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適用對象為泗縣縣外工作的金融機構在職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急需專科的在職人員除外)。
二、基本原則
(壹)依法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空編入人原則。人員引用應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限額內進行,嚴禁超編。
(3)尊重意誌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任職條件
壹、適用對象為泗縣縣外工作的金融機構在職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急需專科的在職人員除外)。
二、基本原則
(壹)依法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空編入人原則。人員引用應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限額內進行,嚴禁超編。
(3)尊重意誌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任職條件,堅持組織安排和個人意願相結合。
(4)人崗匹配原則。堅持工作需要,擬調入人員的知識、專業、能力、特長應符合調入崗位的要求,與調入崗位相匹配。
(5)合理流動原則。根據被引人員原工作單位的行政級別和性質,平等安排到縣級和鎮級對口單位。原則上按同向或順向流動,嚴格控制逆向流動。
(6)親屬回避原則。與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主管部門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安排到本單位。
三、具體措施
(壹)回本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工作勤奮努力,踏實敬業;
2.具備擬調任的崗位、崗位資格和工作經歷;
3.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無違紀違法等不良記錄,對崗位和最低服務年限有要求的,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4.年齡壹般在40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或技師的可放寬至45周歲(40周歲以下指1981年5月以後出生;45周歲以下指5月以後出生1976);
5.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自願接受組織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安排和崗位調整。
8.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在縣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中,泗縣人民醫院的轉診人員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碩士)以上學歷(含調劑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且為從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超聲醫學、康復醫學的專業人員。臨床醫學專業從事急診急救和同等條件的兒科。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具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超聲醫學、康復醫學等相應崗位資格,年齡40周歲及以下,具有五年以上三級醫院專業工作經歷。
泗縣中醫院轉診人員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從事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專業人員,具有相應崗位執業醫師資格,年齡在35周歲以下;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其他縣級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備相應崗位任職資格,並取得相應崗位中級以上職稱,護理人員必須取得護士職稱。
鄉鎮醫療衛生機構轉診人員應當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是從事臨床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學影像、醫學檢驗、超聲醫學等專業人員,具備相應崗位任職資格並取得相應崗位初級及以上職稱。
上述條件中,對住院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無要求的,優先選擇臨床和中醫專業取得住院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證書。
9.教育系統引進人才按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泗縣外聘教師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泗辦發[2017]57號)另行辦理。詳見泗縣人民政府網站2022年泗縣外教。
(二)擬調回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調動:
1.未經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以及當地組織(人社)和編制部門同意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處罰期或者影響期未滿的;
5.試用期未滿;
6 .近兩年年度考核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無限期(無限期試用期除外)的;
7.其他不符合報價條件的。
第四,回調程序
1.個人申請。有回司意向且符合條件的,填寫《泗縣事業單位“招才引智”項目申請表》(附件),掃描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機構編制部門出具的證明、實際工作業績(需組織蓋章)、最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需組織蓋章), 專業技術人員的現任聘用文件、聘書及各種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郵寄。
集中申請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本次申請完成後,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向縣人社局和縣衛健委提交個人申請。原則上每年會根據空缺情況和報名情況引回符合條件的人員。
2.資格初審。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將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進入下壹環節;初審不合格者,不再納入被引人員範圍。
3.推薦單位。根據申請的接受情況,組織和人力資源部門將選擇最佳候選人進行引用,並推薦給有空缺的同行。對口單位無空缺的,可根據被引人員的專業和工作經歷向有關單位推薦,空缺由縣委審核。有接收歸國人員意向的單位,可主動向組織和人力資源部門提出人員需求。
4.檢查體檢。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單位對擬再引進人員進行檔案審核、組織考察和體檢,擬再引進人員做好相關配合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擬引回人員的編制性質、政治素質、業務能力、現實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140號)執行,行業其他規定為準。考察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被引回資格。
5.宣傳。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符合引用條件的,取消相關人員引用資格。
6.轉崗。對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引用的,擬引用回人員名單報縣委編委會研究批準,統壹辦理相關手續。被傳喚人在Si的服務期不得少於5年。
7.其他事項。
(1)符合泗縣人才引進獎勵政策的歸國人員,可享受相應待遇。
(2)衛生專業人員引用問題請咨詢縣衛生健康委,聯系電話:0557-7090142;辦公地址:泗縣經濟開發區邊光社區玉蘭路118號泗縣衛生大廈3樓301室;個人申請材料發送至郵箱:sxwjrsjy @ 163.com。
(3)其他事業單位人員返回問題,請咨詢縣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0557-7010639;辦公地址:泗縣經濟開發區朝陽路108號社保局大樓7樓706室;個人申請材料發送至郵箱:sxrchggc @ 163.com。
(4)引用期間,申請人應隨時關註泗縣人民政府網、泗縣先鋒網發布的引用公告信息。不能按時參加考察和體檢,或不能在傳喚要求的期限內辦理相關傳喚手續的,按放棄傳喚資格處理。回撥期間應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承擔。
(五)縣紀委監委對傳訊全過程進行監督,對違反傳訊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57-7022754。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57-7011617。
縣人社局電話:0557-70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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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人才引進”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