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中誠信的起源
1.誠信概念的萌芽和確立
1.誠實的含義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倫理道德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誠”的概念在我國最早的歷史文獻《尚書》中已經出現,《尚書·太甲下》中有“神無常,享誠”的記載。這裏的“誠”,主要是指相信鬼神的虔誠。在同壹部史書中,也有關於“信”的記載。比如《康王》壹書說:“信譽天下明”,周樹說:“許諾是真的,但如果妳不相信,壹切都會不滿意”。春秋以前,“信”和“誠”壹樣,多用於宗教信仰鬼神。“誠”和“信”在被儒家倡導後,逐漸擺脫了宗教色彩,成為實用的道德規範。在中國古代,“誠”和“信”單獨使用的時間越來越早,聯合使用的時間越來越晚。管仲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先秦法家的創始人,他把“誠”和“信”並用。他明確表示:“在桂王,誠實是第壹位的。誠者,天下之結也。”(《管子·晏殊》)認為誠信是凝聚人心、團結天下的保證。戰國末期,荀子也把“誠”和“信”壹起用。“誠生神,誇生惑。”(《荀補》)意思是誠實守信能產生神奇的社會效果,反之,吹牛和假生日會產生社會混亂。在《周易》中,“誠”已經擺脫了純粹的宗教色彩,具有了日常人倫的道德意義。《易經·甘》中說“辭以誠,故留商也重”,認為君子言而論道,要以誠為本,才能建功立業。“誠”在孔子那裏雖然沒有形成理論概念,但他在很多地方都談到了“仁”,修身、愛人的內在含義與“誠”密切相關。在孟子看來,“誠”逐漸成為體驗道德本體、規範人們道德行為的重要理論概念。他說:“老實人,天道也;真誠思考,就會向別人學習。真誠不動者,不在;言不由衷,則寸步難行。”孟子告誡人們,“誠”是順應天道、人性的基本法則。荀子充分發揮孟子“誠”的思想,開始以“誠”涉政,將“誠”從做人之道擴展到管理世界之道,並指出“誠”是“政事之本”。在儒家經典《禮記·大學》中,“誠”作為“八項”之壹,成為連接“物”、“知”與“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重要紐帶,成為道德內在修養與外在發展的結合點,具有促進道德完善的功能。
在儒家思想中,“信”逐漸擺脫了宗教色彩,成為壹種實用的道德標準。“信”更早與治國之道相結合。孔子非常強調“信”在治國中的重要作用,認為我們在治國時即使“去軍”“去食”,也不能“信”,因為“人無信則不立”(《論語·顏元》)。不僅如此,孔子還提出“信”是國與國之間交集的道德標準:“壹國之行,數千載,敬事而信。”孟子繼承了孔子“信”的基本思想,進壹步將“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列為“父子相關、君臣有義、夫婦有別、年齡有序”的“五倫”,成為中國封建社會道德評價的基本標準和倫理規範。荀子也把“信”的存在作為區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道德標準。可見,作為中國儒家思想的原創,孔子、孟子、荀子都把“信”作為人生政治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在中國古代,“誠”“信”用得越來越早,越來越少。管仲是春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先秦法家的創始人,他把“誠”和“信”並用。他明確表示:“在桂王,誠實是第壹位的。誠者,天下之結也。”(《管子·晏殊》)認為誠信是凝聚人心、團結天下的保證。戰國末期,荀子也把“誠”和“信”壹起用。“誠生神,誇生惑。”(《荀子·無微不至》)即誠實守信能產生神奇的社會效應,反之,自誇和假出世則會產生社會混亂。到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仍以誠釋信,信以誠。因為“誠”和“信”的意思相近,所以在現實生活中經常互換使用。但如果細看,“誠”與“信”的規範含義和各自側重點還是有細微差別的:“誠”更多指“內誠”,而“信”側重於“外信”;“誠”更多的是對道德個體的自我要求,“信”更多的是對社會群體的雙向或多向要求。“誠”更多的是指道德主體的內在德性,“信”更多的是指“內誠”的外化,體現在社會化的道德實踐中。當然,這種區分並不具有絕對的意義。兩者相互關聯,互為表裏。“誠”是“信”的基礎和根基,“信”是“誠”的外在體現。正如北宋哲學家張載所說,“誠即信,無私即威”(《張載·鄭績·蒙天道》),“誠”與“信”* * *都保證了我們道德規範的踐行。正因為如此,在介紹中國古代誠信的道德概念時,我們將不再嚴格區分兩者,而是統稱為“誠信”。
2.誠信概念的萌芽
人類社會的道德是在長期的勞動和生活中逐漸產生的。中國是世界文明最早的發源地之壹。據最早發現的元謀推算,至少在654.38+0.7萬年前,中華民族的先民就已經在祖國的土地上勞動、生活、繁衍。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很低,生產資料是公有的,沒有階級和國家。當時的社會誠信是什麽樣的?由於沒有文字記載,只能做如下分析。
在原始社會,狩獵是壹項基本的生產勞動,是種族生存和延續的基本手段。《死屍》中有記載:“世上有許多動物,所以教打獵。”狩獵是壹項集體活動,需要參與者協調壹致,共同行動。這就要求每個獵人都能遵守事先安排好的協議,狩獵活動才能正常進行。如果少數人不信守承諾,狩獵結果就會受到影響;如果大部分人不信守承諾,狩獵就無法進行。可見,* * *的勞動必然會產生守信、守信的觀念和要求。
原始社會誠信觀念的產生,也可以從我國解放前尚處於原始社會階段的邊遠地區少數民族的守約、守信記錄中看出。比如在錢驥,記載著古代苗族人審判自己的案件時,程序是:“開價,公布壹寸木,以信判案。”《騰越州誌》中的記載更有意思:“外國有壹種風俗,貸款壹律賒用。我不認識字,只以木刻為符,雙方各持壹半,如約賞賜。”這說明社會生活中已經出現了誠實的行為。再比如,解放前,公山的獨龍族還處於物物交換階段,豬是交換的普遍等價物。比例如下:壹頭豬相當於壹個8英寸的罐子或50桶玉米;壹只中型豬相當於1' 6 "的鍋或100桶玉米。壹頭大豬相當於壹口1' 8 "的鍋或者壹桶150的玉米。壹頭大肥豬相當於壹個2英尺的鍋或250桶玉米。這種約定的結果是,人們可以在交換中自覺遵守。可見,原始社會末期的內部商品交換已經表現出了信守諾言的本質。
至於中國古代原始人的道德特征,我們可以從《禮記》和《李雲》中的記載看出:“大道之行,亦為大眾之行,擇才擇能,秉信修和。老朋友不僅是親人,還是獨子。讓老有所終,老有所強,老有所用,老有所強,老有所寡,老有所孤,老有所殘。男人有積分,女人有回報。如果貨棄於地,也沒必要藏在自己身上。妳不必為了自己去做。”就是因為這樣,妳才盡量關著,但是妳不做,因為妳偷賊不做,所以妳不關在外面,這叫大同。“這既體現了原始社會的公有制、平等互助的觀念,也有‘誠和’的含義。原始社會雖然有戰爭,但人類最終在“堅守信仰與和解”的幫助下,走出野蠻,走向文明。
3.誠信概念的確立
經過長期血與火的磨煉,人類終於步入了階級社會。夏部落首領於打破“讓位”制度,建立世襲夏朝,標誌著中國奴隸制社會的正式誕生。商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二個奴隸制國家。因為出土了大量的甲骨文等出土文物和古籍,對這個朝代有了進壹步的了解。商代的特點是:社會以氏族血緣關系為紐帶,祖先崇拜與神靈崇拜相結合,倫理思想與宗教意識雜糅。正如侯外廬在《中國思想史通史》中所說,“我們翻遍甲骨文,沒有發現抽象的詞匯,更沒有關於道德智慧的術語。.....社會內部沒有明顯的權利義務觀念的跡象。”在這裏,“社會內部沒有權利義務觀念的明顯標誌”,實際上沒有明顯的倫理觀念。甲骨文中雖然出現了孝、德、禮等詞語,但其內涵並無倫理意義。據考證,甲骨文中的孝字與舊字、教字相連,禮字則指裝有雙玉的禮器。所以這些話不能作為道德規範。
約公元前1100年,周武王滅商,建立西周。此時殷商甲骨文中出現的孝、德、禮等詞語開始具有倫理道德意義。西周初期的統治者在總結夏商興衰歷史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德服人”、“以德配天”的思想。周公姬旦的許多談話和命令中都貫穿著倫理思想。他認為德是天定的,商朝滅亡是因為“天不富,不知德為何物”。因此,他總結出壹套以父之恩、子之孝、兄之誼、弟之敬為主要內容的倫理道德規範,認為這是上帝賜予人民的行為準則。可見西周的倫理顯然是神秘的。
從商代晚期到春秋時期,誠信作為中國傳統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始出現在金文中。比如中山陵的王鼎上,《我知我忠(言與體)》就是投的。這裏的字(體)就是現在的字母字。言行結合成信,就是說的要兌現,做的要做到。這生動地體現了誠信的思想內涵。同時,我國最早的文獻也開始有關於誠信的記載。比如《易經》,文字說明壹切,說的是“得人之助者信。”《易傳·甘文言》中有這樣壹句話:“君子忠於德而學,故亦忠於德。辭藻誠,所以也是事業。”在這裏,我既談了信仰,也談了真誠。而下面的記載:“日中為市,以天下人,集天下之貨,貿而退,各得其所”反映了古代人們信守諾言,從事商品交易的情況。
在中國古代文學六大經典之壹的《詩經》中,也有很多關於誠信的記載,比如魏夢的“罵人”。“鄭風說的話大家都不信。”在《汪鋒》中,“不信如白晝。”在大牙,“王若仍信之,則世人以為是法。”等壹下。
中國最早的歷史文獻集《尚書》中也有關於誠信的記載。比如在《康王》壹書中有壹句話叫“信譽天下皆知”,在周樹有壹句話叫“如果妳允許,妳不相信就會對壹切不滿”。
從以上可以看出,中國古代的誠信觀念在此時已經完全確立。隨著文字的發明,人類的倫理觀念逐漸從經驗走向理論,誠信的內涵也越來越豐富,這標誌著我們的祖先已經邁入了文明的門檻。中華民族在思想文化上走在人類文明史的前列。
二,先秦時期的誠信觀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壹個大變革時期。這壹階段是中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封建制度確立的時期。封建制度的建立壹方面加速了經濟的發展,另壹方面促進了思想文化的進步。封建經濟的發展為學術文化的繁榮提供了物質條件。這壹階段以孔子為代表的私學興起,造就了壹大批知識豐富、經驗豐富的人,為學術繁榮提供了良好的環境;而體制改革時期社會的復雜矛盾,又造就了不同階層人士的代言人,於是出現了各種思想流派並存、百家爭鳴的“百家爭鳴”局面。此時儒、墨、道、明、法諸學派應運而生,它們產生的地域不同,接受的文化傳統不同,代表的階級和階層不同,關註的問題也不同。但奇怪的是,他們對倫理道德,尤其是對誠信的看法卻基本壹致,出現了壹種有趣的“駁下趨同”的文化現象。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之間戰爭頻繁,經常互相簽訂協議和盟約。這些公約的遵守和實施主要依靠道德力量的約束。誰能信守諾言,誰就有道德力量,就能贏得民心,就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就能事業有成。社會誠信的豐富實踐需要思想家對其理論進行總結和完善,由此產生了各種學派對倫理道德的見解。
下面大致介紹壹下各大學校對誠信的看法。
1.儒家的誠信
儒家的誠信觀與其“仁”論緊密結合。儒家創始人孔子提出了“仁”的學說,把“仁”作為最高的道德準則,認為人應該重利輕義,具有孝、忠、信的美德,其中信起著重要的作用。《論語·顏淵》中有壹段話:“子貢問政。子曰:‘食足,兵足,民信。子貢說:“如果妳必須離開,哪壹個先來?”?‘以兵曰’。子貢說:“如果妳必須離開,哪壹個先來?”?說:‘去吃飯。自古人死,人無信。從孔子的回答可以看出,儒家在政治上重視誠信。在《論語·魯茲》中,子貢問孔子:“他是什麽樣的學者?"? "子曰:“‘以己為恥,使四方不負使命,是士也。呫:’敢問老二?曰:“宗親稱孝,鄉黨稱弟。嶽‘敢問老二?說:‘言必行,行必果。真是個小人!壓制也可以第二次。在這裏孔子把誠實作為壹個學者的個人道德要求之壹。從此,孔子的“言必行,行必果”成為中國人永恒的名言。在《論語·為政》中,孔子也說:“沒有信仰的人,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麽。“換句話說,人如果缺乏誠信,就無法活在世上,人也就無法做人。正因為如此,孔子的學生曾子把“交朋友而不信”作為“我壹日三訪我的身體”的內容之壹。由於對誠信的重視,作為大教育家的孔子也將其列為儒家的四教之壹:“子教四教,信文而行。”(《論語》)也就是說,孔子從文化知識、社會實踐、忠恕誠信四個方面教育學生。
孔子不僅在理論上倡導誠信,而且在實踐中踐行誠信。《孔子家語厄》記載了這樣壹件事:孔子和他的學生被圍困在蔡晨,七天沒有吃飯。子貢偷偷爆發,用家當換來米煮飯,卻在破房子裏煮飯時,不小心掉在塵土裏,顏回就把臟米吃了。子貢見之,以為顏回偷吃,便告孔子顏回不仁。但孔子說,他很了解顏回,也很信任顏回。這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就叫顏回來問問。顏回對孔子說,把臟米扔掉可惜,就先吃了。由此可見,孔子及其弟子是踐行誠信的。
孟子是孔子之後最重要的儒家代表。和孔子壹樣,他非常重視倫理道德。但他更強調內在的道德修養,主張通過修身養性,培養“浩然之氣”,才能“反身而誠”,達到“至誠”的道德境界。《孟子·離婁》中有這樣壹段話:“地位較低,得不到,民不能得而治之。”世界上有句話:不信任朋友,得天下。相信朋友,有句話是這麽說的:妳和朋友親近,妳就會快樂,妳就會信任朋友。有句話叫不真誠,接吻不開心。有壹種誠實的方法:如果妳不知道什麽是好的,妳就不會誠實。是誠者,天道也。真誠思考,就會向別人學習。真誠不動者,不在;不真誠,就動不了。“孟子在這裏論述了壹個誠信的鏈條:要取得上級的信任,就要取得朋友的信任;要取得朋友的信任,就要取得父母的信任;要獲得父母的信任,必須真誠自省;要真誠內省,就要知道什麽是好。所以他認為,誠信是自然的法則,追求誠信是做人的法則。如果妳極其真誠,不能感動別人,那也不算什麽。如果妳不真誠,妳就不能感動別人。孟子的價值在於,它不僅指出了個人心中的“誠”與社會中的“信”之間的關系,而且說明了通過個人修養實現社會誠信的途徑。這樣,社會誠信就會建立在更實際的基礎上。
由於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儒家關於誠信的論述壹直指導著中國社會誠信的發展。
2.道教的完整性
道家是以老子的道論為基礎的學術流派,老子是道家的創始人。老子的哲學思想以道為中心,道是萬物之本;在倫理上,他強調“自然”、“無為”,反對“仁”、“義”、“禮”等儒家思想,希望回到“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小國寡民”的原始時代。所以他否定社會的善惡標準,主張“舍義而不留情”。但是,他基本上對相信倫理持肯定態度。《道德經》裏說,“妳信的不美,妳說的不真。”也就是說,可信的不壹定是好的,好的也不壹定可信。他還說:“如果妳做出了輕的承諾,妳就會失去信任。如果更容易,那就更難了。”“有信仰的缺失,就有信仰的缺失。”說明他主張社會要有信仰。原因是信仰倫理在原始社會已經萌芽,成為維系古代社會的必要觀念。老子意識到了這壹點,所以在提倡“絕對仁義”、“絕對聖智”的同時,還是肯定了信德的重要性。
莊子是老子之後道家的重要代表。他的倫理道德與老子基本相同,但在信仰道德上比老子更具體。《莊子·天地篇》中說“最德天下,不尚賢,不使能,如標枝,民如野鹿。”正直而不知義,愛而不知仁,誠實而不知忠,正直而不知信,愚癡而不施。“莊子在這裏描述了原始社會的美好圖景:德行最好的時代,不清高不智,不用才,天下君主高而樹梢閑,天下百姓如曠野麋鹿般自由。舉止得體卻不認為是義,相愛卻不認為是仁,坦誠卻不認為是忠,有求必應卻不認為是信,不自覺的命令對方卻不認為是恩。說明信是古代的。他還在《莊子》中講述了赴約殉情的故事:魯國人約了女友在橋下見面,等了好久,女友來了,水也來了,抱著橋樁死了。微生守信用的故事也因此成為誠實守信的典範,在中國流傳已久。
3.墨家氣節
墨家是翟墨創立的壹個學派,其倫理思想是倡導壹種以“兼愛”為原則的功利主義道德理論。墨子的學說以“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為宗旨。他認為國家有七惡,其中第六惡是“信者不忠,忠者不信。”(《墨子七病》)並說:“沒有堅強的意誌,就不會有智慧,沒有信念,就不會成功。”為了實現對世界的統治,社會成員應該受到信用的約束,無論地位、財富和尊嚴如何。因此,他把信作為舉薦賢人的重要標準。他說:“我將獎勵那些對我們國家忠誠的人;那些不忠實和背信棄義的人,我要把我的罪過加在他們身上。"他還說,"如果妳想成為壹個正直的人,妳應該尋求成為壹個學者。”“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親。”(《墨子·尚賢》)這裏的“忠臣”“仁者”,都是指能夠忠實於“相親相愛,相得益彰”的人,也就是墨家所謂的“兼人”。這樣的智者掌握了政治權力,既保證了“愛互利”的政治理想的實現,又符合仁義忠信的道德規範,使其政治觀點與倫理思想融為壹體。這說明墨家也非常重視和提倡誠信。
4.法家的誠信
法家是戰國時期以法治為核心的重要學派。法家的倫理思想以自然人性論為基礎,肯定人的利欲,反對法律和道德,否定道德的作用。但法家對倫理道德的信奉有自己的特點。
商鞅、韓非是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們把法律和道德絕對對立起來,主張“重法不重義”、“以德服法”。他們認為,隨著社會的進化,管理世界的方式也會發生變化,道德只在古代適用,在今天的“實力之爭”中毫無用處。因此,君主必須依靠暴力和“法治”來治理國家。但即使在這個命題下,他們壹方面“棄德”,另壹方面仍然不排斥誠信。商鞅在把“法治”作為強國利民的重要工具的同時,仍然強調誠信的重要性。他在《秀全》壹書中說:“國家之所以治理,原因有三:壹是法律,二是信仰,三是權力。佛法,君臣之所* * *操也;信者,君臣之位也,立也;”如果妳有權力,妳將擁有唯壹的控制權。”在這裏,他把信繼法律之後作為治理國家的方式,並正確地指出信需要由君主和大臣來確立。這說明它對字母的重視。商鞅在秦國進行變法時,為了建立社會誠信,曾“立樹之托”。這在《史記·尚軍列傳》中有生動的記載:“孝.....以魏陽為左女族長,立下變法敕令。.....讓兩者,而不是市場,害怕人們的不相信。已經在國城南門豎起來了,能搬到北門的人給十兩黃金。人怪它,不敢遷徙。後曰:‘能遷者,賞五十金。有壹次遷徙,需要給五十金,對百姓不要欺騙。卒令。“這個政府倡導社會誠信的故事,至今仍有現實的教育意義。
先秦法家的另壹代表人物韓非繼承和發揚了商鞅的“法”、沈不害的“術”、沈導的“勢”,建立了自己完整的法治思想體系。受商鞅的影響,他提倡並宣揚信仰。在《易南·萬事俱備》中,通過實例從哲學的角度分析了信與不信:“晉文公要打楚人,他叔叔問他,‘我打楚人,別人寡不敵眾。為什麽?我叔叔說:‘聽說君子以禮而不厭忠;戰爭之間,不乏欺詐。這只是壹個詭計。文公辭其叔,因召永濟而問他:‘吾將戰楚人,其人寡。為什麽?永濟對他說:‘妳把森林和農場燒了,妳就會偷很多動物,所以妳不必沒有它們。騙人就偷壹段時間,然後就再也回不來了。文公曰:‘好’,曰‘永濟’。在叔叔的建議下,打敗楚人。重返皇位,先永濟後叔父犯罪。大臣們說:‘我叔叔策劃了壹場針對城濮的陰謀。丈夫用他的語言,然後用他的身體,但是什麽?文公說:‘這是妳不知道的。如果我的丈夫和叔叔犯了錯誤,他們會有壹段時間的權利;永計燕,永生之利也。仲尼聽說了,說:‘做文學大眾的主人,再合適不過了!既知道當下的力量,也知道這個世界的好處。“韓非子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用詐術打贏戰爭只是壹時的權宜之計;通過文公先賞永濟,後賞叔刑的行動,表明法家對誠信道德觀的肯定。韓非子還用“晉文公以誠報國”的故事來贊揚這封信的重要性。《韓非子外儲論》中有如下記載:“晉文公攻原址,包十配糧,後隨大夫十日。至原十天而原,擊金而退,擊而去。有學者從原著中走出來,說:‘三天後我就下去。'公曰:'我與秀才待十天,不去,我信。如果我違背我的諾言,我不會做它。因此出去。原始人聞:‘有君子信其有,而無所歸?就是大眾。孔子聽了,記下:‘攻原者必信。”韓非子在這裏稱贊韓信的重要性,用晉文公的真誠投降來辯護。
當然,法家的信仰觀和儒家是有區別的。法家把信放在改革措施中,具有強烈的實踐色彩;而儒家則將信仰視為純粹的道德標準,具有根本意義。
5.其他家庭的完整性
先秦時期,百家爭鳴,在很多方面都有自己的見解。但文獻表明,無論哪壹派,對誠信都是持肯定態度的。如“儒墨,合名之法”(《韓曙·文藝誌》),“百家之道皆壹致”(顏師古註)。他的思想反映在《呂氏春秋》壹書中。這本書的顯著特點是:超越各種學派的觀點,采取借鑒他人學術思想的態度。在對道德觀念的信奉方面,《呂氏春秋》融合了儒家和法家的學說,尤其是法家的“信賞罰”思想。書上說:
“凡人主必信,信而信,誰不親?因此,《周樹》說:‘是的,是的,如果妳不相信妳說的話,妳就會不滿。所以,相信它是偉大的。信若立,可享空言,可享空言,六合之內有府。妳所相信的是無法控制的。造而不用,人有之。制造它,使用它,妳就擁有了它。有了就能用。主人看到了這個理論,他的國王馬上就要沒了;看過這個理論的人和大臣可以幫助國王。不信天,不能老。不信的話,植被不大。春之德,風不信其華不盛,華不盛則果不生。夏是夏之德,夏不信土不肥,土不肥,所以不精。秋是雨之德,雨不信其谷不壯,谷不壯則不五谷。冬天冷,冷不相信土地不正義,土地不正義也凍不死。天地之大,不是不信就能做到的,要看人事。君臣不信,則民謗,國不安。當官的不信,就不那麽怕長了,就互相看不起了。不信獎懲,人就容易犯法,不能令行禁止。不相信交友,就會離散,怨恨,無法約會對方。壹百個工人不信,設備就苦假,紅漆就不忠。老公可以從開始,以結束,以尊重交流,信任窮人!又信又信,又攻身,卻連天。這樣待人接物,雨露皆降,四時忽冷忽熱。"
《呂氏春秋》對信的論述是全方位的,對信的肯定和褒獎躍然紙上。這說明在當時,誠信的道德標準是所有學校都提倡的。
第三,封建社會誠信觀念的演變
1.秦漢隋唐時期的誠信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壹中國,開始了中國漫長封建社會的歷史。秦很久沒有活過來了。國殤後,繼承秦國的漢朝分為西漢和東漢兩個階段。從誠信道德的發展來看,西漢的董仲舒地位突出。
漢武帝時期,董仲舒以君子的身份出現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主張,被漢武帝采納。從此,儒家思想成為長期封建社會的主導意識形態,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董仲舒思想的核心是“天人合壹”論,認為宇宙萬物皆由天而生,天是“萬物之主”、“萬神之王”,並由此建立了壹套神學道德觀。他提出天有陰陽,人有陰陽的觀點,認為“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提出了“君為臣,父為子,夫為妻”的“三綱”道德觀。同時,他對先秦儒家倫理思想進行了理論總結和神學改造,形成了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倫理思想體系。這裏的“五常”是指他在孟子的“仁義禮智”之外加上“信”而對個人提出的系統的道德要求。
董仲舒的信仰道德思想具有兩面性。壹方面,他單說信仰,顯得簡單實用,更符合信仰在社會中的本義。比如他在《春秋故事》中說:“春秋時期,禮敬,信重。信比地重要,禮比身重要。怎麽才能知道呢?宋恐死於水無禮,桓公多疑,失其地。春和賢做到了,以為這是世界的規律。說:‘以禮忠信。“在這裏他將壹起討論這封信和儀式。在同壹本書裏,他說:“斷喪、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是大惡。“在這裏他將壹起討論信仰和正義。另壹方面,當他把信放進五常壹起討論時,他把信當成了治國的手段。他在《賜德對策壹》中說:“君要修仁、友(義)、禮、知、信五常。君王修鬼神,所以得天之福,享鬼神之樂。“五常不僅僅是治國手段,對於‘三綱五常’當然是處於從屬地位的。董仲舒的倫理思想雖然玄妙,但他把信仰作為五常之壹,強化了信仰道德在中國傳統道德規範中的地位。從此,信仰作為五常之壹,不僅體現了封建社會人們的社會關系,比如大臣對妳真誠,妳對我不疑;也規範了人們的道德行為,比如朋友之間的信守承諾。在這方面,董仲舒為當時的社會誠信道德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
到了東漢時期,禁忌迷信與儒家經典進壹步結合,使五常之壹的信也蒙上了壹層神秘的光環,這在當時的《白虎依桐》壹書中有所體現。《白虎依桐》這樣解釋這封信:“五臟是什麽?指的是肝、心、肺、腎、脾。.....肝仁、肺義、心禮、腎智、脾信。”用人體結構來說明倫理思想顯然是荒謬的。
在誠信進入官方統治意識形態並被神化的同時,民間學者和思想家也從官方的書信中提出了對書信的不同解讀。比如西漢的儒生劉向,他在《說苑》中沿襲了先秦儒家,把誠信作為崇高的道德標準來宣傳。西漢末年的思想家楊雄不滿董仲舒對“三綱五常”的解釋,把先秦諸子學說作為封建道德修養的標準。他在《法眼先知》中說:“或問仁、義、禮、智、信之用,曰:仁,宅也;義,道也;禮,役也;智者,燭也;”忠誠也是壹種象征。“他用日常生活中的比喻來說明君子能掌握五常,言行就會符合標準,而信仰是人在社會中的象征,這說明了誠信的道德本質。
秦漢時期是中國封建專制制度建立和鞏固的時期,儒家思想開始正式成為統治意識形態。由於儒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