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學校、學科和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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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考生持有的學歷證書由國外大學出具的,需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管理機構的中國學歷證書;
5.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在本次招聘範圍;
6.本縣公辦中小學正式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7.失信者不得報考。
誠邀廣大考生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壹律取消資格。對考試作弊、考試作弊、錄用審批後放棄報名的考生,將按規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事考試機構,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招聘目標和要求
普通高等學校2016、2017屆畢業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高中教師資格;日語專業為2011(本科及以上)以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沭陽縣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單位組織,按照公告招聘事項、現場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步驟實施。
1.宣布招聘事宜
按照“事先通知、公開透明”的原則,招聘信息在報名前通過“胡阿祥沭陽”和宿遷考試鑒定網向社會公布。
註冊和初步資格考試
1.報名和資格初審辦法
三所高中分時間段組織考試,考生也可以參加非全日制考試。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將通過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現場註冊地址和聯系方式
沭陽如東中學
地址:沭陽縣南湖街道上海南路以西學院路以南
電話:0527-80812000
聯系人:徐老師
手機:15151107668。
沭陽高級中學
地址:沭陽縣沭城街道學府中路1號
電話:0527-83102193
聯系人:顏老師
手機:18805240052
建陵中學
地址:沭陽縣沭城街道中華西路1號
電話:0527-83901738
聯系人:顧老師
手機:13585276945
⑵網上報名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4月6日8:30 2017-65438 4月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4月6日8:30 17-4月2日20:00 12;
繳費時間:4月6日8:30 2017-65438 4月2日16: 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後24小時,可前往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後網上繳費。筆試費用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將被視為通過該職位進行了網上報名。如果您在註冊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咨詢申請學校。
報名網站:報名網站公布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五次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面試內容為表演(12分鐘),申請增設音、體、美科目特長展示(約1分鐘),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時,如果職位不具有競爭性,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成績的60%)為合格。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果。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請不要被欺騙。
六次體檢
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同壹崗位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中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為準;如面試成績相同,需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並在“胡阿祥沭陽”網站進行公告。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出現空缺的,按崗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7.檢查和宣傳
體檢合格者,由縣教育局招考單位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實施細則》進行。受試者的個人信用狀況和犯罪記錄被納入調查範圍。未按時提供材料的,視為不合格。考察結束後,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胡阿祥沭陽”網站公示7天。
動詞 (verb的縮寫)雇傭批準
經公示無異議,擬聘用人員經縣委、政府批準後辦理聘用手續。在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因不符合政策被取消考察和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考察和聘用資格等)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對該崗位面試的考生進行壹次性遞補。
聘用審批後,因棄聘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填寫《沭陽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壹式三份),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調動手續。就業審批時間為20個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審批。
被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內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待遇。試用期滿後,經就業學校考核合格者,報縣編辦備案,試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職人員已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等各種合同或協議的,自行負責辦理。
不及物動詞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壹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527-83690015(縣教育局)。
7.本手冊由沭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沭陽縣教育局沭陽縣人社局
2065438+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