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嚴重的心理問題,如自殘或傷害他人等,下面給大家分享壹下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歡迎借鑒!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1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因嚴重心理問題導致的自殘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維護學校生活和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

壹、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理解和認知,提高學生抵禦挫折的能力,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幹預,幫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前形勢,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及時的幹預,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

4.通過心理危機幹預體系的構建,可以實現心理困擾的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從而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營造健康的學生成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

第二,幹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跟蹤。

第三,幹預的對象

心理危機幹預的對象是我校有異常心理或行為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評估需要關註的重點學生;

2.遇到重大事件,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有自殺未遂史或家庭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患有嚴重身體疾病的學生;

6.受同學個人危機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情緒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和異常行為的學生。

尤其要關註具有上述特征的學生,他們的心理危機更為嚴重,應成為幹預的重點。

四、心理危機幹預人員:

分管領導、班主任、心理咨詢老師、學校安保人員等。

動詞 (verb的縮寫)心理危機幹預的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綜合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咨詢老師現場指導幹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學校保安維持秩序。

5.幹預後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幹預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後,班主任要第壹時間告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咨詢老師和其他相關人員到達當前現場。

3.按照分工迅速開展工作。

七、心理危機幹預註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因延誤造成不良後果。

2.危機意味著風險。所有成員都不應該因為幹預無效而自責和內疚,而應該意識到幹預的局限性。

校園心理危機幹預應急預案第二部分為及時引導和有效幹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心理問題造成的傷害,及時、有效、穩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各類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壹,校園心理危機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學校校園生活範圍內的各種突發性、重大危機事件導致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

二、工作原理

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壹;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主,普及教育;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幹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三、心理危機預防和幹預的工作體系

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的統壹領導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以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幹預體系:

預警和幹預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領導小組。

組長:喬會傑徐誌強。

副組長:張梅英、胡丹英。

成員:朱乃奇,鐘倩,馬紅華,,王,,楊,,顧,班主任。

工作職責:將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工作納入學校應對突發事件工作體系,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關系,使之形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處理突發心理危機事件,負責審批心理危機幹預方案,定期聽取下屬匯報,決定將學生轉診到相關醫療機構。

(2)二級預警和幹預

組長:胡丹英

成員:,王,,楊,,顧,班主任。

主要職責:指導和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幹預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整理和掌握相關信息,及時向學校心理危機幹預領導小組報告嚴重心理危機事件,並根據學校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進行心理評估和幹預。

二級預警幹預工作組要建立以班主任為主體的信息網絡,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和心理狀況。當發現或得知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表現時,應盡快安排專(兼)職心理教師了解相關情況,並采取必要的護理措施和適當的救助措施,緩解和消除學生心理問題,防止意外發生。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要第壹時間上報,啟動本預案。

(3)三級預警和幹預

成員:班主任、班主任、學生心理委員會。

心理老師定期在學生中對班主任、任課教師、心理委員進行心理危機幹預常識培訓。以便在出現問題時采取正確的方法進行告知、幹預和轉診。每個班有1名心理委員,主要職責是在班裏宣傳心理健康的理念和知識,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學生的異常心理信息。

四、心理危機事件分類和危機報告

根據心理危機事件可能造成的後果的嚴重程度,心理危機事件分為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和壹般事件三個等級。

(1)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自殺或自殺未遂。精神病人處於急性發作期,正在發生自傷或傷人行為。

(2)重大心理危機事件

1.在生活和學習中遇到突如其來的打擊,比如家庭重大變故(親人去世;父母離婚;家庭暴力等。)、性危機(性傷害;性暴力;意外懷孕等。),被意外刺激(自然災害;校園暴力;車禍等突發事件),並伴有強烈的情緒和行為反應。

2.經專家診斷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學生,如患有抑郁癥、恐怖癥、強迫癥、癔癥、焦慮癥、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學生。

(三)壹般心理危機事件

1.精神健康評估篩查出有精神障礙或精神疾病。

2.因情緒受挫和人際關系失衡而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3.因學習困難、經濟困難、適應困難等導致的心理或行為異常。

4.受同學個人危機影響而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同學,如同宿舍或同班級自殺或他殺的同學。

(4)危機報告

1.如發現重大或壹般心理危機事件,相關二級預警幹預工作組將及時電話報告學校心理咨詢室,並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學校心理咨詢室。

2.當出現重大心理危機時,各相關人員應立即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幹預領導機構報告。

動詞 (verb的縮寫)危機幹預措施

(壹)對有嚴重心理障礙學生的幹預措施

1.對於有嚴重精神障礙的學生,學校必須到心理咨詢室進行報告,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咨詢專業的心理健康機構。

2.經評定該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以治療的,學校應當指定專人密切關註學生情況,加強管理,及時提供心理咨詢,必要時邀請心理健康專家進行咨詢和治療,家長應當簽訂協議。

3.如果評估認為該學生回家休養並配合藥物治療有利於其心理恢復,學校必須指派專人對其進行監護,並在確保其人身安全後通知其家長帶其回家休養治療。

4.如果評估認為該學生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恢復,學校必須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將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

(二)針對有自殺傾向學生的幹預措施

壹旦發現或已知學生有自殺念頭,即學生近期有自殺念頭和念頭,學校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將學生轉移到安全環境,並成立監控小組對學生進行24小時監控,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並通知家長到校。

2.到心理咨詢室報到,評估學生心理狀況或請專家咨詢,並提供書面意見。

3.經評估認為學生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恢復的,學校應當立即通知家長將學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進行治療。

4.經評估認為學生回家休養有利於其心理恢復的,學校應當立即通知家長帶學生回家休養。

(3)對自殺學生的幹預措施。

1.剛自殺的學生應立即送往最近的醫療機構搶救。

2.及時保護、勘查、處理現場,防止事件蔓延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配合、協調相關部門調查取證。

3.對自殺未遂的學生,經有關部門或專家評估,住院治療有利於其心理恢復的,通知其家長將學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果回家休息治療有利於他們心理恢復,等病情穩定後,父母會帶他們回家休息治療。

4.正確對待新聞媒體,學校要有專人(壹般是辦公室主任)發布信息,防止不當報道造成負面影響。

5.學校應當及時告知本校師生,並組織教師在專(兼)職心理教師或者專家的指導下,對相關人員進行及時的心理輔導。

(四)對有傷害他人想法或行為的學生采取幹預措施。

1.對於有傷害他人思想或行為的學生,相關部門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安全。

2.學校必須報心理咨詢室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者請專業的心理健康機構進行咨詢。學校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㈤危機幹預的後期措施

1.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或休學申請復學時,應向學校提供病歷證明相關待遇。經心理咨詢室和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工作領導小組評估已康復後,如有必要,簽訂協議後,可辦理復學手續。

2.學生因心理問題休學復學時,學校咨詢室和班主任應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

3.對於有自殺未遂史的返校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屬於自殺高危人群),由專(兼)職心理教師定期進行心理訪談和風險評估,嚴密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並與家長簽訂協議,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不及物動詞心理危機的預防和幹預措施

(1)在進行心理危機幹預和自殺預防時,要堅持保密原則,不能隨意泄露學生的相關信息,盡量在自然環境中進行幹預。

(2)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進行監管,避免監管不當造成傷害,確保學生安全。

(三)在與父母聯系的過程中,要註意方式方法,做好記錄,妥善保管。

(四)幹預措施涉及學生需要休學處理的,按《祝星中學學生管理條例》辦理。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學生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文件精神,進壹步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幹預學生心理危機,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預防校園突發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壹.壹般原則

(壹)幹預的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認識和理解,提高學生抵禦挫折的能力,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幹預,幫助處於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當前形勢,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及時的幹預,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

4.通過心理危機幹預體系的構建,可以實現心理困擾的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從而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營造學生健康成長的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壹個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功。

(二)幹預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我們應該以預防為主,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生命第壹的原則。當發現危機時,立即采取防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3.親屬參與原則。進行心理危機幹預時,盡快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4.全程監護原則。在危機幹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幹預對象進行全程監控。

5.分工合作的原則。在危機幹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壹致,各司其職,積極開展工作。

(3)幹預的對象

具有下列因素之壹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註:

1.抑郁癥患者(半個月以上);

2.過去有自殺企圖或行為者;

3.有失戀、學業失敗、身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發挫折;

4.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的家庭成員和朋友;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睡眠障礙者;

7.那些有強烈負罪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的人;

8.感覺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缺失者;

9.有明顯精神障礙的人;

10.有明顯的攻擊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可能對自己、他人和社會造成傷害的他人;

11.通過心理健康評估需要關註的學生;

12.受同學個人危機影響而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同學,如同宿舍或同班級自殺或他殺的同學。

近期發出以下預警信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重點,並及時進行危機評估和幹預:

1.曾談過自殺,考慮過自殺方法的,包括在書信、日記、圖片或潦草文字中透露死亡想法的;

2.不明原因的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請客、道歉、告別等行為的突然變化;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情緒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由低落轉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

二、心理危機幹預系統及職責

(1)在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的統壹指揮下,由心理健康中心和各部門心理危機幹預工作組組成心理危機幹預三級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幹預。

(2)在學生心理社團、學生幹部、學生心理委員的支持下,充分發揮學生骨幹的作用,借助學生之間的思想情感交流,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並盡快與學校心理健康中心取得聯系。

(3)以學生處、各部門主任、班主任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幹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督導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幹預流程,當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及時聯系學校精神衛生中心。

(四)以學校心理健康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幹預工作。在心理咨詢過程中,專業人員應及時采取相應的幹預措施,確保發現有危機或需要立即幹預的學生的人身安全。對於有嚴重精神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咨詢,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診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幹預的工作環節

(壹)問題的發現

各院系要建立暢通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第壹時間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於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周圍的同學要理解、關心、幫助學生,並及時向班主任反饋。對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發生較大變化的學生,及時向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報告,精神衛生中心將邀請相關專家對學生進行前期診斷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幹預措施和初步處理建議。

(2)消息報告

當學生發現危機時,周圍的學生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和趕赴現場的同時,向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和部門領導報告,部門領導立即向學校職能部門領導報告,職能部門領導根據危機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3)即時監控

各部門相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控,保護其生命安全。

(4)通知家長

在開展監護的同時,各部門要通知家長盡快到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到校,應通過傳真或電話等方式,在家長授權的情況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

(5)進行電阻控制。

對可能導致危機擴大或加劇的人、事、情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離。各部門應協助學校精神衛生中心及時阻斷學校能控制的、可能引起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

(6)事故處理

學生傷害自己或他人時,由學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現場指揮協調;保衛部門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進行生活救助,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部門對學生進行安全監管;校醫院負責當事人的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精神衛生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援助方案,實施心理援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㈦原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後,精神衛生中心負責對事件原因進行分析,對前期癥狀、事件狀態、事件過程中的幹預、事後的疏導進行認真梳理,特別是總結出有效的、可操作的手段和措施,以備將來參考。

四、加強心理危機幹預人員隊伍建設。

危機幹預工作者可分為專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專業人士壹般指經過專門培訓的心理咨詢師和社會工作者。相關人員包括學生工作者、教師和相關職能部門。危機幹預需要學校心理健康中心的統壹指導和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以保證心理危機幹預的有效性。

1.加強相應投入,建設壹支以專職心理咨詢師為骨幹、專兼職相結合、優勢互補的相對穩定、高素質的心理健康教育隊伍。有能力在發生災難性或重大心理創傷時,為需要這些服務的學生及其家庭提供緊急服務。同時也要加大對心理社團和班級心理委員的培養。

2.危機幹預是壹項專業性很強、要求很高的工作。從事專職和兼職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必須經過系統培訓,遵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專業水平。應重視對專兼職教師的專業培訓,以不斷提高他們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機幹預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從事學生工作的教師、班主任和學生幹部應定期接受心理健康培訓,提高其識別心理問題、幹預心理危機和獲取心理健康知識的能力。