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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的前妻(余的前妻李紅)

自1992出版《文化之旅》以來,於已成為中國文壇的現象級人物,他後期的每壹部散文集,如《壹聲千年嘆息》、《旅人無國界》等。,將成為市場上的暢銷書。

近幾十年來,恐怕只有余有能力把枯燥的散文寫成通俗讀物。單從這壹點來說,他應該在中國當代文壇占有重要地位。

余的文學成就是無可爭議的,但涉及到他的私生活,則頗有爭議。因為他在第壹次婚姻中出軌,他的現任妻子,著名黃梅戲演員馬蘭甚至被指出是“小三”。

余的第壹次婚姻:壹個外國男人攀上了壹個本地女人。余是浙江余姚人。她出生於1946年8月23日,現年75歲。他有過兩次婚姻。第壹任妻子是李紅,第二任妻子是上文提到的著名黃梅戲演員馬蘭。

李紅雖然沒有馬蘭出名,但也是壹位偉大的女性,只可惜生不逢時。

李紅出生於1951,比於小五歲,兩人差點成為校友,於是結緣。於本科就讀於上海戲劇學院,畢業後留校。

1974,余負責該劇招生,正巧遇到報考該劇的應屆考生李紅。那個時候已經快30歲了。那時候他已經是“大齡剩男”了。李洪剛剛滿23歲,到了結婚年齡。

然而,他們之間的第壹次見面並沒有擦出什麽火花。如果不是李紅因為家庭構成考上戲,這段婚姻可能就不存在了。對於李紅來說,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真是壹言難盡。

李紅被刷出戲後,余很同情她,經常找她談話開導她。23歲的李紅年輕漂亮。漸漸地,余愛上了這個女孩,並對她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經過幾次接觸,李紅發現於是個很有才華的人,便愛上了他。他們的關系進展順利,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就在這個時候,壹個現實的問題擺在了桌面上。李紅是上海人,余是外地來的窮小子。李紅的父母看不上他,逼著女兒和他分手。然而,李紅克服了家裏的壓力,三年後與余結婚。

我結婚的時候,於的事業還沒有起色,在上海買不起房。李紅壹點也沒在意。這對年輕夫婦住在壹個不能做飯的隔間裏,他們通常在自己的食堂吃飯,這完全不像新婚夫婦應該有的。

1984年,李紅為余生下壹女,這是余至今唯壹的孩子。女兒出生後,於達到了他職業生涯的第壹個高峰。短短幾年,他從普通老師升到副校長,再到院長。

與此同時,妻子李紅事業停滯不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風險。原因是她工作的單位效益壹年比壹年差。李紅擔心再這樣下去會丟掉工作,她開始另謀出路。

1989有壹天,壹個從深圳回上海探親的朋友告訴李紅,深圳發展不錯,工資是上海的好幾倍。她還邀請李紅和她壹起工作。

李紅對工作中的事情感到焦慮。他壹聽說有這樣的好事,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然而,余知道後,強烈反對妻子南下。他的想法很簡單:第壹,去深圳不壹定能拿到預期的高薪;二是妻子不在了,5歲的女兒只能由爺爺奶奶照顧,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余的反對並沒有使李紅改變主意。她壹心發展事業,最後把女兒送到父母家,然後和朋友壹起南下深圳。

在去深圳的路上,李紅應該是幸福的,她的內心壹定是充滿希望的,但僅僅三年後,當她回首當初的選擇時,恐怕多半會後悔。

李紅南下,給馬蘭在深圳工作的機會時,李紅已經和余結婚10年,女兒5歲多。都說夫妻之間會有“七年之癢”,李紅和於當時的婚姻狀況確實可以用“差強人意”來形容。

結婚多年,兩人早已失去了當初熱戀時的激情,事業上的分道揚鑣也讓他們越來越沒有共同語言。

李紅沒想到的是,余早在去深圳之前就認識了壹個叫馬蘭的女人。就是這個人破壞了她的婚姻,幾年後又奪走了她的丈夫,讓女兒無法繼續享受完整的家庭。

在1986,40歲的余遇到了24歲的馬蘭。雖然她很年輕,但就名氣而言,她遠在之上。

馬蘭出生於1962。13歲開始系統學習黃梅戲,18歲畢業於安徽黃梅戲學院,留校工作。次年,19歲的她赴港演出黃梅戲經典歌曲《女馬旭》,獲得觀眾壹致好評,壹舉成名。

1982年,楊潔導演邀請她出演《西遊記》中唐僧的母親尹文嬌。當時很多人都以演《西遊記》為榮,但馬蘭是個例外,因為她演《西遊記》根本不用出名,光是唱黃梅戲就已經紅遍全國了。

1984,22歲的馬蘭也走上了春晚的舞臺。兩年後,她第壹次見到了余。那時,余還只是上海戲劇學院的副院長。他雖然有壹定的社會地位,但沒有後來那麽有名,在文壇上也沒什麽名氣。

通過上面的梳理,不難發現,於和馬蘭相遇時,面對普通女性,並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樣是成功的男人。兩人實力相當,比於小16歲的馬蘭可以說是“略勝壹籌”。

所以,他們後來相愛了,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從世俗的角度去看,更不能想當然地認為馬蘭已經攀上了於。

花了三年時間,余和馬蘭才認識了李紅,並南下深圳。不知道他們在這三年中是否發展了親密的關系。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李紅在深圳工作期間,於已經背著馬蘭成了壹對戀人。

1992,突然從深圳回來的李紅,偶然在丈夫的辦公桌上發現了壹封寫給馬蘭的信。偉大的作家就是偉大的作家。這封信裏沒有提到“愛”,卻充滿了濃濃的愛意。誰都看得出來,寫信人和收信人的關系非同壹般。

李紅壹下子傻了眼。當他不在上海的時候,余已經有了別人。後來,她發現余的外遇對象竟是著名的黃梅戲演員馬蘭,心中更加絕望。

無論是美貌、事業、社會地位還是名氣,李紅都知道自己比不過馬蘭。她唯壹的籌碼就是8歲的女兒。

不幸的是,當李紅懇求余不要為了女兒而離婚時,余拒絕了。這並不奇怪,因為自從離婚後,就很少提起他的女兒。即使他後來寫了壹本書,外界對他女兒也知之甚少。

執意於殺死了李紅,也就是在那壹年,兩人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不久,於娶了馬蘭進門。

有人說是李紅去深圳打工給了馬蘭機會。如果她留在上海,於未必會繼續前進。

這種觀點可能是對的,也可能不是,因為余和馬蘭更像是精神上的伴侶,而不是普通的肉欲之愛。即使李紅留在余身邊,認真對待丈夫,恐怕也未必能阻止他躁動的心。

晚年余:在為前妻李紅道歉多年後,著名大作家余在談到第壹次婚姻時,親口承認對前妻李紅仍有深深的歉意,但同時強調對馬蘭的愛從未改變。

從1992余和馬蘭結婚快30年了,也已經走過了不少“七年之癢”。

這些年來,他們沒有生過孩子,卻壹直相愛,看著對方壹天天老去。這也許就是“經受住了時間考驗的愛情”。

記得有壹年,著名武俠大師金庸先生被北京的壹個年輕人調侃說“浙江人寫不出文章”。金庸反駁說,就算我寫不出文章,浙江還有魯迅和余虞丘。

魯迅是金庸的前輩,他是公認的偉大作家。金庸自然要把他擡出來給浙江人當門面。

然而,余只是金庸的晚輩。金庸把他和魯迅並列提及,並願意屈居第二,足以說明他對余文筆的欣賞。連金庸先生都對余評價很高,可見其偉大之處。

婚姻出軌是余壹生的壹個汙點,但無論如何,他對中國文壇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

對於壹個作家來說,作品更重要還是個人道德更重要,壹定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而且,於和馬蘭並不是普通的成功男人對普通女人的出軌,他的出軌恐怕不應該用世俗的眼光簡單看待。

但無論如何,整個事件中最可憐的還是李紅。認為她嫁給了余,壹個“外地來的窮小子”,不顧父母反對,毫無怨言地跟著他住在壹個破格子間裏,為他生了壹個女兒,卻被丈夫這樣對待,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