數據審核報名信息。通過平臺大數據比對的可直接審批,無需上傳證明材料;如果平臺大數據無法比對,監護人應及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錄取。審核通過者在平臺上錄取,在規定時間發布錄取信息,統壹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依據
各類適齡兒童少年通過平臺註冊時,如無法進行大數據比對,監護人應根據其類別上傳相應材料:
(壹)戶籍和房產在本學區。戶口本和房產證。
(2)只有戶籍在本學區。戶口簿和監護人無房證,以戶口簿上註明的地點為入學依據。
(3)只有房產在學區房。戶口本和房產證。
以上房產證件包括房產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拆遷協議等。提供購房合同的,還應提供購房發票、物業費、水電費等實際入住材料。依靠祖輩財產入學的,需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監護人無房證明,子女及其父母(至少壹方)隨祖輩登記。
(四)學區內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
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在學區內的居住證明,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和產權證明,在學區內做生意需要壹年以上(壹年到8月31)。
(五)優撫對象。身份證、戶口簿及證明文件。
學區內的小學畢業生,進入初中需要有學區內的小學學籍。註冊時,他們可以根據平臺操作提示填寫壹個錄取依據。
動詞 (verb的縮寫)時機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時間統壹安排在8月10-26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8月10召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招生相關工作。
初中招生
1.8 6月13-18,小升初網上報名,初中審核材料,網上公布錄取信息。
2.8月19-21日,各初中根據錄取結果領取並發放義務教育學校錄取通知書。
3.8月23-24日,高壹新生報到。
小學入學率
6月5438+8月65438+5月,小學公布招生範圍、錄取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咨詢電話。
2.17年8月22日,衛報通過平臺在線註冊。小學審核新生入學材料,並通過平臺或手機短信及時將審核結果反饋給監護人。確定新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3.8月25-26日,小學新生報到。
六、民辦學校招生
(壹)參加義務教育招生的民辦學校,必須具有《辦學許可證》並具備相應的辦學條件。
(二)私立學校的招生簡章必須經教育體育局批準,方可向社會發布。宣傳冊內容應包括發展改革部門批準的辦學方向、招生範圍、報名條件、時間節點、工作流程、咨詢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
(3)嚴格按照批準的辦學層次,通過平臺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和規定的班級規模招生,不允許超計劃招生。
(四)嚴禁通過惡意競爭、虛假宣傳、違規等手段爭奪生源;嚴禁以學費、獎勵等方式吸引生源。
(五)民辦學校應優先招收附近地區的學生。在滿足了本地區孩子的需求後,還有空余學位的可以面向全區招生。要嚴格審核相關材料,嚴禁招收不符合牡丹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否則不予註冊。
七。保障特殊群體的受教育權
確保所有貧困家庭的學生都能上學。確保貧困家庭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是鞏固扶貧質量和成果的核心指標。各學校要切實履行控制輟學第壹責任人的管理責任,確保貧困家庭學生全部入學。
(2)做好隨遷子女入學工作。進壹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順利入學。
(3)做好留守兒童入學工作。切實做好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把保障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
(4)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確保殘疾兒童和青少年能夠就近入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安排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就近接受義務教育;中度或重度殘疾的兒童和青少年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特殊照顧、不能上學的,送其入學,並通過各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學校安置有爭議的,由教體局會同殘聯、衛生健康部門組成專班,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鑒定,提出學校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途徑和具體就讀的學校。
(五)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立功受獎的壹線人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優惠教育政策。
根據市教育局統壹要求和相對就近原則,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回國創業人員子女可安置在以下四所學校:菏澤市第二實驗小學、東苑小學;初中是區實驗中學和二十二中。
八。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是壹項政策性強、覆蓋面廣、工作量大的重要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壹支政治過硬、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招生隊伍。同時,要宣傳好今年的招生政策,讓學生家長明確招生政策和報名方式。
(2)規範招生秩序。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公辦學校不得跨學區招生,不得拒絕本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入學。禁止任何學校在招生時舉辦或變相舉辦選拔性考試,不得超計劃招生。未經批準,學校在學區外招生或超計劃招生的,不予註冊。
(三)實行“陽光招生”、“陽光安置”。各招生學校要向全社會特別是學生家長宣傳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公開招生信息,包括具體政策、招生範圍、辦學條件、招生計劃、工作安排、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等。,並實行陽光招生,接受社會監督。各招生學校對新生實行均衡安置、陽光安置,加強社會監督。
(4)強化責任意識。招生工作要實行校長負責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我們要嚴格要求自己,秉公辦事,端正工作態度,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嚴密組織招生工作。對於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不推諉,不爭執,不上交矛盾。教體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校招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有關規定的,將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