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困難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根據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
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進壹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發[2020]9號)、《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就業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黔財社[2020])
根據《通知》(黔人社通〔2022〕95號)精神,現就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壹。補貼(1)貴州籍。省內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以下七類:
1.在校期間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2.貧困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家庭畢業生);
3 .父母(單方)或本人持有有效《殘疾人證》的畢業生;
4.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畢業生;
6.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
7.孤兒(或實際無人照管的孩子)的畢業生。
(2)外國國籍。省內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
1.在校期間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畢業生。
二。支付的原則、標準和支付渠道
(壹)分配原則。堅持誠實守信、自願申請、公開公平、屬地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2)分配標準。按照1500元/人的標準,主要用於補助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的相關費用。
(3)費用支出渠道。開展求職創業補貼的高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市(州)、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地發放就業補貼資金保障。三、申請及發放程序(1)畢業生個人申請(10和21之前)。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應於6月5438+00前填寫《貴州省(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並根據《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材料清單》(附件2)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畢業生只能按壹個身份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如果他們遇到多種類型的困難,選擇其中壹種進行申報。已經享受求職創業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院校初審及公示(11 10月1前)。
高校組織對畢業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校園內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根據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要求,規範披露內容,原則上不披露涉及畢業生個人隱私的敏感信息。165438+10月1前,將無異議申請補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事業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提交材料包括:學校申請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的報告及公示、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困難畢業生申請求職創業補貼的相關材料、《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明細表(2023)》(附件4,含EXCEL電子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統計表》(附件5,含EXCEL電子版)。各高校在報送申報資助學生名單時,請根據畢業生困難類型分類匯總,確保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基礎信息的準確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系電話見附件3。
(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10月份165438+21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對畢業生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對於部分未能提供困難身份證明材料的困難畢業生,可通過與民政、殘聯、鄉村振興等部門的信息比對,核實其困難身份信息。,並確定補貼清單。因跨市(州)無法核實的,可匯總後提交省級核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審不合格,但畢業生本人認為符合條件的,高校應及時告知畢業生復審不合格的原因。應屆畢業生可在11.05前提供紙質證明材料(加蓋公章),初審通過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審。165438+10月21前,人社部門將最終核定人數和資金需求計劃報當地財政部門審批。
(4)撥款(12年2月20日前)。
65438+2月1前,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撥付資金。65438年2月20日前,高校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到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個人銀行賬戶。按照以社保卡為載體的“壹卡通”服務管理模式要求,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原則上通過社保卡發放。四。工作要求(壹)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組織宣傳動員,推動轄區內高校充分理解和用好政策。高校要認真推進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按時間節點發放,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申報。
(2)嚴肅工作紀律。高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求職創業補貼審核,確保符合條件的人員能夠享受。嚴禁將不符合發放補貼條件的畢業生納入補貼範圍,嚴禁以現金形式發放補貼資金。申報補貼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由相關機構負責。對虛報、謊報信息的,壹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並追回相關資金,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擅自擴大分配範圍,或采取欺騙手段截留、挪用、擠占資金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畢業生與相關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機構或部門* * *出具虛假證明。畢業生偽造假證,騙取或勒索補助資金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3)資料應歸檔。畢業生申請補貼的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退回高校,由高校負責裝訂歸檔,保存期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備查。高校撥付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應在補貼發放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將銀行蓋章確認的收款明細報送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本地區求職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當年實際發放人數的20%。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並督促整改。省級將適時對發放情況進行抽查。
(4)做好數據統計。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完畢後,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2年2月25日前將《貴州省(2023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明細表》(附件4,含EXCEL電子版)和《各地區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情況統計表》(附件6)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附:1。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2023)。docx
2.貴州省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申報材料清單。docx
3.政策咨詢電話。docx
4.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名單(2023)。docx
5.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統計。docx
6.全國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情況統計。docx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民政廳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農村振興局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