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t& gt& gt點擊查看2022年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秋季幼兒園招生名單。
相關閱讀: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意見
為進壹步做好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條例》和《廈門市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廈〔2022〕5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意見。
壹、招生原則
幼兒園屬於非義務教育階段,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原則,組織招生區域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入園,不試行。
二、招生對象
在本區居住且符合政策規定的小班適齡兒童(即2065438年9月1日至2065438年8月31日、2019日期間出生)符合預防接種和入學體檢條件的(以兒童預防接種審核報告、健康卡、體檢表為準)。
公辦幼兒園的招生對象為招生區域內符合“兩個壹致”條件的適齡兒童;
學前教育招生對象為學前班所在村(居)戶籍適齡兒童或居住在本區的非海滄戶籍適齡兒童;
民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為持有本區戶籍或居住在本區的非海滄戶籍適齡兒童。其中,配套社區民辦幼兒園應優先招收符合配套社區“兩個壹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其余學位按照本意見中民辦幼兒園的入學順序自主招生。
三、報名時間
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采取“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網上預報名時間為8月1日8: 00至8月7日17:00,現場確認時間為8月6日、7日。未經區教育局批準,公辦和民辦幼兒園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辦法
(壹)公辦幼兒園、學前班和社區配套的民辦幼兒園
招生地區劃分:
公辦幼兒園實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園,按照“片內招生、均衡輻射”的原則組織招生。
招生區域由教育部門根據當年幼兒園學位數量和適齡在冊兒童數量劃定,區域內“兩壹致”適齡兒童為幼兒園優先錄取對象。招生地區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余額寶的輻射範圍是幼兒園在招生區域內招收完適齡兒童後公布剩余名額,向周邊壹定區域開放招生。
招生區域劃分及平衡輻射範圍詳見海滄區2022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劃片名單。
註冊推廣:
幼兒園、學前班應在7月26日前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發布招生通知或張貼通知,並開通招生咨詢電話,方便家長了解招生信息。
報名目標確認:
1.在本區入學的適齡兒童應符合住房入戶“兩個壹致”:子女與父母或其中壹方戶籍壹致,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壹致,即子女父母擁有本區產權,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籍所在地與房產證地址壹致,子女及其父母應在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
2.區招生對象戶口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6日。報名期滿後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不納入本區招生對象。
3、購買商品住房落戶的適齡兒童的父親或母親持有的實際居住房屋產權比例應在50%以上(不含50%)。適齡兒童父親和母親的產權比例加起來超過50%的,視為符合50%以上的要求。產權為適齡兒童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的,兒童父母產權比例在50%以上(含50%)的,視為符合規定。
4.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戶籍與祖父母相同,且子女產權為祖父母的,適齡兒童父母在廈門無房產的,須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父母雙方在廈門均無住房的證明。經調查,可視為該地區的招生對象。
5.因政府征地拆遷建設(以拆遷協議為準)造成戶籍與居住地分離的,可視為片區內“兩壹致”對象,被拆遷戶父母可選擇在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安置房所在地或購房地)的片區內幼兒園報名(只允許選擇壹項)。按照所選幼兒園的招生規則進行錄取。
子女父母屬於拆遷對象或者子女本人屬於拆遷對象的,可以認定為拆遷戶(以拆遷協議為準)。
6.公辦幼兒園片區內的招生對象除“兩個壹致”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同壹物業內只有壹名適齡兒童可以在該幼兒園小班至大班就讀,屬於同壹父母壹方且有壹個以上子女的除外。
7.在部分區試點“聯合招生”,即壹個區納入多個幼兒園的招生範圍(招生區或平衡輻射範圍)。家長可選擇多個幼兒園填報誌願,按照本意見招生規則進行招生和調劑。
(2)私立幼兒園
納入分類收費管理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優先考慮以下兩類兒童:
1,海滄區戶籍適齡兒童;
2、父親(母親)過去壹年在海滄區居住、工作並參加我市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其中,屬於城市社區配套幼兒園的,應優先招收本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動詞 (verb的縮寫)註冊程序
(1)網上報名
家長須於8月1日8: 00至8月7日17:00期間登錄廈門I教育網站或廈門I教育微信官方賬號進行網上報名。
(二)現場確認(只需要帶材料到現場,不需要帶小孩)
通過網上報名審核的孩子不需要現場審核。未通過網上報名審核或網上報名失敗或需要合並計算結算時間的家長(見“六。入園”為結算時間的計算規則),請於8月6日、8月7日向首選幼兒園提交以下材料,現場審核無誤後確認報名信息:
1,戶口本、拆遷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需要合並計算落戶時間的,提交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戶口遷移記錄》。
(3)註意事項
1.家長應如實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發現其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交虛假材料,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2.家長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絡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如不能如期到園址確認,應在8月6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經幼兒園同意後可延期確認;報名期滿後未報名或未經幼兒園同意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第六,入學
(1)公立幼兒園
1.幼兒園按照家長報的誌願順序依次錄取。誌願按順序錄取時,實行“招生地區優先,平衡輻射範圍為輔,同等條件長期落戶”的錄取規則。
2.8月10,幼兒園開始招生區域內“兩壹致”對象的首次誌願錄取。幼兒園在完成招生區域內“兩壹致”對象首次誌願錄取後有富余學位的,按照差額輻射範圍誌願填報和落戶時間長短排序。
3.如果當前入學階段報名人數超過學位數,則按照孩子戶口落在註冊地的時間長短排序入學;如果落戶時間相同,則按照父母所購房屋的備案日期錄取。在登記地,因不動產變更已遷移戶籍的,落戶時間可合並計算(以戶籍記錄為準);戶口從其他地區遷到登記所在地的,從登記所在地落戶之日起計算;拆遷戶因拆遷分居的,從子女首次落戶海滄時算起。
4、進入“合片招生”試點地區,可填報多個誌願,按誌願順序並結合落戶時間長短確定。
5、為配合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因公見義勇為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綜〔2065 438+08〕140號)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65 438+09]51號)、《廈門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廈門吉焦[2065 438+05]32號)等文件。
6.公辦幼兒園在保證完成片區招生任務和學位數量平衡的前提下,可招收片區外適齡兒童,以幼兒園發布的補充招生公告為準。報名順序是:
(1)海滄其他地區“兩壹致”適齡兒童;
(2)具有海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3)父母已在海滄區購房的適齡兒童;
(4)居住在海滄區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的子女;
(5)父母近壹年在海滄區居住、工作、參加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
(2)學前班
學前班可直接招收本村戶籍兒童,剩余學位可招收居住在本區的非海滄戶籍適齡兒童。
(3)私立幼兒園
民辦幼兒園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後,辦理入園手續。
七。津貼
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幼兒,符合我市普惠性幼兒園財政補助條件的,按相關政策給予補助。
八。工作要求
(1)嚴格把關錄取條件。幼兒園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嚴格審核入園學生的申請材料。幼兒園在維護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招生地區適齡兒童合法權益的同時,要動員家長將戶口遷回與他人分離的適齡兒童的實際居住地。對於不符合本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幼兒園要耐心解釋,做好引導工作。
(2)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類幼兒園應嚴格按照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所有未經註冊的幼兒園不得擅自招生。對於被取締的無證幼兒園,要做好原有幼兒的分流工作。幼兒園應嚴格控制班級規模。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班額或增加班數的,須經區教育局審批。
(3)加強民辦幼兒園招生監管。建立招生宣傳材料備案制度,民辦幼兒園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並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的項目和標準,按規定及時將招生情況報區教育局備案。實行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幼兒園,在招生時要對符合財政補助條件的幼兒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審查結果按照與區教育局簽訂的協議約定的保教費標準限量收費,並將審查結果報區教育局審核。幼兒園不考試也要先收費。
(四)做好殘疾兒童入園工作。幼兒園應當認真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應當接納服務區內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園。特別是要做好輕度智障兒童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絕。
(5)加強招生服務。各幼兒園要在招生期間設立專門服務窗口,公布聯系電話,統壹受理,引導不符合本區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選擇經批準的民辦幼兒園入園,努力使廣大適齡兒童按時入園。要強化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地做好家長工作。要及時解決招生工作中的矛盾,嚴禁推諉、移交矛盾的現象,維護招生秩序,確保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六)加強招生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在招生過程中不得測試或變相測試孩子和家長。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維護教育公平。
(七)根據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意見,從本園實際出發,制定具體招生計劃,並於7月26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
本意見解釋權屬於海滄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