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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60人。

註冊條件

(1)基本要求:1。具有中國國籍;

2.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具有相應的學歷學位並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必備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見目錄)。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予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入期的人員;

4.高校非2022屆應屆畢業生;

5.軍人;

6.夷陵區有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條例》應當實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夷陵區引進事業單位急需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8年)。

介紹程序

(壹)公告《宜昌市夷陵區2022年急需緊缺人才公告》通過夷陵區人民政府夷陵黨建網(/)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第壹批:自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節假日不接受報名)。第二批:根據第壹批的介紹,剩余職位放開後開始報名。報名人數少於規定比例的,報名時間可適當延長。如果兩批結束後仍有空缺,可根據用人單位需要及時組織第三批。

2.報名方式:報名有兩種方式。第壹種是在用人單位現場報名;第二類應聘者在與用人單位聯系後進行網上報名。詳情請參考目錄。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報名時只選擇壹個職位,並如實填寫《夷陵區2022年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由報考人員與用人單位聯系獲取)。

4.報名須知:報考人員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應屆畢業生持有效高校畢業證書,國內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2年6月65438+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外地及海外高校畢業生須在65438+2022年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身份網上核實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近期1寸彩色註冊照片電子版,與2022年夷陵區急需緊缺人才登記表相同。申請人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如不符合資質要求,信息有誤或弄虛作假,將被取消介紹資格,後果自負。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準確。為方便聯系,申請期間電話號碼應保持開放,不得更換號碼。

5.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核結果將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考試前,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相關材料原件,用人單位會對其資格進行審核。主管部門應檢查復查。

(3)考試安排

1.考試方式:本次人才引進原則上只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獲得考試資格。報考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引進崗位的行業、專業、特點和報名情況,按照“幹什麽考什麽”的原則,采取筆試、技能測試、實操等方式。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引進崗位數比例不低於1:3,不高於1:10。筆試、技能測試、實際操作等考核成績不帶入面試,不與面試成績合並形成總分。

2.考試組織:在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經區人才辦批準後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第壹批根據報名情況集中組織考試,已簽約職位不再接受報名。第二批集中組織第壹批簽約後剩余職位的報考人員。引進崗位數和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的比例。報名人數少於規定比例的,經審核同意後可采用1:2的比例。未達到1:2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引進崗位。

面試前,招聘機關在夷陵區人民政府發布面試公告,有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請考生持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少身份證者和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選擇審查員,審查員不得少於7人。如果被考官達不到要求,可以在考官集體開會後取消崗位介紹計劃。原則上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試。考試成績通過夷陵區人民政府、夷陵黨建網發布。

(4)身體檢查和調查

1.體檢。體檢對象按各崗位面試成績排序,按1:1確定。在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體檢工作由區委人才辦協調,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配合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醫院或事業單位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2.檢查。考察工作由區委人才辦協調,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並審核其資格條件及相關證明原件,查詢核實其學歷學位,填寫《宜昌市夷陵區人才引進審批表》。檢查不合格者,取消引進資格。

3.補貨。主動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經主管部門報區人才辦審批後,可根據需要決定是否補考。如為遞補,則從參加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如果得不到補充,引進的員額將相應減少或取消。

4.體檢和考察的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五)審批和公示

1.認可。考察結束後,由主管部門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經區人才辦研究審核後,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宣傳。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擬引進人員名單將在夷陵區人民政府和夷陵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六)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審核備案,並發布聘用通知。聘用單位與引進人員應當簽訂《宜昌市夷陵區引進人員最低服務期限協議》和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公示反映影響就業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引進人員無正當理由在接到錄用通知後20天內未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不予補發。

2.引進人員就業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益人社規[2065 438]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後,主管部門對引進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按所聘崗位執行相關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自覺服從人才引進單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考試時必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備證件,遵守現場防疫規則。只有健康代碼為“綠色代碼”且體溫低於37.3℃的人才能進入會場。不服從本單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政策待遇

1.事業單位編制內引進人才,符合連續計算工齡政策的,可以連續計算工齡。符合條件者可享受“人才特崗”、“人才過渡崗”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專業技術職稱。2.引進人才符合《關於印發優化人才生態加快人才集聚有關文件的通知》(2021號)規定的條件,被認定為A-F類人才的,享受相應的生活補貼、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等人才政策。

3.將人才引入組織人事部門重點跟蹤考察培訓。

任何其他業務

1.在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區委人才辦牽頭,區人社局、區委編辦等單位配合組織實施。主管部門應會同用人單位成立人才引進專班,對本單位的人才引進負主要責任。2.對違反人才引進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2017]35號)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委人才辦會同區人社局負責解釋。《目錄》所列內容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4.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聯系電話:0717—7823609(區委人才辦)

0717—7201512(區人社局管理單位)

監督電話:0717—7834212(區委組織部監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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