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掛黨委辦公室牌子)。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運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審核以SASAC名義撰寫的文件,撰寫工作計劃、年度總結等綜合材料;負責處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的信息化建設。
(2)政策法規司。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調查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等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機關法律事務,指導所監管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各區(市)縣和成都高新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3)規劃發展處。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進行結構調整;指導和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監督實施;在所監管企業的重大投資決策中履行出資人職責;協助被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相關問題。
(4)統計評價和經營預算部門。建立和完善所監管企業的績效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所監管企業的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編制所監管企業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和決算,納入政府預算體系,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按規定收取所監管企業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5)評估和分配辦公室。制定和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議,承擔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調控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職務消費和員工福利保障。
(6)產權管理處。研究提出改進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制定國有資產界定、登記、轉讓、處置、產權糾紛調解等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審批和備案工作;審查所監管企業的資本變動、股權轉讓和債券發行計劃;監督和規範國有產權交易。
(7)企業改革與重組司。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和改組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審議所監管企業的兼並、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方案和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組建方案;審查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的章程及其修改方案;指導所監管企業主輔分離、輔業重組和富余人員分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和安置工作;指導市屬國有企業依法實施破產工作,組織協調所監管困難企業的合並、分立、解散、清算、破產關閉和重組。
(8)監事會工作辦公室(掛成都市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辦公室牌子)。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信訪辦。負責被監管機關和企業的信訪和維穩工作;協調SASAC黨委企業黨組織的信訪工作,維護穩定;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和落實情況。
(10)綜合協調辦公室。指導和檢查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自主創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救災扶貧等工作;協調榮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涉及地方的中央、省、外事工作;完善授權(委托)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壹)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人事部牌子)。負責人事管理和機構設置;根據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提出任免建議;考察和推薦董事、監事候選人;擬定向市屬國有控股、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代表的方案;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拔方式;組織和指導所監管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12)黨建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
(13)宣傳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負責黨組織與SASAC黨委有關聯的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
(十四)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SASAC黨委機關和黨組織關系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紀委)與市國資委監管機構合署辦公。市國資委紀委下設綜合部、紀檢監察部、監管審判部。
按照黨章和市委的有關規定,建立機關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