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訂委托協議。通常購房合同中會有壹條關於委托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條款。這壹條款本身可以視為單獨的委托協議。
2.交房產證的中介費。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商往往會要求妳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印花稅。
3.按照約定時間拿到房產證。開發商或代理機構繳納上述稅費,辦理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後,即可領取房產證。如果貸款銀行扣押了房產證和購房合同,妳壹定要找機會仔細查看房產證上的登記信息。如有錯誤,應及時要求修改。
二、代理財產證明材料
1.要求雙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屋無處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當地派出所房屋坐落證明、測繪圖、評估報告、契稅票據、稅單(繳納或減免)、營業稅票據(繳納或減免)和權屬轉移審批表;如果有權利人,也需要提供與賣方相同的材料。
2、在新房初始登記時,還需提供身份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證)、驗線、審批表、當地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測繪。
3.相關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公證書、當地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4.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分居協議、居委會(村委會)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當地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認審批表、測繪圖。
5.壹系列夫妻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房屋所有權證、當地派出所房屋位置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圖。
6.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拍賣協議、拍賣、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確權審批表、測繪。
三、房產證的辦理方法
1.是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的資料。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註冊需要20到60天左右。
2.到管理部門領取,填寫房屋(土地)權屬登記申請表。填寫完申請表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裏會有現成的蓋章表格,去開發商那裏領取填好就行了。可以提前問開發商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咨詢部門,省去了東奔西跑的痛苦。
3.拿測繪圖(表)因為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註面積的重要依據,是必備材料之壹。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測量站申請,拿到測繪表,也可以直接拿著身份證到開發商那裏,到登記部門申請測繪房屋面積。
4.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的時候,壹定要明確自己需要領取哪些必備的申請文件,壹次性完成。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表,大房產證復印件。填好的申請表需要開發商審核蓋章。
5.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維修基金壹般由樓盤所在區域的社區辦公室代收,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向銀行代收維修基金。請向開發商的工作人員詢問付款方式。需要註意的是,無論是社區辦代收還是銀行代收,繳費憑證壹定要保留。這兩筆資金的交款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備證件,壹旦丟失會影響房產證的取得。
6.提交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密封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門牌號、房屋實測面積、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戶口本壹式兩份;
(五)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繳納或減免稅證明;
(7)購房者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8)部分房屋提交協議;
(9)銀行的預付款證明。
7.要按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必須保留管理部門給的領證通知,按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申請房地產登記。代理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自然人處分不動產,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與代理人簽訂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經公證的除外。
境外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處分房地產登記的,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