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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背後的真相發人深省。妳怎麽想呢?

01.

壹位讀者告訴我她的故事。

她和老公辦了婚宴,回了門。彩禮和嫁妝都準備好了,除了壹張結婚證。但是在她去領結婚證之前,她發現丈夫還是和前女友斷了聯系。他甚至在聊天記錄裏告訴她,他根本不愛她。

這就像壹個晴天霹靂。她要離婚,問我怎麽離婚。

我很同情她的遭遇,但同時又不能哭笑不得。連結婚證都沒領。這在法律上根本不叫結婚。所以,既然該結婚的沒結婚,那離婚呢?

也許我們現在看她的故事會覺得很幼稚,但如果真的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會很迷茫。

到底壹個人結婚的標誌是妳們辦過婚禮,大家都認可妳們是夫妻,還是只有結婚證才算結婚?

還有逆向思維。到底妳離婚是有離婚證才算離婚,還是大家都認為妳離婚了?那麽那些領了離婚證還住在壹起,或者還自稱夫妻的,離婚了嗎?

我就從這個角度帶妳分析壹下,讓妳看清楚婚姻的本質是什麽。

02.

記得白百何和壹個“男模”在泳池邊玩的時候,極其曖昧挑逗。他們被記者拍了下來,傳到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白百何出軌”的新聞壹下子成了各大娛樂媒體的頭條。

不過後來陳羽凡出面為白百何作證,說他們已經在15協議離婚,也就是說離婚後以夫妻名義在壹起生活了兩年,如果不曝光的話這個時間可能會更長。

白百何也發微博說,為了孩子的成長,為了給孩子壹個幸福的家,他們采取了離婚不離家的模式。

但是,細心的人會發現很多問題。離婚後,白百何仍然在網上給陳羽凡的丈夫打電話。

陳羽凡壹點也不回避它。他們甚至在白百何“出軌”消息爆出的前壹天還在屏幕上秀恩愛。

如果他們不說離婚了,那麽我們就假設他們是夫妻,那麽問題來了。白百何是“出軌”嗎?

從法律上講,他們已經協議離婚,這不算出軌,但從道德上講,他們以夫妻模式相處,卻欺騙吃瓜群眾,這就是“出軌”。

簡單來說,白百何,妳想要“明星情侶愛情的光環”和與“男模”交往的自由,這是不可能的。

有些人可能會說,如果我是白百何,我不會不結婚就和陳羽凡在壹起,我也不會有做那樣事情的自由。

我只想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壹件事和利益。

妳想象不到兩個明星情侶在壹起能帶來多大的經濟效益。

據ZAKER新聞報道,僅白百何壹部電影的價格就達2000萬元。不時秀恩愛就更高了,更別說代言和資本市場賺的錢了,更別說陳羽凡了。

這裏的好處可以說是巨大的。

所以孩子會在意對錯,大人只會講利弊,利益更大就選擇哪種模式。

年紀越大,越會明白維系婚姻的不是愛情,而是利益。

很多情侶根本不愛對方,還能以夫妻的名義在壹起,因為束縛他們的根本不是愛,而是利益。

所以離婚不是關乎夫妻關系,而是關乎利益。離婚不離家,最本質的原因是利益分不開。

03.

小麗今年30歲,和前夫離婚快三年了。當他們在壹起時,他們不得不為誰去洗碗而爭吵。反正他們就是壹直吵架,後來幹脆離婚了。

但房子壹直找不到合適的買家,裝修、家具、電器都是兩個人購買。兩個人工資都低,誰也不想搬出這個房子。

尤其是小李,讓這個家充滿了溫暖。現在感情沒了,這是她最後壹點安全感的寄托,她特別不願意搬出去。

但是,他們往往因為孩子而需要溝通。過了壹段時間,還是覺得感情用事,又復婚了。

再婚後還是吵架,打架,砸家具,甚至比以前更兇,於是又離婚了。

他們來了又走了三次,把結婚和離婚當成家常便飯。房子的問題沒有解決,他們的婚姻問題也沒有解決。

因為:夫妻關系很容易解開,利益關系很難解開。

04.

淩是大三學生,但是老公和前妻離婚了,不離家,因為他們之間有壹個正在讀小學的兒子。他不想讓兒子知道父母離婚的事,他們的房子還在抵押,財產沒辦法分割。

壹開始,淩覺得自己可以接受。她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和這個男人在壹起了,她不再是小三了。那壹刻,她的心裏是幸福的。

後來,他們結婚了。領證那天,丈夫沒有陪淩,當晚就回了前妻家,因為兒子發燒感冒了,前妻壹個人照顧不了。

阿玲壹個人在酒店哭了壹夜。這是她的第壹次婚姻。她從來沒想過會是這樣。她知道丈夫和前妻離婚了,沒有離開家,她也做好了準備,但是當事情真的發生在她身上,她接受不了。

然而,這僅僅是開始。丈夫想以夫妻名義和前妻在壹起。如果孩子有什麽事,前妻會給丈夫打電話,外人無法知道她的存在。有時候很晚了,老公甚至直接睡在前妻家。

阿玲感到很生氣。雖然她顯然是真正的妻子,但她仍然像壹個情婦。相反,她的前妻才是真正的妻子,她的丈夫沒有任何損失,雙方都沒有落後。她上了小三的床,吃了原飯,合法。

淩非常後悔。她拿到結婚證後就以為那個男人是自己的了。沒想到會這樣。偷來的水果壹點也不甜。

離婚不離家。女人通常想再婚或者報復三笑,而男人通常想繼續過著家裏彩旗飄揚、外面紅旗不倒的生活。即使三笑嫁給了這個男人,唯壹的區別就是那張紙上有了壹個新的頭像,其他什麽都沒變。

所以,在此奉勸那些準備當小三或者正在做的人。就算這個男人和妳結婚了,他和前妻之間的利益糾葛完全可以打破,只要他們之間還有壹絲壹毫的感情,那都是妳永遠無法擺脫的噩夢。

05.

我有壹個朋友。她的丈夫虐待和出軌。她不堪重負,選擇了離婚。離婚時,她只要求離婚和孩子的撫養權,沒有說要分房子,因為她想盡快擺脫渣男,怕他報復。

然而,離婚後,女方帶著孩子的生活非常艱難。她只能保證孩子們能上學,有飯吃。至於去哪個學校,吃什麽,都不能保證。

她覺得很愧疚,怕影響孩子的成長,怕他因為窮而自卑,只好低頭向前夫要錢。

前夫的要求只有壹個,就是答應壹起過離婚生活不離開家就給錢,否則什麽都沒有。

於是,她只能乖乖的回到前夫身邊,被前夫的錢絞死,再也逃不出他的魔爪,成為任人宰割的魚肉。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離婚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但是真正離婚之後才發現那些問題依然存在。記得有個離婚律師曾經跟我說過,夫妻關系最容易分,最難分的是經濟關系。

得罪人,很多人以為自己的痛苦是婚姻造成的,其實是缺錢造成的。婚姻自由的前提必須是經濟自由。如果在經濟上依賴壹個男人,妳覺得離婚後真的能過上好日子嗎?

所以,不要問我要不要離婚,先問問自己有沒有賺錢的能力。

歸根結底,是經濟限制了壹個人的婚姻自由。離婚不是那張紙的問題,而是妳有沒有賺錢能力的問題。

鳥兒敢於在樹梢睡著,不是因為它相信樹枝不會折斷,而是因為它有飛翔的翅膀。

如果妳為了婚姻折斷了飛翔的翅膀,當它改變的時候,妳就飛不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